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元白詩箋證稿 | 上頁 下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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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白樂天之思想行為與佛道關係 樂天之思想行為與佛道二家有關,自不待論。茲所欲言者,即樂天對於佛道二家關係淺深輕重之比較問題也。《全唐詩》第一七函《白居易》卷三六《客有說》(自注云:客即李浙東也。所說不能具錄其事)云: 近有人從海上回,海山深處見樓臺。 中有仙龕虛一室,多傳此待樂天來。 答客說云: 吾學空門非學仙,恐君此說是虛傳。 海山不是我歸處,歸即應歸兜率天。(自注云:予晚年結彌勒上生業,故雲。) 寅恪按:《太平廣記》卷四八「神仙」類「白樂天」條引《逸史》(參葉夢得《石林避暑錄話》卷一《白樂天集》自載「李浙東言海山有仙館待其來之說」條)略云: 唐會昌元年(?),李師稷中丞為浙東觀察使。有商客遭風飄蕩,不知所止,月餘至一大山。道士與語曰,此蓬萊山也。既至,莫要看否?遣左右引于宮內遊觀。至一院,扃鎖甚嚴,因窺之。客問之,答曰,此是白樂天院。樂天在中國未來耳。歸旬日至越,具白廉使李公,盡錄以報白公。先是白公平生唯修上坐(生?)業,及覽李公所報,乃自為詩二首以記其事,及答李浙東。 據吳廷燮《唐方鎮年表》「浙東觀察使」欄引《嘉泰會稽志》所記,知李師稷任浙東觀察使之時為會昌二年至五年,而此《客有說》及《答客說》二詩于《白氏長慶集》卷六九中按其排列次序及內容推之,似是樂天於會昌二年年七十一時所作(《白氏長慶集》第六九卷中之律詩,自《喜入新年自詠》以下,大抵皆會昌二年之作品,唯《送王卿使君赴任蘇州》七律有「一別蘇州十八載」之句,似覺不合。或者樂天計算其時間之相隔為十六年,而十八乃十六之訛寫耶?俟考)。樂天此詩及自注,述其晚年皈依釋迦而不宗尚苦縣,固可視為實錄,然此前樂天實與道教之關係尤密,亦顯而易考者也。茲分為「丹藥之行為」與「知足之思想」二端論之如下: 《全唐詩》第一七函《白居易》卷三三《感事》五言排律云: 服氣崔常侍(晦叔),燒丹鄭舍人(居中)。 常期生羽翼,那忽化灰塵。 每遇淒涼事,還思潦倒身。 唯知趁杯酒,不解煉金銀。 睡適三屍性,慵安五藏神。 無憂亦無喜,六十六年春。 寅恪按:若據樂天于開成二年,年六十六時所作此詩中自述之語,似是絕未嘗為燒丹之事者。但又取其他詩篇觀之,則知其不然。如《白氏長慶集》卷五一《同微之贈別郭虛舟煉師》五十韻五古略云: 我為江司馬,君為荊判司。 俱當愁悴日,始識虛舟師。 授我參同契,其辭妙且微。 我讀隨日悟,心中了無疑。 黃牙與紫車,謂其坐致之。 自負因自歎,人生號男兒。 若不佩金印,即合翳玉芝。 高謝人間世,深結山中期。 泥壇方合矩,鑄鼎圓中規。 橐爐一以動,瑞氣紅輝輝。 齋心獨歎拜,中夜偷一窺。 二物正欣合,厥狀何怪奇。 綢繆夫婦體,狎獵魚龍姿。 簡寂館(劉宋陸修靜置館廬山,諡簡寂先生。見《蓮社高賢傳》)鐘後,紫霄峰(亦在廬山,見陳舜俞《廬山記》卷二《敘山南》篇卷三)曉時。 心塵未淨潔,火候遂參差。 萬壽覬刀圭,千功失毫釐。 先生彈指起,姹女隨姻飛。 始知緣會間,陰騭不可移。 藥灶今夕罷,詔書明日追。(參《白氏長慶集》卷一七《對酒》五律雲,漫把參同契,難燒伏火砂。有時成白首,無處問黃牙。幻世為泡影,浮生抵眼花。唯將綠醅酒,且替紫河車。及同集同卷《醉吟》二首之一七絕雲,空王百法學未得,姹女丹砂燒即飛。事事無成身老也,醉鄉不去欲何歸。) 乃樂天記其於元和十三年任江州司馬時燒丹之事者,是歲樂天年四十七,然則樂天之中年曾惑於丹術可無疑矣。