| 學達書庫 > 李劍農 > 中國近百年政治史 | 上頁 下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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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鴉片問題的發生與林則徐的嚴切手段 中國在唐時便有所謂罌粟,即鴉片之別名,但是專用為藥品。把它製成煙膏來吸食的習慣,大約在明末清初的時代(即十七世紀上期)。此時東方的海上商業勢力,還操在葡萄牙人手中,鴉片也是由他們從印度輸入;但是每年輸入不甚多(明萬曆十七年關稅表中有鴉片十斤,稅銀二錢。見《東西洋考》)。到一七二九年(雍正七年),因為東南沿海各省的人民傳染吸食的習慣漸廣,始由雍正帝第一次發佈禁止吸食的上諭。此時,每年輸入尚不過二百箱上下。但是禁令是禁令,吸食的依然吸食,並且漸次增加,輸入的數量也每年增加,(因為雍正七年的禁令,止禁吸食,未禁輸入,輸入仍列為藥品,報關納稅。 乾隆十八年,廣東稅關的記錄中,鴉片一擔,稅三兩,是認為正當的輸入品。)大約每年增加二十箱;到一七六七年(乾隆三十二年),輸入已達一千箱。到一七七三年(乾隆三十八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取得東方商業的專利權,對中國的鴉片貿易權,也漸次落入其手;至一七九〇年(乾隆五十五年),鴉片的輸入超過四千箱了。(關於鴉片輸入的增加數量,各人記載不同,有謂此時已超過五千箱者,有謂僅四千餘箱者,大約在四五千箱之間。)此時西方各國對中國的商業,英國已居第一位,即以鴉片輸入增加之故;英國對中國的貿易,起初鴉片僅占輸入品六分之一,到十八世紀末(即乾隆晚年),則已占輸入品二分之一以上。(其次之重要輸入品為印度棉花,約占輸入品四分之一,英本國產物輸入者為毛織物,僅占總數八分之一。輸出品中,茶占五分之三,生絲及絲織物占五分之一,尚有少數棉織物亦為輸出品之一種。 此時,英國對華通商與印度略成三角形勢:即以英國製造品輸入印度,以印度產品輸送中國,以中國產品送回英本國,其餘銀或送回英國,或送回印度不定。)至一七九六年(嘉慶元年),因為吸食鴉片的惡習彌漫全國,輸入有加無已,北京朝廷依廣東總督的建議,始發佈禁止輸入的上諭;四年後,又重申禁令。此後,鴉片已成絕對的禁止輸入品了。但是未禁止輸入以前,輸入尚不過四五千箱;禁止輸入以後,輸入反更加多。(此後關於輸入數目字的記載,各人更不相同了。因為自禁止輸入以後,輸入不經海關,故其真確數目字,比前尤難查考。) 據外人記載,到一八一〇年以後(嘉慶末年),輸入已近一萬箱;及由一八二〇年至一八三〇年(由嘉慶二十五年至道光十年),平均每年約有一萬六千箱;到一八三六年,每年已有兩萬多箱了。鴉片貿易的受授,一八〇〇年(嘉慶五年)以前,由廣州各公行與東印度公司,在廣州處理;自此年重申禁諭以後,受授的地點由廣州移至澳門與黃埔去了。到一八二一年(道光元年),道光帝又下了一道禁令;是年,因為廣州各大小官吏間,關於分配鴉片私稅賄賂品不均勻的原故,發生爭論,大起糾紛,故又重申禁令(時兩廣總督為阮元,元因此奏請重申禁令)。 是年以前,處理受授的地點,雖由廣州移至澳門與黃埔,仍為半公開的秘密行為;自此禁令頒佈後,更把處理受授的地點移到伶仃島、金星門、急水門及香港等處去了。自此,輸入的數量更多。為什麼越禁越多呢?其原因就是在未禁止輸入以前,輸入必報關納稅,雖然稅吏也免不了額外苛索與賄賂,正當的稅款還是國家的;自成為禁品以後,大小官吏通同結合(僅有皇帝不知道,總督或者間有不知道的),一手拿禁諭,一手拿錢袋,和商人聯為一氣,不惟暗中保護,藉分餘潤,甚至於作合股的買賣,把經營的命脈都操在官吏的手中;貨物受授的地點,雖然再三向廣州以外移轉,貨物的銷暢,比前更無阻滯,甚至於用公家的船替商人分運;如此,安得不越禁越發達呢!這種情形,除了皇帝及特別清廉的總督以外,大概都知道的。但是有一個問題發生了,就是:以前貨物的輸出、輸入差足相抵(起初且為輸出超過輸入)。 自鴉片神秘輸入增加,皆用現銀交易,事實上成為輸入超過輸出,現銀流出,發生銀價騰貴的問題。