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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神道碑


  褒賢之碑

  宋仁宗皇帝篆額,
  觀文殿學士、光禄大夫、行禮部尚書、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事、畿内勸農使、上柱國臣王舉正題。

  宋推誠保德功臣·資政殿學士·金紫光禄大夫·尚書戶部侍郎·護軍·汝南郡開國公·食邑二千三百戶食實封六百戶·贈兵部尚書謚文正公·范公神道碑銘并序

  皇祐四年五月甲子,資政殿學士、尚書戶部侍郎汝南文正公薨于徐州,以其年十有二月,葬于河南尹樊里之萬安山下。

  公諱仲淹,字希文,五代之際,世家蘇州,事吳越。太宗皇帝時,吳越獻其地,公之皇考從錢俶朝京師,後爲武寧軍掌書記以卒。

  公生二歲而孤,母夫人貧無依,再適長山朱氏。既長,知其世家,感泣去之南都,入學舍,掃一室,晝夜講誦。其起居飲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苦。居五年,大通六經之旨,爲文章論說必本於仁義。祥符八年舉進士,禮部選第一,遂中乙科,爲廣德軍司理參軍,始歸迎其母以飬。及公既貴,天子贈公曾祖蘇州粮料判官諱夢齡爲太保,祖祕書監諱贊時爲太傳,考諱鏞爲太師,妣謝氏爲吳國夫人。

  公少有大節,其於富貴貧賤、毀譽歡戚,不一動其心,而慨然有志於天下。常自誦曰:“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也。”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擇利害爲趍捨。其有所爲,必盡其力,曰:“爲之自我者當如是,其成與否有不在我者,雖聖賢不能必,吾豈苟哉!”

  天聖中,晏丞相薦公文學,以大理寺丞爲祕閣校理。以言忤章獻太后旨,通判河中府、陳州。久之,上記其忠,召拜右司諫。當太后臨朝聽政時,以至日大會前殿,上將率百官爲夀,有司已具,公上疏言天子無北面,且開後世弱人主以疆母號之漸,其事遂已。又上疏請還政天子,不報。及太后崩,言事者希旨,多非太后時事,欲寖治之。公獨以謂太后受托先帝,保佑聖躬,始終十年,未見過失,宜掩其小故,以全其大德。初,太后有遺命,立楊太妃代爲太后。公諫曰:“太后,母號也,自古無代立者。”繇是罷其冊命。是歲大旱蝗,奉使安撫東南。使還,會郭皇后廢,率諫官、御史伏閤爭,不能得,貶知睦州,又徙蘇州。歲餘,即拜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召還,益論時政闕失,而大臣權倖多忌惡之。居數月,以公知開封府。

  開封素號難治,公治有聲,事日益簡,暇則益取古今治亂安危爲上開說,又爲百官圖以獻,曰:“任人各以其材而百職脩,堯舜之治不過此也。”因指其遷進遲速次序曰:“如此而可以爲公,可以爲私,亦不可以不察。”由是呂丞相怒,至交論上前。公求對,辨語切,坐落職知饒州,徙潤州,又徙越州。而趙元昊反河西,乃以公爲陝西經略安撫副使,遷龍圖閣直學士。是時新拜大將延州危,公請自守鄜、延捍賊,乃知延州。元昊遣人遺書以求和,公以謂無事請和,難信,且書有僣號,不可以聞。乃自爲書,告以逆順成敗之說,甚辨。坐擅復書,奪一官,知耀州。未逾月,徙知慶州。既而四路置帥,以公爲環慶路經略安撫招討使、兵馬都部署,累遷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

