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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在常德 二(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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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敬堯軍退到嶽州,沿途燒殺淫掠,當地人民畏之如虎狼,紛紛到教會中躲藏。張軍知道,沖向那教會搜查。一位美國教士上前攔阻,亂兵即將此教士槍殺。這事傳出去,激起美人憤慨,當派武力前來鎮制。那美艦從上海起碇,以最大速力馳向嶽州,顯其威風,致在沿途江中沖翻了許多民船,許多無辜人民受滅頂之災。這一方面是美艦不能處之鎮靜沉著之咎,但一方面也是張敬堯軍所間接賜予人民者。這真是可恥可恨的事。看看人家軍隊保護他的人民是怎樣的精神,但中國軍隊不但不能保護中國的人民,反倒欺淩之、虐殺之,而驅之托庇于外人,又將此外人一併殺之,而使江船中人民受此無妄之災禍。這樣的軍人,還讓他高高在上地當督軍,是什麼緣故?只因為他是老段的學生和同鄉罷了。後來鬧得不可收拾了,張敬堯托他的親戚賈凱璋來央及我,請我通過教會關係,去和美艦說話。我說:「這沒有話可說,你打死了人,只好你姓張的拿命去抵!」 趙、譚先頭部隊到達長沙的時候,我接到代理國務總理薩鎮冰先生的一個電報,電中對我治軍及為政很是誇獎,他說他已自動地致電孫中山先生,請南方軍不要與我衝突,孫已複電表示同意。並把原電轉給我看,叫我只管安駐常德,不必移動。我那時同薩先生並無一面之雅,竟蒙他這樣熱心關顧,使我欣慰極了。 趙、譚的部隊當時雖然沒有向我進攻,但我卻不能不有所準備。因留少數在常德,其餘都佈置出去。南軍在距離我們防地百多裡的地方監視著,各不相犯。一日,駐漢壽的馮治安報告,說該方面南軍進迫,離他防地僅只四十五裡,仍繼續前進,恐有決裂之勢。那時馮為連長,那一面防地只他一連人,我頗不放心。因令團長鹿鐘麟帶著一百多名手槍隊,夜間開了去,天明又轉回常德,天天如此,以防萬一。有一天南軍致函馮治安,說他們開來三四營人,請即讓開防地,以免殺伐。馮不肯屈服,回信說,我奉令在此佈防,在沒有接到撤退的命令之前,決不擅離防地。南軍又來信說:「我們有三四營之眾,你一連人恐難阻止我們前進。」馮覆信雲:「在我們一連人未死完以前,你們休想前進一步。」馮治安答覆如此強硬,南軍因即停駐,終於未敢進逼。 不久,北京政府給我命令,叫我們隊伍移駐湖北。我接到命令,決定仍走二年前到常德來的舊路,先到津市。那時在津市的駐軍為王汝勤的第八師。我乃先發一電,將我奉令移駐湖北,取道津市的話通知他。哪知我的秘書長陳經綬先生一時疏忽,竟將此電譯作明碼發出。王汝勤接到我的電報,很是詫異,以為軍隊行動,當如何機密,怎麼不用密碼,倒用明碼。因此判斷我一定不會真的走津市,並來電問此真相。陳先生發覺此事,難過得不得了,連說「該死!該死!」立刻向我引咎辭職。我知道他是一時疏忽,不是有心之過,百般安慰他。我說:「這不是你一個人的錯,我自己也應當分擔的。」他一面還是十分抱愧,一面辦事卻更細心、更發奮了。陳先生為前清的老拔貢,瘦瘦的,個兒不高,學問深到,為人誠實義氣,在十六混成旅與我相處頗久,給我的幫助很多。我至今想起他來,還覺得慊慊不能自釋。 趙炎午和譚組菴兩位先生聽說我將開拔,先打電報來,繼又派代表帶著信,送來幾艘輪船,許多湘繡,並由常德商會撥交十萬元,以為慰勞我們全體官兵的盤費。我只留下輪船和湘繡,將十萬的川資完全璧還,我和那代表說: 「這個錢我不能受,我們是國家的軍隊,目前雖不能按月關餉,但正經餉項還是有的。我若受了這個錢,我的良心不會寬饒我。而且若是十年八年後,和趙先生、譚先生見了面,他們必定指我脊領,和人家說,這就是那年在常德刮錢的那位馮玉祥……」 那代表姓劉,很是會說,說出許多道理來,再三再四地要我收受。我說無論你怎麼說,我也不能從命。後來民國十六年我在鄭州和譚先生見面,譚即談及此事,說:「那時不收錢,你要留個以後見面的餘地,今天可真的見面了!」說了許多過獎的話。又後來和趙炎午先生見面,他亦談到這事。我以為「臨財毋苟得」是古人留給我們的立身處世的大教訓。北方有句俗話說:「非分吃了人家的,嘴軟;非分拿了人家的,手軟。」這話真有意思。 民國以來,我看見官場中的人,許多不免濫抓錢的毛病。他們抓了幾把之後,有的蓋洋房,住租界,不敢自由行動,時刻擔心著有人綁他們票;有的抽大煙,娶姨太太,賭博上三十萬、五十萬地輸去;有的自己縱能緊手穩步地過日子,可是到了兒子孫子身上,又像泥土似地把財產傾蕩了。無論怎樣,結果都是毀了自己,毀了兒孫,為害社會,為害國家。我所見的真能廉潔自持的官吏,第一個當數王鐵珊先生。他為大吏數年,不只是普普通通的廉潔,即一文錢,亦無不分明清白。他生前清苦一世,到老尤為寒素。但死後,國家褒揚他,家屬發與恤金,最要緊的是社會上對於他的稱譽,即此一件,鐵老就夠不朽的了。我曾和鐵老談過這類問題。鐵老說: 「人家都說我不要錢,是矯情,是假的。確確實實是假的!錢,我確實也是喜歡的。但我讀過書,我懂得為人的道理,所以我能夠咬牙不要。要緊的是要做一輩子,直到我死了才止。」 這是真情摯意的話,極值得我們深思一番。我以為若是富有的人,明達事理,必定急公好義,錢越多,助益於國家社會者亦越大,那也是不朽的。否則,於自己,則濫抓浪費,于公于國,一毛不拔,那不但國家社會蒙其禍害,即自己亦必沉淪不復。 在中國,社會一般的落後,國家機構沒上軌道,而舊有傳統又太腐敗,此等立身處世之道,必當自己嚴格講究。若在政治清明,社會進步的國家,那「臨財毋苟得」的一條,是每個官、每個人的本分,有什麼稀奇處?而且你縱欲「苟得」,又豈容你苟得呢?所以我上面這番話,不過是對中國的畸形社會而發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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