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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唐處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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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日,高平範某,謹再拜致書于處士唐君: 蓋聞聖人之作琴也,鼓天地之和而和天下,琴之道大乎哉!秦作之後,禮樂失馭,於嗟乎!琴散久矣。後之傳者,妙指美聲,巧以相尚,喪其大,矜其細,人以藝觀焉。 皇宋文明之運,宜建大雅,東宮故諭德崔公,其人也,得琴之道,志於斯,樂於斯,垂五十年,清靜平和,性與琴會,著《琴箋》,而自然之義在矣。某嘗游于門下,一日,請曰:「琴何為是?」公曰:「清厲而靜,和潤而遠。」某拜而退,思而釋,曰:「清厲而弗靜,其失也躁;和潤而弗遠,其失也佞。弗躁弗佞,然後君子其中和之道歟!」一日,又請曰:「今之能琴,誰可與先生和者?」曰:「唐處士可矣。」某拜而退,美而歌,曰:「有人焉!有人焉!且將師其一二。」屬遠仕千里,未獲所存,今複選於上京,崔公既沒,琴不在於君乎?君將憐其意,授之一二,使得操堯舜之音,逰羲黃之域,其賜也豈不大哉!又先王之琴傳,傳而無窮,上聖之風存乎盛時,其旨也豈不遠矣?誠不敢助《南薰》之詩,以為天下富壽,庶幾宣三樂之情,以美生平而可乎?某狂愚之咎,亦冀舍旃。不宣,某再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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