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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在常德 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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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稍有血性者,聽到這番情形,沒有不痛心難過的。當時我就召集全城商民談話,費了很大氣力,才把他們召齊。告訴他們,托庇外人,是最可恥的事。但以往是為潰兵騷擾,大家不得已而出此法,現在我們的隊伍是嚴守紀律的,必能負保護地方的責任,絕不會再有騷擾的事。如果他們動了你們的一草一木,就請你們大家把我馮某逮捕槍決。我們是中華民國,若是掛起了外國旗,不但騰笑外邦,自己也應該覺得可羞可恥的。請大家回去,立刻就把日本旗取消、撕毀,永遠不要再做這種辱國辱己的事了。當天晚上,街面上的日本旗統統撕毀。同時又去找來日本兵艦的艦長,質問他們為什麼要在街上張貼那種佈告。那艦長說: 「這是貴國的人民要求我們做的,不過總覺得很是遺憾。」 說得很委婉客氣,也就只好不加深究,只把那些佈告派人撕毀,不許他們再有這種侵害我國主權的不法行為。 至於那些日本旗從哪裡來的呢?查詢的結果,知道是城內一家魯東洋行出賣的。但這所謂洋行,只雇用一個日本浪人做著幌子,其實店老闆卻是中國人。我派人檢查他的帳目,上面寫得明明白白,每面日旗的價錢,有三元的,有五元的,有十元的,有百元的,有多至二千元的。把老闆和那做幌子的日本浪人都抓了來,問老闆何以做這種欺騙商民、污辱國家的無恥買賣?他說:「因為有人家需要,我們所以辦這個貨。」問那日本浪人,答說:「老闆每月花五十元雇用我,我是為的生活。他做的什麼事,我也不知道。」我說:「你兩個都是奸宄,沒一個好東西!」當即把那日本浪人驅逐出境,店老闆看押起來。 當日查看帳目,共計賣日本旗所賺的錢在六七千元以上,我即找來地方正紳,迫令老闆交出那款子,交由紳士們收存。那時常德城內街路不平,地方污穢。乃用此款為修路浚溝以及清除穢積之用,把地方上整理得一新。 人民被軍隊逼得無法自存,因而請日本兵艦保護,買日本旗懸掛,這當然不是人民的錯,可也不是士兵的錯。罪惡在誰身上呢?第一,是在段先生等的身上,這就是他們武力統一的迷夢的結果,這就是他們窮兵黷武政策的賜予;第二,就在那些軍隊官長的身上,大官們自己胡作非為,不肯管也不能管那些下級官,下級官也就不管士兵。「上樑不正下樑歪」,這是當然的道理。當權執政者的責任是福國利民,軍隊的職責是衛國保民。但是他們卻一反其道,把人民逼上死路,逼得他們出賣國籍,不願做中國人,要求外國人來保護!我把這事辦完,越想越是悲憤,多天還是恨得牙癢癢的。 那時內亂未定,遍地萑苻。常德城內的治安之責,交由第二團第二營負之。第二團團長張之江,有膽有識,甚有才幹;二團二營營長宋哲元,忠實勤勉,遇事不苟。城門上都有他們的士兵把守,遇有可疑的人經過,都要盤問檢查。一天,沅江中日本兵艦上下來幾個日本海兵,搖搖擺擺地從南門進城,把守城門的士兵即要加以檢查。日本兵在中國境內放肆慣了,哪裡肯受這個,表示不受檢查。弟兄為了執行命令,卻非檢查不可。其中一個日本兵逞起橫來,給我們弟兄一個巴掌,弟兄不能容忍,當即用刺刀與之搏擊。