  公爲將務持重,不急近功小利。於延州築素澗城,墾營田,復承平、永平廢寨,属羌歸業者數萬戸。於慶州城大順以據要害,奪賊地而耕之。又城細腰、胡盧,於是明珠、滅臧等大族皆去賊爲中國用。自邊利久堕,至兵與將常不相識。公始分延州兵爲六將,訓練齊整,諸路皆用以爲法。公之所在,賊不敢犯。人或疑公見敵應變爲如何。至其城大順也,一旦引兵出,諸將不知所向。軍至柔遠,始號令告其地處,使往築城。至於版築之用,大小畢具,而軍中初不知。賊以騎三萬來爭,公戒諸將:“戰而賊走,追勿過河。”已而賊果走,追者不渡,而河外果有伏。賊既失計,乃引去。於是諸將皆服公爲不可及。

  公待將吏,必使畏法而愛己。所得賜賚,皆以上意分賜諸將,使自爲謝。諸蕃質子,縱其出入,無一人逃者。蕃酋來見,召之卧内,屏人徹衛,與語不疑。公居三歲,士勇邊實,恩信大治。乃决策謀取橫山,復靈武,而元昊數遣使稱臣請和,上亦召公歸矣。初,西人籍爲卿兵者十數萬,既而黥以爲軍,惟公所部,但刺其手。公去兵罷,獨得復爲民。其於兩路,既得熟羌爲用,使以守邊,因徙屯兵就食内地,而紓西人饋輓之勞。其所設施,去而人德之,與守其法不敢變者,至今尤在。

  慶曆三年春,召爲樞密副使,五讓不許,乃就道。既至數月,以爲參知政事。每進見,必以太平責之。公歎曰:“上之用我者至矣。然事有先後,而革弊於久安,非朝夕可也。”既而上再賜手詔,趣使條天下事,又闓天章閣,召見賜坐,授以紙筆,使疏於前。公惶恐避席,始得而條列時所宜先者十數事上之。其詔天下興學取士先德行不專文辭,革磨勘例遷以别能否,减任子之數而除濫官,用農桑考課守宰等事。方施行,而磨勘、任子之法,僥倖之人皆不便,因相與騰口,而嫉公者亦幸外有言,喜爲之佐佑。會邊奏有警,公即請行,乃以公爲河東、陝西宣撫使。至則上書,願復守邊,即拜資政殿學士、知邠州,兼陝西四路安撫使。其知政事纔一歲而罷,有司悉幸罷公前所施行,而復其故。言者遂以危事中之。賴上察其忠,不聽。是時夏人已稱臣,公因以疾請鄧州。守鄧三歲,求知杭州,又徙青州。公益病,又求知頴州。肩畀至徐,遂不起,享年六十有四。

  方公之病,上賜藥存問。既薨,輟朝一日,以其遺表無所請,使就問其家所欲爲,贈以兵部尚書,所以哀卹之甚厚。公爲人外和内剛,樂善泛愛。喪其母時尚貧,終身非賔客食不重肉。臨財好施,意豁如也。及退而視其私,妻子僅給衣食。其爲政,所至民多立祠畫像。其行已臨事,自搢紳處士、里閭田野之人,外至夷狄,莫不知其名字,而樂道其事者甚衆。及其世次官爵,誌于墓、譜于家、藏于有司者,皆不論著,著其繫天下國家之大者,亦公之志也歟!銘曰:

  范於吳越,世實陪臣。俶納山川,及其士民。
  范始來此,中間幾息。公奮自躬,與時偕逢。
  事有罪功,言有違從。豈公必能,天子用公。
  其難其勞,一其初終。夏童跳邊,乘吏怠安。
  帝命公往,問彼驕頑。有不聽順,鉏其穴根。
  公居三年,怯勇堕完。見憐獸擾,卒俾來臣。
  夏人在廷,其事方議。帝趣公來,以就予治。
  公拜稽首,茲惟難哉。初匪其難,其在終之。
  群言營營,卒壊于成。匪惡其成,惟公是傾。
  不傾不危,天子之明。存有顯榮,歿有贈謚。
  藏其子孫,寵及後世。惟百有位,可勸無怠。

  翰林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知制誥、充史舘修撰歐陽修文。
  翰林學士兼侍講、尚書吏部郎中、知制誥、充史舘修撰王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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