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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唐處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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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日,高平范某,謹再拜致書于處士唐君: 蓋聞聖人之作琴也,鼓天地之和而和天下,琴之道大乎哉!秦作之後,禮樂失馭。于嗟乎!琴散久矣。後之傳者,妙指美聲,巧以相尚,喪其大,矜其細,人以藝觀焉。皇宋文明之運,宜建大雅,東宫故諭德崔公其人也,得琴之道,志於斯,樂於斯,垂五十年。清靜平和,性與琴會,著《琴箋》,而自然之義在矣。 某嘗遊於門下,一日請曰:“琴何爲是?”公曰:“清厲而靜,和潤而遠。”某拜而退,思而釋曰:“清厲而弗靜,其失也躁;和潤而弗遠,其失也佞。弗躁弗佞,然後君子,其中和之道歟!”一日又請曰:“今之能琴,誰可與先生和者?”曰:“唐處士可矣。”某拜而退,美而歌曰:“有人焉,有人焉”,且将師其一二。屬遠仕千里,未獲所存,今復選于上京。崔公既没,琴不在於君乎?君将憐其意,授之一二,使得操堯舜之音,逰羲黄之域,其賜也豈不大哉! 又先王之琴傳傳而無窮,上聖之風,存乎盛時,其旨也豈不遠矣!誠不敢助《南薰》之詩,以爲天下富壽,庶幾宣三樂之情,以美生平而可乎?某狂愚之咎,亦冀捨旃。 不宣。某再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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