結果,日兵中三名受了傷,只好憤憤地抬回兵艦上去。 事情鬧出來之後,張之江和宋哲元先後來向我報告,請示辦法。我說,沒有出事的時候,當盡可能地不讓出事;既已出了事,而且曲在彼,直在我,即不必顧慮。卻看他怎麼樣,他若要打,我們即同他打,絲毫不容忍讓。一會兒工夫,薛子良來了電話,說有本地日本居留民會會長高橋新二和日本艦長要來見我,我就請他們來見。 那時我住在城外西北角上的廟中,天氣正在秋熱,我坐在院中的瓜棚下面看公事,有石凳、石桌等雅致的陳設。薛子良把兩個日本人介紹進來,寒暄了幾句之後,高橋新二談到本題上來,說三個日本兵傷勢很重,嘮叨了一大篇。我問他道: 「那麼,你看怎麼辦呢?」 高橋新二說:「我們的意思,先要把你們行兇的士兵監禁起來,而後再談別的。」 我問他道:「你這是根據什麼說的?」 那位艦長就從腰裡掏出一本很厚的小冊子,看著翻了一翻,貿然地說:「按照第二百幾十幾條,應該把兇犯禁監。」 我問高橋道:「他那是本什麼書?」 「日本海陸軍刑法。」 我立時舉起腳來,脫下一隻鞋,就要站起來,高橋新二看見我的神色不對,趕緊問我什麼意思。我說:「你告訴他,我要用鞋底打他十個嘴巴!」 高橋問我為什麼,我說:「他用你們的日本軍法來判處我們的士兵,顯然是侮辱中華民國,我當然要用鞋底教訓教訓他!」 那艦長把那小冊子收起來,問我道:「照你說,是怎麼辦理呢?」 「我有我們中國的軍法。」 「你們的軍法怎樣辦?」 「我們的軍法是:士兵負有維持地方治安的責任,有權檢查任何進城的人,若對方不受檢查,即是奸宄匪徒。我們的士兵為忠實地執行命令,打傷了一些匪徒,我要大大地賞他這個大功。這就是按照我們的軍法的辦法。」 「馮旅長,」高橋不住眨著眼睛,憤憤然地說道,「你是存心不打算就地和解了?那我們沒有別的辦法,我們只有打電報報告我們天皇,直接和你們段總理交涉去。」 我說:「你這個人連普通常識也沒有!我馮某剛不久在武穴停兵,通電全國,就是反對段總理,你不知道嗎?你快去吧,快去和段總理交涉,叫他來懲處我!我馮某只知真理,只知國法。此外什麼也不怕!」 「那好了,那就得了,那我們就找你們政府交涉去了。」 一邊說著,一邊起身就走。我也不理睬,依舊坐下來看公事。哪知他們走到大門口,又重複折了回來,請薛子良問我還有沒有什麼別的了結辦法。高橋也說: 「剛才的談話誤會太多了,我們再商量商量吧!」 我說:「你這個人不明白事理!你只知道你們的兵受了傷,你怎麼不說說我們受傷的兵應當怎麼辦呢?」 「怎麼樣,」他愕然說,「你們的士兵也有受傷的嗎?」 「我說你不明白事理不是?你可知道一個巴掌拍不響,自然是兩邊動手,而後才衝突的起來,而且事實是你們的士兵先動手,我們的士兵才還擊的。這個你們也沒有查明白嗎?」 「呵呀,真對不起啊,我們剛才確實都不知道。」他如夢大醒似的嚷著,深悔自己魯莽的樣子,我卻不知道他是假裝的,還是真情。 這樣交談了很久,他才提出兩方買些禮品互相慰視受傷者的辦法。我說:「這倒可以行的,就當我們的學生打架,我們做先生的不傷和氣。但須你們那邊先來人看,因為打架是你們的士兵先動手的,不然和的還是不公平。」 他們又提出以後不准再有同樣事件發生,我說:「那個自然,我正要向你們提這句話。你們必須約束你的士兵,聽受我們士兵的查問,不准再有撒野逞兇的事發生了。」 於是把日期約定好了,高橋和那艦長才告辭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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