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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鑒卷七十一


  明帝太和二年 橫門邸閣與散民之榖,足周食也。

  史照《釋文》曰:邸閣,據《說文》,屬國舍也。下又有邸閣,非此。余觀照說,蓋以漢昭帝使丞相率百官送鄯善王於橫門外,遂傅合《說文》,以為橫門外有屬國舍。殊不思漢長安城中有郡國邸,又有蠻夷邸;所謂屬國舍,卽蠻夷邸,在藳街,不在橫門。魏延言橫門邸閣與散民之榖,足以周食。是指邸閣為積粟之所,豈屬國舍乎?況許叔重只以屬國舍釋邸字,未嘗釋邸閣也。漢郡國朝宿之舍皆曰邸,叔重但以為屬國舍,亦已拘矣;史照援以釋邸閣,愈遠而不近矣。照又雲:下又有邸閣,非此。此謂青龍元年諸葛亮治斜谷邸閣也。亮所治邸閣,亦以蓄米,是二邸閣其義正同。邸閣之義,詳見於下。

  亮揚聲由斜穀道取郿,使趙雲、鄧芝為疑兵,據箕穀。

  史照《釋文》曰:箕穀,或謂郿縣郿塢是。余按史照因上文有由斜穀取郿一語,遂設或人之說,以箕穀為郿縣郿塢。然考《後漢書·馮異傳》,箕谷當在陳倉之南,漢中之北。亮聲言由斜穀取郿,遣趙雲等據箕穀為疑軍,是其軍未至郿也。

  馬謖與張合戰於街亭,合大破之。諸葛亮拔西縣千餘家還漢中。

  史照《釋文》曰:漢陽隴縣有街泉亭,所謂街亭卽此。〈海陵本同。〉余按照說以《續漢志》為據,而《續漢志》所載在隴縣者,乃街泉亭,非街亭。《隋志》,漢川郡西縣有街亭山。魏時西縣亦屬漢陽郡。《通鑒》下文書諸葛亮拔西縣千餘家還漢中,則街亭在西縣明矣。

  吳王守陽羨長。

  史照《釋文》曰:陽羨,漢會稽邑。余按陽羨縣,前漢屬會稽郡,自後漢和帝以後至吳,皆屬吳郡。

  三年 漢蕭何定《漢律》,益為九篇,又有《令》三百餘篇,《決事比》九百六卷。

  史照《釋文》曰:比,毗至切,近也。謂律法近有九百六卷。〈海陵本同。〉余按顏師古《漢書音義》曰:比,以例相比況也。則比字當讀如字。觀《通鑒》正文,律自是律,令自是令,決事比自是決事比,豈得以比為近,謂律法近有九百六卷邪!《晉志》雲:魏文侯師李悝,悝撰次諸國法,著《法經》。以為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于盜賊;盜賊須劾捕,故著《網》、《捕》二篇;其輕狡、越城、博戲、僭假、不廉、淫侈、踰制,以為《雜律》一篇;又以其律具其加減,故所著六篇。蕭何定《律》,除亡秦參夷連坐之罪,增部主見知之條,益事律《興》、《廏》、《戶》三篇,合為九篇。叔孫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張湯《越宮律》二十七篇,趙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又漢時決事,集為《令甲》以下三百餘篇;及司徒鮑公撰嫁娶、辭訟決為《法比》,都目凡九百六卷。此《通鑒》所據以為書者也。

  四年 吳主揚聲欲至合肥。

  史照《釋文》曰:合肥,漢九江邑。應劭曰:夏水出城父東南,至此與淮合,故曰合肥。余按應劭所雲,酈道元固疑之矣。道元曰:施水受肥水于廣陽鄉,東南流徑合肥縣。應劭雲:夏水出城父東南,至此與肥合,故曰合肥。闞駰亦雲:出沛國城父東,至此合為肥。餘按川殊派別,無沿注之理,方知應、闞二說,非實證也。蓋夏水暴長,施合於肥,故曰合肥。夫道元以夏水出城父,而東南流入於淮則與淮合,無絕淮而南流至合肥縣與肥水合之理。而施水上受肥水于廣陽鄉,東南流徑合肥縣,又東南流而入於漅湖。肥水西北注淮而施水東南入漅湖,已自分流,惟夏月暴水漲溢,則二水複能合於合肥縣界,故合肥以此得名。道元之說,庶乎信而有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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