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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更定從祀


  古人每事必祭其始之人,耕之祭先農也,桑之祭先蠶也,學之祭先師也,一也。《舊唐書》:「太宗貞觀二十一年二月王申,詔以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甚、孔安國、劉向、鄭眾、杜子春、馬融、盧植、鄭玄、服虔、賈逮、何休、上肅、王粥、杜預、范寧等二十二人,代用其書,垂于國胃。自今有事于大學,並令配享宣尼廟堂。」蓋所以報其傳注之功。迄乎宋之仁、英,未有改易,可謂得古人敬學尊師之意者矣。神宗元豐七年,始進苟況、揚雄、韓愈三人。此三人之書雖有合于聖人,而無傳注之功,不當祀也。把之者為王安石,配享王雱,從祀地也。理宗寶慶三年,進朱熹。

  淳祐元年,進周頤、張載、程顥、程頤。景定二年,進張拭、呂祖謙。度宗鹹淳三年,進邵雍、司馬光。以今論之,唯程子之《易傳》,朱子之《四書章句集注》、《易本義》、《詩傳》及蔡氏之《尚書集傳》,胡氏之《春秋傳》,陳氏之《禮記集說》,是所謂「代用其書,垂于國胄」者爾;南軒之《論語解》、東萊之《讀詩記》抑又次之;而《太極圖通書》、《西銘正蒙》,亦羽翼《六經》之作也。至有明嘉靖九年,欲以制禮之功蓋其豐昵之失,而逞私妄議,輒為出入,殊乖古人之旨。傳注之功,遂列聖人之左右乎,夫以一事之瑕,而廢傳經之祀,則宰我之短喪,冉有之聚斂,亦不當列於十哲乎?棄漢儒保殘守缺之功,而獎未流論性談天之學,於是語錄之書日增月益,而《五經》之義委之棒蕪,自明人之議從祀始也。有王者作,其必遵貞觀之制乎?

  嘉靖之從祀進歐陽修者,為大禮也,出於在上之私意也。進陸九淵者,為王守仁也,出於在下之私意也。與宋人之進荀、揚、韓三子,而安石封舒王配享,同一道也。

  成化四年,彭時奏謂:「漢晉之時,道統無傳,所幸有專門之師講誦聖經,以詔學者,斯文賴以不墜。」此馬融、范甯諸人雖學行未純,亦不得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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