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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譚楚玉戲裡傳情 劉藐姑曲終死節(3)


  譚楚玉的記性,真是過目不忘,果然不上一個月,學會了三十多本戲文,就與藐姑出門行道。

  起先學戲的時節,內有父母提防,外有先生拘管,又有許多同班朋友夾雜其中,不能夠匠心匠意,說幾句知情識趣的話。

  只說出門之後,大家都在客邊,少不得同事之人,都像弟兄姊妹一般,內外也可以不分,嫌疑也可以不避,挨肩擦背的時節,要嗅嗅他的溫香,摩摩他的軟玉,料想不是甚麼難事。

  誰料戲房裡面的規矩,比閨門之中更嚴一倍。但凡做女旦的,是人都可以調戲得,只有同班的朋友調戲不得。這個規矩,不是劉絳仙夫婦做出來的,有個做戲的鼻祖,叫做二郎神,是他立定的法度。

  同班相謔,就如姊妹相奸一般,有礙於倫理。做戲的時節,任你肆意詼諧,盡情笑耍,一下了台,就要相對如賓,笑話也說不得一句。略有些曖昧之情,就犯了二郎神的忌諱,不但生意做不興旺,連通班的人都要生起病來。

  所以劉藐姑出門之後,不但有父母提防,先生拘管,連那同班的朋友都要互相糾察,見他與譚楚玉坐在一處,就不約而同都去伺察他,惟恐做些勾當出來,要連累自己,大家都擔一把干係。

  可憐這兩個情人,只當口上加了兩紙封條,連那「之乎者也」的舊話也說不得一句,只好在戲臺之上借古說今,猜幾個啞謎而已。

  別的戲子怕的是上臺,喜的是下臺,上臺要出力,下臺好躲懶故也。獨有譚楚玉與藐姑二人。喜的是上臺,怕的是下臺,上臺好做夫妻,下臺要避嫌疑故也。

  這一生一旦立在場上,竟是一對玉人,那一個男子不思,那一個婦人不想?又當不得他以做戲為樂,沒有一出不盡情極致。同是一般的舊戲,經他兩個一做,就會新鮮起來。做到風流的去處,那些偷香竊玉之狀,偎紅倚翠之情,竟像從他骨髓裡透露出來,都是戲中所未有的一般,使人看了無不動情。做到苦楚的去處,那些怨天恨地之詞,傷心刻骨之語,竟像從他心窩裡面發洩出來,都是刻本所未載的一般,使人聽了無不墮淚。

  這是甚麼原故?只因別的梨園的都是戲文,他這兩個做的都是實事。戲文當做戲文做,隨你搬演得好,究竟生自生而旦自旦,兩個的精神聯絡不來,所以苦者不見其苦,樂者不見其樂,他當戲文做,人也當戲文看也。

  若把戲文當了實事做,那做旦的精神註定在做生的身上,做生的命脈系定在做旦的手裡,竟使兩個身子合為一人,痛癢無不相關,所以苦者真覺其苦,樂者真覺其樂。他當實事做,人也當實事看也。

  他這班次裡面有了這兩個生旦,把那些平常的腳色都帶挈得尊貴起來。別的梨園每做一本,不過三四兩、五六兩戲錢,他這班定要十二兩,還有女旦的纏頭在外。凡是富貴人家有戲,不遠數百里都要來接他,接得去的就以為榮,接不去的就為以為辱。劉絳見新班做得興頭,竟把舊班的生意丟與丈夫掌管,自己跟在女兒身邊,指望教導他些騙人之法,好趁大注的錢財。

  誰想藐姑一點真心死在譚楚玉身上,再不肯去周旋別人。

  別人把他當做心頭之肉,他把別人當做眼中之釘。教他上席陪酒,就說生來不飲,酒杯也不肯沾唇;與他說一句私話,就勃然變色起來,要托故起身。

  那些富家子弟拚了大塊銀子去結識他,他莫說別樣不許,就是一顰一笑,也不肯假借與人。打首飾送他的,戴不止一次兩次,就化作銀子用了;做衣服送他的,都放在戲箱之中,做老旦、貼旦的行頭,自己再不肯穿著。隱然有個不肯二夫、要與譚楚玉守節的意思,只是說不出口。

  一日做戲做到一個地方,地名叫做某某埠。這地方有所古廟,叫做晏公廟。晏公所職掌的,是江海波濤之事,當初曾封為平浪侯,威靈極其顯赫。他的廟宇就起在水邊,每年十月初三日是他的聖誕。

  到這時候,那些附近的檀越都要搬演戲文,替他上壽。往年的戲常請劉絳仙做,如今聞得他小班更好,預先封了戲錢遣人相接,所以絳仙母子赴召而來。

  往常間做戲,這一班男女都是同進戲房的,沒有一個參前落後。獨有這一次,人心不齊,各樣腳色都不曾來,只有譚楚玉與藐姑二人先到。他兩個等了幾年,只討得一刻時辰的機會,怎肯當面錯過?神廟之中不便做私情勾當,也只好敘敘衷曲而已。

  說了一會,就跪在晏公面前,又雙發誓道:「譚楚玉斷不他婚,劉藐姑必不另嫁。倘若父母不容,當繼之以死,決不作負義忘情、半途而廢之事。有背盟者,神靈殛之!」發得誓完,只見眾人一齊走到,還虧他回避得早,不曾露出破綻來,不然疑心生暗鬼,定有許多不祥之事生出來也。當日做完了一本戲,各回東安安歇不題。

  卻說本處的檀越裡面有個極大的富翁,曾由貲郎出身,做過一任京職。家私有十萬之富。年紀將近五旬,家中姬妾共有十一房。劉絳仙少年之時,也曾受過他的培植,如今看見藐姑一貌如花,比母親更強十倍,竟要拚一注重價娶他,好與家中的姬妾湊作金釵十二行。就把他母子留入家中,十分款待,少不得與絳仙溫溫舊好,從新培植一番,到那情意綢繆之際,把要娶藐姑的話懇懇切切的說了一番。

  絳仙要許他,又因女兒是棵搖錢樹,若還熨得他性轉,自有許多大錢趁得來,豈止這些聘禮;若還要回絕他,又見女兒心性執拗,不肯替爹娘掙錢,與其使氣任性,得罪於人,不如打發出門,得注現成財物的好。

  躊躇了一會,不能定計,只得把句兩可之詞回復他道:「你既有這番美意,我怎敢不從?只是女兒年紀尚小,還不曾到破瓜的時節;況且延師教誨了一番,也等他做幾年生意,待我弄些本錢上手,然後嫁他未遲。如今還不敢輕許。」那富翁道:「既然如此,明年十月初三,少不得又有神戲要做,依舊接你過來,討個下落就是了。」絳仙道:「也說得是。」過了幾日,把神戲做完,與富翁分別而去。

  他當晚回復的意思,要在這一年之內看女兒的光景何如,若肯回心轉意,替父母掙錢,就留他做生意;萬一教誨不轉,就把這著工夫做個退步。

  所以自別富翁之後,竟翻轉面皮來與女兒作對。說之不聽,繼之以罵,罵之不聽,繼之以打。誰想藐姑的性子堅如金石,再不改移。見他淩逼不過,連戲文也不情願做,竟要尋死尋活起來。及至第二年九月終旬,那個富翁是早差人來接。接到之時,就問絳仙討個下落。絳仙見女兒不是成家之器,就一口應允了他。那富翁競兌了千金聘禮,交與絳仙,約定在十月初三神戲做完之後,當晚就要成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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