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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縣界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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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畫疆分邑必相比附,天下皆然。乃今則州縣所屬鄉村,有去治三四百里者,有城門之外為鄰屬者,則幅員不可不更也。下邽在渭北而並于渭南,美原在北山而並于富平,若此之類,俱宜複設。而大名縣距府七裡,可以省入元城,則大小不可不均也。 管轄之地多有隔越,如南宮、威縣之間,有新河縣。地;清河、威縣之間,有冠縣。地;鄆城、範縣之間,有鄒縣,地;清州之益都等縣俱有高苑地;淮安之宿遷縣有開封之祥符縣地;大同之靈丘、廣昌二縣中間有順天之宛平縣地。或距縣一二百里,或隔三四州裡,藪奸誨逋,恒必由之。而甚則有如沈丘之縣署,地糧乃隸于汝陽者,則錯互不可不正也。 衛所之屯,有在三四百里之外,與民地相錯,浸久而迷其版籍,則軍民不可不清也。水濱之地消長不常,如蒲州之西門外三裡,即以補朝邑之坍,使陝西之人越河而佃,至於爭鬥殺傷,則事變不可不通也。《周禮·形方氏》:「掌制邦國之地域,而正其封疆,無有華離之地。」 有王者作,謂宜遣使分按郡邑,圖寫地形,奠以山川,正以經界,地邑民居必參相得,庶乎獄訟衰而風俗淳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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