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顧炎武 > 日知錄 | 上頁 下頁
居官負債


  居官負債,雖非君子之行,似乎不幹國法。乃考之于古,有以不償債而免列侯者。《漢書》:孝文三年,「河陽侯陳信,坐不償人責過六月,免」是也。有以不償債而貶官者。

  《舊唐書》:「李晟子惎,累官至右龍武大將軍,沈湎酒色,恣為豪侈,積債至數千萬,其子貸回鶻錢一萬餘貫不償,為回鶻所訴。文宗怒,貶惎為定州司法參軍」是也。然此猶前代之事,使在今日,則回鶻當更貸之以錢,而為之營其善缺矣。

  《元史》:太宗十二年,以官民貸回鶻金償官者,歲加倍,名羊羔息,其害為甚。詔以官物代還,凡七萬六幹錠。仍命:凡假貸歲久,惟子本相侔而止。著為令。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