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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聲《天命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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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之水焉,性猶水也,道猶江河也,性之於道,猶水之必就下而行地中為江河也。言本天命,猶歸大海也。無以壅水而自行地,非率性之道乎?有以浚地而後達水,非修道之教乎?功績為水,而用力在治地,教指為性,而用力乃在修道。 天命也,性也,道也,一而已矣。不能必天下無不離道之人,而能定天下有必不可離之道。道有時而可離,則性有時而可不率也。性有時而可不率,則天有時而不命也。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天有時而不命,則萬物或幾乎息矣。然則《中庸》曷不曰「性也者,不可須臾不率也?」可不率,非性也。《書》曰:「天有顯道,厥類惟彰。」天命之性,人所不睹所不聞也,立乎所睹所聞之地,而達於所不睹所不聞之天者,則為道。衡之乎此,而後其離合之故,可得而自見也,其於天命順逆之故,可得而自明也。其言亦猶之曰「天命也者,不可須臾離也」雲爾。 董子曰:「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蓋為虛位,非有實體也。道之為言,猶雲「萬物各得其所焉」爾,物有萬變,而必隨時變易,以鹹若吾天命之性,此即不變之道也。水無分於東西,以及萬方,而必不能無分於上下,其所謂下,必至於海而後息。物無分於剛柔陰陽仁義,繇兩端以及萬變,而必不能無分於與道非道,其所謂道,必至於天命而後已。人可須臾離道,是水亦可須臾而不行於地中也。須臾離道,是則須臾而自絕於天,自隕厥命也,而安得不戒慎恐懼?此所不睹所不聞,人以為隱微耳,而不知其顯見也。即謂之顯見矣,以為天下固有本顯見者,而此隱微亦與之俱顯見,以並立於宇宙之間也。即以為此隱微者實顯見矣,而此隱微之外,亦尚有別能顯見者,得與之相參於耳目之前也。不知天下固莫有見於斯顯於斯者也。惟此隱微為至顯至見也,且自此隱微而外,無複有見焉顯焉者也。惟此隱微為獨顯獨見也,如鏡現象,全體一鏡,離鏡體別無影像可得,故君子慎之。慎之何也?人之於天命,有若無睹焉者矣,若無聞焉者矣。進而求之戒慎焉,其將睹所未睹,恐懼焉,其將聞所未聞。而未也,惟此一實,餘二非真。瞪目而視之,無非是也,傾耳而聞之,無非是也,無別睹也,無別聞也。有別睹焉,有別聞焉,即謂悖天而褻命也。天無二日,民無二王,以此為慎其獨也。 《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至於四而大變備矣。寒熱燥濕,物之情也,春夏秋冬,天之時也。人具一天命之性,而感於物,有受有不受。受之為好,不受為惡,故《大學》舉好惡,繇是而析焉。喜者好之初也,樂者好之竟也,怒者惡之初也,哀者惡之竟也,於是有四。四性舉,而性之大變亦備矣。故《中庸》舉喜怒哀樂,人之所以靈於萬物者,以其喜怒哀樂之性能自主而自繇也。其所不受,物莫能強納,其所受,物莫能強奪也。所喜所怒所哀所樂之事,雖因乎物,而能喜能怒能哀能樂之具,實系乎我;忽喜忽怒忽哀忽樂之態,雖存乎人,而應喜應怒應哀應樂之則,實本乎天。本乎天者,惟其本無喜本無怒本無哀本無樂,是故可以喜可以怒可以哀可以樂。故其於未發也,則謂之中,而於其發而中節也,則謂之和。 喜怒哀樂之用於天下也,大之為生殺,次之為予奪,又其下者為趨避。蓋自天子以至庶人,其大小不同,無不皆有以用之也。喜天下之所喜,怒天下之所怒,哀天下之所哀,樂天下之所樂,如此則其所喜樂必其有便於天下者也,其所哀怒必其有害於天下者也,而天地位矣,萬物育矣。 形而上者謂之天,形而下者謂之地。故其神明之屬,求其所自而不得,則舉而名之為天;體質之屬,原其所自,則總而名之為地。故夫可睹可聞者,皆地之屬也,其所不睹所不聞而為睹聞者,則曰天也。人之生也,稱受命於天,而不稱受命於地,極德之至也;稱上天之載,而不並稱天地之覆,載命無二,受尊無二,上也。論量,陽全而陰半,《易》稱「坤元統於乾元」。朱子曰:「天包乎地之外,而氣常行乎地之中。」天不獨職覆,亦具兼載。論分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惟乾道變化,首出庶物,至於坤厚,雖德合無疆,不過順承而已。先則迷矣,後則得主而利矣,此謂定位。故以地從天則治,以天從地則亂。內而心身,外而君臣,君子小人,無不各有等焉,而天地之位,乃得初象也。天地者,萬物之大界限也。號物之數有萬,其分位之差等,亦不啻有萬。世必無兩類物可相等者,相等則必相淩奪,而不得安,故世亦必無兩類物可並位者。故古人有言,必曰「萬物各得其所」,各得其所,而後一物各有一類,一類各有一位,極而萬之,亦萬位焉。然而天之與地,乃其兩大位也,兩大位尤其兩相懸絕者也。兩大位定,而後可以定萬物之位,定萬物之位,而後萬物可以各得其所而育。是故定天之位,而人之生,乃莫不受命於天,受命於天,而後役使萬物,而宰製之。置此身於萬物中,作平等觀,而天敘,敘之天秩,秩之皆其相與並育於地上者也,而自天以下,無不舉矣。是故學莫先於知天,莫大於事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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