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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美男子避惑反生疑(1)


  詩雲:

  從來廉吏最難為,不似貪官病可醫。
  執法法中生弊竇,矢公公裡受奸欺。
  怒棋響處民情抑,鐵筆搖時生命危。
  莫道獄成無可改,好將山案自推移。

  這首詩是勸世上做清官的,也要虛衷舍己,體貼民情,切不可說「我無愧於天,無怍於人,就審錯幾樁詞訟,百姓也怨不得我」這句話。那些有守無才的官府,個個拿來塞責,不知誤了多少人的性命。所以怪不得近來的風俗,偏是貪官起身有人脫靴,清官去後沒人屍祝,只因貪官的毛病有藥可醫、清官的過失無人敢諫的緣故。說便是這等說,教那做官的也難,百姓在私下做事,他又沒有千里眼、順風耳,哪裡曉得其中的曲直?自古道:「無謊不成狀。」要告張狀詞,少不得無中生有、以虛為實才騙得准。官府若照狀詞審起來,被告沒有一個不輸的了。只得要審口供,那口供比狀詞更不足信。原、被告未審之先,兩邊都接了訟師,請了干證,就像梨園子弟串戲地一般,做官的做官,做吏的做吏,盤了又盤,駁了又駁,直說得一些破綻也沒有,方才來聽審。及至官府問的時節,又像秀才在明倫堂上講書地一般,哪一個不有條有理,就要把官府騙死也不難。

  那官府未審之先,也在後堂與幕賓串過一次戲了出來的。

  此時只看兩家造化,造化高的合著後堂的生旦,自然贏了;造化低的合著後堂的淨醜,自然輸了,這是一定的道理。難道造化高的裡面就沒有幾個僥倖的、造化低的裡面就沒有幾個冤屈的不成?所以做官的人,切不可使百姓撞造化。我如今先說一個至公至明、造化撞不去的做個引子。

  崇禎年間,浙江有個知縣——忘其姓名——性極聰察,慣會審無頭公事。一日在街上經過,有對門兩下百姓爭嚷。一家是開糖店的,一家是開米店的,只因開米店的取出一個巴鬥量米,開糖店的認出是他的巴鬥,開米店的又說他冤民做賊,兩下爭鬧起來。見知縣抬過,截住轎子齊稟。知縣先問賣糖的道:「你怎麼講?」賣糖的道:「這個巴鬥是小的家裡的,不見了一年,他今日取來量米,小的走去認出來,他不肯還小的,所以稟告老爺。」知縣道:「巴鬥人家都有,焉知不是他自置的?」賣糖的道:「巴鬥雖多,各有記認。這是小的用熟的,難道不認得?」說完,知縣又叫賣米的審問。賣米的道:「這巴鬥是小的自己辦的,放在家中用了幾年,今日取出來量米,他無故走來冒認。巴鬥事小,小的怎肯認個賊來?求老爺詳察。」

  知縣道:「既是你自己置的,可有什麼憑據?」賣米的道:「上面現有字號。」知縣取上來看,果然有「某店置用」四字。

  又問他道:「這字是買來就寫的,還是用過幾時了寫的?」賣米的應道:「買來就寫的。」知縣道:「這樁事叫我也不明白,只得問巴鬥了,巴鬥,你畢竟是哪家的?」一連問了幾聲,看的人笑道:「這個老爺是癡的,巴鬥哪裡會說話?」知縣道:「你若再不講,我就要打了!」果然丟下兩根簽,叫皂隸重打,皂隸當真行起杖來。一街兩巷的人幾乎笑倒。打完了,知縣對手下人道:「取起來看下面可有什麼東西?」

  皂隸取過巴鬥,朝下一看,回復道:「地下有許多芝麻。」知縣笑道:「有了干證了。」叫那賣米的過來:「你賣米的人家,怎麼有芝麻藏在裡面?這分明是糖坊裡的傢伙,你為何徒賴他的?」賣米的還支吾不認,知縣道:「還有個姓水的干證,我一發叫來審一審。這字若是買來就寫的,過了這幾年自然洗刷不去;若是後來添上去的,只怕就見不得水面了。」即取一盆水,一把筅帚,叫皂隸一頓洗刷,果然字都不見了。知縣對賣米的道:「論理該打幾板,只是怕結你兩下的冤仇。以後要財上分明,切不可如此。」又對賣糖的道:「料他不是愉你的,或者對門對戶借去用用,因你忘記取討,他便久假不歸。又怕你認得,所以寫上幾個字。這不過是貪愛小利,與逾牆挖壁的不同,你不可疑他作賊。」說完,兩家齊叫青天,嗑頭禮拜,送知縣起轎去了。

