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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


  王廷相字子衡,號浚川,河南儀封人。弘治壬戌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正德戊辰謫為州判,稍遷知縣,複召為禦史,出接陝西鎮守。奄人廖鵬虐民,先生繩之以法,鵬大恨。已而視學北畿,有兩奄幹請,先生焚其書,兩奄亦恨,未有以發也。鵬因上書構之,兩奄從中主其奏,逮入詔獄。又謫為縣丞,稍遷知縣同知,擢四川僉事,山東副使,皆視學政。

  嘉靖初,曆湖廣按察使,山東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禦史巡撫四川,入為兵部左、右侍郎,轉南京兵部尚書,召為左都禦史,進兵部尚書兼掌院事,加太子太保。辛醜罷,又三年而卒,年七十一。

  隆慶初,贈少保,諡肅敏。

  先生主張橫渠之論理氣,以為「氣外無性」,此定論也。但因此而遂言「性有善有不善」,並不信孟子之性善,則先生仍未知性也。蓋天地之氣,有過有不及,而有愆陽伏陰,豈可遂疑天地之氣有不善乎?夫其一時雖有過不及,而萬古之中氣自如也,此即理之不易者。人之氣稟,雖有清獨強弱之不齊,而滿腔惻隱之心,觸之髮露者,則人人所同也,此所謂性即在清濁強弱之中,豈可謂不善乎?若執清濁強弱,遂謂性有善有不善,是但見一時之愆陽伏陰,不識萬古常存之中氣也。先生受病之原,在理字不甚分明,但知無氣外之理,以為氣一則理一,氣萬則理萬,氣聚則理聚,氣散則理散,畢竟視理若一物,與氣相附為有無。不知天地之間,只有氣更無理。所謂理者,以氣自有條理,故立此名耳。亦以人之氣本善,故加以性之名耳。如人有惻隱之心,亦只是氣,因其善也,而謂之性,人死則其氣散,更可性之可言?然天下之人,各有惻隱,氣雖不同而理則一也。故氣有萬氣,理只一理,以理本無物也。宋儒言理能生氣,亦只誤認理為一物,先生非之,乃仍蹈其失乎?

  ·《雅述》
  ·《慎言》
  ·論性書
  ·《陰陽管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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