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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子峨來函


  (光緒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到)〔附〕

  六月初一日接到外務覆文,所詢其封藩年月,一概不答,惟未雲總署來文既飭宍戶公使辦覆云云。初二日鄭永寧袖出外務核示宍戶覆稿,如璋檢其所雲古事皆世遠年湮芒昧無據之談,惟萬曆三十七年,薩摩藩島津家久帥兵征球,擄其君,奪其國,後複君立國,遂為附庸,所稱立約十五條,並誓文二道,中山球陽志一字不之及,而日本史固粲然書之,自是以來,時時遣使,薩州大將軍嗣位,亦或遣使來江戶,征納其米,多寡不定,康熙以後,每歲額納米七千六百余石,相沿至今,此即文中所謂經其田、收其稅者也。

  然考當時由球割去大島、德之島、喜界沖、永良部、與論五島直隸薩摩,則尚疑其所課征者,此五島所出也。亦設一官駐於那霸,其職掌不過征租稅、護商旅及刺探外事,以報明本國。當我使臣來臨時,則潛匿他處,從無干預琉球本國之政。而外務文中竟稱兵戍其土,吏理其民,布禁行令,等於內治,可謂無恥之甚。

  夫球實兩屬之國,論其收稅一事,則琉球亦為薩摩之附庸;而論其名義,則琉球並未受日本封,直至壬申年始有封藩之舉,既在與我立約一年後矣。不由日本封,豈得徑由日本廢之耶?至文中竟謂臺灣生番之役,中國認為義舉,查當時會議憑單,一則曰日本從前被害難民之家,再則曰日本國屬民,並無預琉球,日本史書亦自言:有備後國小田縣民被害,而當日球人聞有是役,曾再四稟求,聲稱中國既飭臺灣道自行懲辦,此事與日本無與,則假借台役以為張本,尤為狡詐無理也。

  總之,外務覆文,皆自言一面之詞,而琉球為我朝貢之國,固天下所共知。咸豐初年,與各國立約,用我年號曆朔文字,尤為確據。今美國公使尤為詳知其事也。現在美前主既遊日光山,此事尚未開口,聞其數日歸來,乃再言之。本日見美使,彼言事且緩商,此案必有一結局,總不令兩國有戰爭之事。至結局雲何,此時難豫擬,亦不便言。又言日本現辦防疫之事,此事了,必與外務言。待統領歸,當來館面商,請一切放心。美前主之聲望如此,與日人言,必不能一概推卸,即不能就了,有平使繼之,大約准度此事美人第從中居間,所謂收場,未審何如。苟直謂與球有約,理應與聞,則複球殆亦不難,現在既托之,祗好看如何再作道理耳。

  天津領事德呢其人,極欲效勞,而因一時未言,彼本局外,無從插入,故亦告歸。彼在此,如璋頗招呼之,外務覆文並覆總署稿,今鈔呈覽,彼既知美人調停,而所覆如此,蓋亟欲自陳其有理,所謂作論呈統領者,亦如此耳。德呢歸索函,即托帶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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