於是在一八三五——一八三六年間(道光十五六年間),因為銀價騰貴的原故,對於鴉片買賣,發生兩派的議論:一派主張弛禁,公認鴉片為合法的商品,以太常寺少卿許乃濟為代表;一派主張絕對的禁止,加重科罰,以鴻臚寺卿黃爵滋為代表。是為鴉片輸入成為嚴重問題之始。 許乃濟曾經作過廣東按察使,對於廣東鴉片貿易的內幕情形比較明白,因于道光十六年夏間,奏請將鴉片認為合法商品。奏章的大意說:鴉片本屬一種藥品,歷來准其納稅輸入;因人民濫行吸食,成為癖習,遺害社會,才禁吸禁賣;但禁令愈嚴,稅吏、奸商互相勾結之弊實愈深,秘密輸入之量愈增;因有巨利可圖,故彌不畏死;無論何種法令,皆難實施有效;前此公開納稅輸入,尚屬以物易物,現銀不至漏出;自由奸商秘密輸入以來,買賣皆用現銀,現銀流出之量日增,銀價日騰,國日益貧;不如弛禁,仍准納稅輸入;但只准用茶葉、大黃、絲絹等現物交易,不許用現銀;一面准國內自種罌粟以圖抵制;對於人民吸食,除官吏、勇兵、士人須嚴禁外,餘可放任不理。道光帝對於許氏這種建議,猶豫未決,諭交粵督與在粵各大吏熟議奏聞。 此時粵督為鄧廷楨,鄧氏得旨後,令在粵各吏及公行員各抒所見,以便具奏;結果皆贊成弛禁,並擬定種種弛禁的條件(如交易不許全用現銀之類),鄧氏及粵撫據以奏聞。英商得到鴉片將要弛禁的消息,更形踴躍,於是在這兩年之內輸入更多(約達五萬箱)。但到一八三八年(道光十八年)閏四月,黃爵滋複上奏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道光帝諭令各省督撫各抒所見,妥議章程,迅速奏複,大都皆趨重嚴禁。此時林則徐方為湖廣總督,條奏禁止方法,道光帝大為感動,於是決意雷厲風行的嚴禁,並降許乃濟之職,令其去官。是年十一月,便任林則徐為欽差大臣,馳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委以軍事上、行政上的全權,想把這種多年遺下來的禍毒,立即拔去,於是中英的戰機將要成熟了。 林則徐於一八三九年(道光十九年)春初到廣東。在先年冬間,林氏未到廣東以前,廣東已經發生紛擾。原來粵督鄧廷楨,聞知皇帝已下決心,非嚴厲執行所定的禁令不可。而在內外商人及下級吏員的心理,以為這不過如天變一時的暴風雨;暴風雨過了,仍舊無事。因為中國官場向來的習慣如此。尤其是英國商人,絕對不相信中國政府真有將鴉片禁絕的決心和能力。因為習知中國的大小官吏,無不是假國家法令以為營私之具的。於是在粵督嚴切執行禁令之中,秘販秘運的活動依舊不息,並且仍有許多官艇,代替商人輸送(相傳此時官艇每艘一星期可得數千元之利益)。 粵督聞知將有欽差大臣來粵,更不能不督飭所屬嚴切執行禁令。適有在商館前上岸的鴉片被查出,立命該船退出廣東,並以停止通商壓迫外商。未幾,又將所捕獲的鴉片犯人,在商館前施行絞刑,群眾麕集,外人相率下旗表示抗議;粵督不顧。英政府此時所注重的,尚在關於交涉上之對等權利,關於鴉片問題,尚無袒庇英商的意思,觀其致義律通告英商的文中,說英國政府不願英國國民蹂躪通商國的法律;苟因犯法行為而受損害,則損害皆其自取,政府無保護之義務。蓋英國此時,雖早蓄有打開新局面的意思,似不欲以不名譽之鴉片販賣問題與中國開釁。倘若此時中國人士稍有近世國際知識,不以野蠻視外人,決不至因禁止鴉片的原故惹出大禍來。但是歷史事實的進展,往往要走曲線,東西兩方人士的觀念,不易如是直切的接近。不應惹起戰爭的問題,畢竟要惹起戰爭來。 林則徐在道光時代的大吏當中,是一個實心任事、超出流輩的卓卓者。他那愷切至誠的精神,我們至今還是應該敬仰佩服。但他對外的思想知識,為時代所拘,因之所採用的手段方法,也不能不錯誤,我們不能為他諱飾。他的注意點,專在鴉片一件毒物上面:第一要消滅已經到了廣東的鴉片,第二要斷絕以後鴉片的來源。凡他所認為可以達此目標的一切手段,儘量採用。他到廣東後第八天(陽曆三月十八日)偕同粵督撫傳集公行員當堂發給諭帖兩道,一諭中國商人,一諭外國商人,愷切曉以販賣鴉片之非法與不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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