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康有為 > 孔子改制考 | 上頁 下頁 |
| 一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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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韓非子·定法》〕 申不害者,京人也,故鄭之賤臣,學術以幹韓昭侯,昭侯用為相。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申子之學本於黃老,而主刑名,著書二篇,號曰《申子》。〔《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申子者,韓昭釐之佐。韓,晉別國也,地騕民險,而介於大國之間。晉國之故禮未滅,韓國之新法重出。先君之令未收,後君之令又下。新故相反,前後相繆,百官背亂,不知所用,故刑名之書生焉。〔《淮南子·要略》〕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非為人口吃,不能道說,而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為不如非。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諫韓王,韓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修明其法制,執勢以禦其臣下,富國強兵而以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實之上。以為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以武犯禁,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胄之士。今者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十餘萬言。〔《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鄧析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辭。當子產執政,作《竹刑》,鄭國用之。數難子產之治,子產屈之。〔《列子·力命》〕 子產治鄭。鄧析務難之,與民之有獄者約,大獄一衣,小獄襦鳷。民之獻衣襦鳷而學訟者,不可勝數。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而可與不可日變,所欲勝因勝,所欲罪因罪。〔《呂氏春秋·離謂》〕 ——右法家創教。 名家者流,蓋出於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此其所長也。及譥者為之,則苟鉤鋋析亂而已。〔《漢書·藝文志》〕 公孫龍,六國時辯士也。疾名實之散亂,因資材之所長,為守白之論,假物取譬,以守白辯。〔《公孫龍子·跡府》〕 或問:公孫龍詭辭數萬以為法,法歟!〔《法言·吾子》〕 宋子曰:「聖人與聖法何以異?」彭蒙曰:「子之亂名,甚矣!聖人者,自己出也。聖法者,自理出也。理出於己,己非理也;己能出理,理非己也。故聖人之治,獨治者也,聖法之治則無不治矣。此萬世之利,唯聖人能該之。」宋子猶惑,質于田子。田子曰蒙之言然。〔《尹文子·犬道》〕 惠子曰:「不益生,何以有其身?」莊子曰:「道與之貌,天與之形,無以好惡,內傷其身。今子外乎子之神,勞乎子之精,倚樹而吟,據高梧而瞑,天選子之形,子以堅白鳴。」〔《莊子·德充符》〕 ——右名家創教。 陰陽者流,蓋出於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此其所長也。及拘者為之,則牽於禁忌,泥於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漢書·藝文志》〕 陰陽者,順時而發,推刑德,隨鬥擊,因五勝,假鬼神而為助者也。 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紀吉凶之象,聖王所以參政也。《易》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然星事兇悍,非湛密者,弗能由也。夫觀景以譴形,非明王,亦不能服聽也。以不能由之臣,諫不能聽之主,此所以兩有患也。 曆譜者,序四時之位,正分至之節,會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殺生之實。故聖王必正歷數,以定三統服色之制,又以探知五星日月之會、凶阨之患、吉隆之喜,其術皆出焉。此聖人知命之術也,非天下之至材,其孰與焉。道之亂也,患出於小人而強欲知天道者,壞大以為小,削遠以為近。是以道術破碎而難知也。〔並同上〕 鄒衍大言天事,謂之談天。〔《五經通義》〕 鄭有神巫曰季咸,知人之死生存亡、禍福壽夭,期以歲月旬日若神。鄭人見之,皆棄而走。列子見之而心醉,歸以告壺子曰:「始吾以夫子之道為至矣,則又有至焉者矣!」〔《莊子·應帝王》〕 ——右陰陽家創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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