  那些看的人沒有一個不張牙吐舌道:「這樣的人才不枉教他做官。」至今傳頌以為奇事。

  看官,要曉得這事雖奇,也還是小聰小察,只當與百姓講個笑話一般,無關大體。做官的人既要聰明,又要持重,凡遇鬥毆相爭的小事,還可以隨意判斷。只有人命、姦情二事,一關生死,一關名節,須要靜氣虛心,詳審覆讞。就是審得九分九厘九毫是實,只有一毫可疑,也還要留些餘地,切不可草草下筆,做個鐵案如山,使人無可出入。如今的官府只曉得人命事大,說到審姦情,就像看戲文的一般,巴不得借他來燥脾胃。

  不知姦情審屈,常常弄出人命來,一事而成兩害,起初哪裡知道?如今聽在下說一個來,便知其中利害。

  正德初年,四川成都府華陽縣有個童生,姓蔣名瑜,原是舊家子弟。父母在日,曾聘過陸氏之女,只因喪親之後,屢遇荒年,家無生計,弄得衣食不周,陸家頗有悔親之意,因受聘在先,不好啟齒,蔣瑜長陸氏三年,一來因手頭乏鈔,二來因妻子還小,故此十八歲上,還不曾娶妻過門。

  他隔壁有個開緞鋪的,叫做趙玉吾,為人天性刻薄,慣要在窮人面前賣弄家私,及至問他借貸,又分毫不肯。更有一樁不好,極喜談人閨閫之事。坐下地來,不是說張家扒灰,就是說李家偷漢。所以鄉黨之內,沒有一個不恨他的。年紀四十多歲,止生一子,名喚旭郎。相貌甚不濟,又不肯長,十五六歲,只像十二三歲的一般。性子癡癡呆呆,不知天曉日夜。

  有個姓何的木客,家資甚富。妻生一子,妾生一女,女比趙旭郎大兩歲,玉吾因貪他殷實,兩下就做了親家。不多幾時,何氏夫妻雙雙病故。彼時女兒十八歲了,玉吾要娶過門,怎奈兒子尚小,不知人事;欲待不娶,又怕他兄妹年相彷佛,況不是一母生的,同居不便。玉吾是要談論別人的,只愁弄些話靶出來,把與別人談論,就央媒人去說,先接過門,待兒子略大一大,即便完親,何家也就許了。及至接過門來,見媳婦容貌又標緻,性子又聰明,玉吾甚是歡喜。只怕嫌他兒子癡呆,把媳婦頂在頭上過日,任其所欲,求無不與。哪曉得何氏是個貞淑女子,嫁雞逐雞,全沒有憎嫌之意。

  玉吾家中有兩個扇墜,一個是漢玉的,一個是迦楠香的,玉吾用了十餘年,不住地吊在扇上,今日用這一個,明日用那一個,其實兩件合來值不上十兩之數,他在人前騁富,說值五十兩銀子。一日要買媳婦的歡心,教妻子拿去任她揀個中意的用。

  何氏拿了,看不釋手,要取這個,又丟不得那個;要取那個,又丟不得這個。玉吾之妻道:「既然兩個都愛,你一總拿去罷了。公公要用,他自會買。」何氏果然兩個都收了去,一般輪流吊在扇上。若有不用的時節,就將兩個結在一處,藏在紙匣之中。玉吾的扇墜被媳婦取去,終日捏著一把光光的扇子,鄰舍家問道:「你那五十兩頭如今哪裡去了?」玉吾道:「一向是房下收在那邊,被媳婦看見,討去用了。」眾人都笑了一笑,內中也有疑他扒灰,送與媳婦做表記的。也有知道他兒子不中媳婦之意,借死寶去代活寶的,口中不好說出,只得付之一笑。

  玉吾自悔失言,也只得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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