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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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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書辨,見《藝文志》。 及宣王太史籀箸《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至孔子書六經,左丘明述《春秋傳》,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說。 「史籀」說見前,為周史官教學僮書。孔子書六經自用籀體,自申公、伏生、高堂生、田何、胡母生以來之文字,未有雲變,非如歆所偽古文也。左氏不傳《春秋》,《傳》為歆偽,辨已見前。 其後諸侯力政,不統于王,惡禮樂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為七國,田疇異畮,車塗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 《中庸》為子思作,雲「今天下書同文。」則皆用籀體,安得「文字異形」?此古學家偽說。鐘鼎字雖多異,不知皆偽作者。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 「小篆」與《史籀》相同,但頗省改,而《倉頡》《爰曆》《博學》俱小篆,猶可考,則籀、篆及漢儒文字無異也。 是時秦燒滅經書,滌除舊典,大發隸卒,興役戍,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絕矣。 秦未有作「隸書」,隸書但承變而成,辨見《藝文志》。 自爾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漢興有「艸書」。《尉律》「學僮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吏。」 《漢志》《史籀》僅十五篇,下雲「凡《倉頡》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按《志》雲「閭裡書師合《倉頡》《爰曆》《博學》三篇,斷六十字以為一章,凡五十五章,並為《倉頡篇》。」不過三千三百字耳。《志》下又謂「楊雄作《訓纂》,易《倉頡》重複之字。」是《倉頡》並有複字,不足三千三百字之數。《志》又雲「武帝時,司馬相如作《凡將篇》,無複字。元帝時,黃門令史遊作《急就篇》。成帝時,將作大匠李長作《元尚篇》,皆《倉頡》中正字也。《凡將》則頗有出矣。至元始中,征天下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於廷中,楊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訓纂篇》,順續《倉頡》,又易《倉頡》中重複之字,凡八十九章。」乃僅得五千三百四十字。《志》又雲「臣複續楊雄作十三章,凡一百三章。」乃始有九千字。籀文在漢初安得九千字?殆劉歆欺人之辭,許慎為所欺紿耳。 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太史並課,最者以為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之。 按:《漢志》作「又以六體試之」,「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此雲「八體」者,蓋《八體六技》,劉歆所偽撰,許慎用其說也。 今雖有《尉律》,不課,小學不修,莫達其說久矣。孝宣時召通《倉頡》讀者,張敞從受之。涼州刺史杜業、沛人爰禮、講學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時,征禮等百餘人,令說文字未央廷中,以禮為小學元士。 杜林為歆傳法,則所謂父業及外祖張敞,皆歆門附會之辭。爰禮、秦近貴顯於莽世,與塗惲、王璜皆歆所授,假借莽力令說文字於未央廷中,藉以惑眾,以行其學。辨見《藝文志》。 黃門侍郎楊雄采以作《訓纂篇》,凡《倉頡》已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書所載略存之矣。及亡新居攝,使大司空甄豐等校文書之部,自以為應製作,頗改定古文。時有六書:一曰「古文」,孔子壁中書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三曰「篆書」,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佐書」,即秦「隸書」;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鳥蟲書」,所以書幡信也。「壁中書」者,魯共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又北平侯張倉獻《春秋左氏傳》,郡國亦往往於山川得鼎彝,其銘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雖叵複見遠流,其詳可得略說也。 古文為歆偽撰,古文與鼎彝相似,又雲「鼎彝即前代之古文」,然則鼎彝為歆所偽明矣。以歆奧博,作為鼎彝,必有可觀,至於後世,益奇古矣。近世金學大興,如《楚公鐘》《曶鼎銘》,形體奇異,蓋蔚成大國矣。然京師、山東市賈多能售其欺偽,即制度色澤瑰瑋奇古,不為黃長睿、劉貢父之所欺,亦出於歆等所為耳。若出於歆手制,通學多為所蔽,宜哉! 而世人大共非訾,以為好奇者也,故詭更正文,鄉壁虛造不可知之書,變亂常行以耀於世。諸生競說字解經誼,稱秦之隸書為蒼頡時書,雲「父子相傳,何得改易」乃猥曰「馬頭人為長」「人持十為鬥」「蟲者屈中」也。廷尉說律,至以字斷法:「苛人受錢」,「苛」之字,「止句」也。若此者甚眾,皆不合孔氏古文,謬于《史籀》。俗儒鄙夫玩其所習,蔽所希聞,不見通學,未嘗睹字例之條,怪舊藝而善野言,以其所知為秘妙,究洞聖人之微旨。又見《蒼頡篇》中「幼子承詔」,因號古帝之所作也,其辭有神仙之術焉。其迷誤不喻,豈不悖哉!《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言必遵修舊文而不穿鑿。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今亡也夫!」蓋非其不知而不問。人用己私,是非無正,巧說邪辭,使天下學者疑。 今文與古文,必不相合,真偽不相並立,相攻如仇讎。故古文偽經始出,博士不答,孔光不助,龔勝解綬,師丹大怒,奏「歆非毀先帝所立」,公孫祿奏「國師顛倒五經,毀師法」,範升奏「左氏為異端」。光武立《左氏傳》,則諸儒譁然。楊雄所采,甄豐所定,共王所得,皆歆偽造,西漢以前所不經見,諸儒「大共非訾、以為好奇」,乃其守道辨偽之宜也。 許慎受業於賈逵,逵父徽受業於歆,為歆三傳弟子,主張古學。既從逆矣,盜憎主人,各為其主。乃以今學諸儒為「俗儒鄙夫」,斥為「迷誤」,亦不足異也。其雲「玩其所習,蔽所希聞,不見通學,未嘗睹字例之條,怪舊藝而善野言。」即歆《七略》所謂「安其所習,毀所不見,終以自蔽」也。許慎不學妄言,真所謂「怪舊藝而善野言」,「迷誤不喻」者。不幸古學大行,今學昧沒,而許書遂若日中天,為後人鑽仰。唐立書學,以《說文》為宗,自是奉為金科玉律矣。元行沖所嗤「父康成,兄許慎,甯言孔聖誤,諱言鄭、服非」矣。是非無常,真偽謬易,操、懿篡統,人咸戴之,王淩、稽紹且為之致命盡節矣。近世尊許尤甚,豈知其為偽學之毗佐哉! 蓋文字者,經藝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後,後人所以識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嘖而不可亂也」。今敘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至於小大,信而有證,稽撰其說。將以理群類,解謬誤,曉學者,達神旨,分別部居,不相雜廁。萬物鹹睹,靡不兼載,厥誼不昭,爰明以喻。其稱《易》孟氏,《書》孔氏,《詩》毛氏,《禮》《周官》《春秋》左氏,《論語》《孝經》,皆古文也。 許慎述所稱經皆古文,而又雲「《易》孟氏」,已可疑。今考《說文》引《易》無與孟氏同者,而虎部「履虎尾虩虩」與馬同,角部「其牛觢」與鄭同,井部「井法也」則直為鄭注之文,告部「僮牛之告」與九家同。皆見《經典釋文》馬、鄭、荀為費《易》的傳,而《說文》皆與之合。然則許慎蓋用費《易》,其「孟」字特誤文耳。許慎純古學家,不似鄭玄古今雜揉也。門人梁啟超說 其於所不知,蓋闕如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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