而《白氏長慶集》卷一九《余與故刑部李侍郎早結道友,以藥術為事。與故京兆元尹晚為詩侶,有林泉之期。周歲之間,二君長逝,李住曲江北,元居升平西,追感舊遊,因貽同志》七律。云: 從哭李來傷道氣,自亡元後減詩情。 金丹同學都無益,水竹鄰居竟不成。 月夜若為遊曲水,花時那忍到升平。 如年七十身猶在,但恐傷心無處行。(寅恪按:此詩作于長慶二年,可參《白氏長慶集》卷一七《潯陽歲晚寄元八郎中庾三十二員外》五律,「閱水年將暮,燒金道未成。丹砂不肯死,白髮事鬚生。」之句。) 又可證知樂天「早結道友」「同學金丹」也。至其晚歲,如《白氏長慶集》卷六九有開成五年(據卷中諸詩排列之次序及內容約略推定者)所作《戒藥》五古云: 暮齒又貪生,服食求不死。 朝吞太陽精,夕吸秋石髓。 僥福反成災,藥誤者多矣。 以之資嗜欲,又望延甲子。 天人陰騭間,亦恐無此理。 域中有真道,所說不如此。 後身如(《全唐詩》第一七函《白居易》卷三六作「始」)身存,吾聞諸老氏。 雖似有悔悟之意,可與前引《客有說》及《答客說》二絕句相參證,然如《白氏長慶集》卷六六有開成二年所作《燒藥不成命酒獨醉》五律云: 白髮逢秋短,丹砂見火空。 不能留姹女,爭免作衰翁。 賴有杯中醁,能為面上紅。 少年心不遠,只在半酣中。 目其題意觀之,樂天是時殆猶燒藥,蓋年已六十六矣。然則其早年好尚,雖至晚歲終未免除,逮丹不成,遂感歎借酒自解耳。噫!亦可哀矣。而同在此年,猶賦「唯知趁杯酒,不解煉金銀」之句(見前引《感事》詩)以自豪,何其自相矛盾,若此之甚耶?由是言之,樂天易蓬萊之仙山為兜率之佛土者,不過為絕望以後之歸宿,殊非夙所祈求者也。 複次,《白氏長慶集》卷六二《思舊》五古云: 閑日一思舊,舊遊如目前。 再思今何在,零落歸下泉。 退之服硫黃,一病訖不痊。 微之煉秋石,未老身溘然。 杜子得丹訣,終日斷腥膻。 崔君誇藥力,經冬不衣綿。 或疾或暴夭,悉不過中年。 唯餘不服食,老命反遲延。 況在少壯時,亦為嗜欲牽。 但耽葷與血,不識汞與鉛。 饑來吞熱面(《全唐詩》第一七函《白居易》卷二九作「物」),渴來飲寒泉。 詩役五藏神,酒汨三丹田。 隨日合破壞,至今粗完全。 齒牙未缺落,肢體尚輕便。 已開第七秩,飽食仍安眠。 且進杯中物,其餘皆付天。 (寅恪按:此詩似為大和八年作,時樂天年六十三。) 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一六「衛中立字退之」條云: 白樂天詩,退之服硫黃,一病訖不痊,後人因以為昌黎晚年惑金石藥之證。頃閱洪慶善《韓子年譜》有「方崧卿辯證」一條雲,衛府君墓誌,今本作衛之元,其實中立也。衛晏三子,長之元,字造微,次中立,字退之,次中行,字大受,志首雲兄弟三人,後只雲與弟中行別,則其為中立志無疑。中立餌奇藥求不死,而卒死,樂天詩謂退之服硫黃者,乃中立也。近世李季可謂公長慶三年作《李幹墓誌銘》,力詆六七公皆以藥敗。明年則公卒,豈咫尺之間身試其禍哉? 寅恪按:樂天之舊友至交,而見於此詩之諸人,如元稹、杜元穎、崔群,皆當時宰相藩鎮大臣,且為文學詞科之高選,所謂第一流人物也。若衛中立則既非由進士出身,位止邊帥幕僚之末職,複非當日文壇之健者,斷無與微之諸人並述之理。然則此詩中之退之,固舍昌黎莫屬矣。方崧卿、李季可、錢大昕諸人雖意在為賢者辯護,然其說實不能成立也。考陶穀《清異錄》卷二載昌黎以硫黃飼雞男食之,號曰「火靈庫」。陶為五代時人,距元和、長慶時代不甚遠,其說當有所據。至昌黎何以如此言行相矛盾,則疑當時士大夫為聲色所累,即自號超脫,亦終不能免。《全唐詩》第一四函《張籍》卷二《祭退之》五古述「韓公病中文昌往視」一節云: 中秋十六夜,魄圓天差晴。 公既相邀留,坐語於階楹。 乃出二侍女,合彈琵琶箏。 臨風聽繁絲,忽遽聞再更。 顧我數來過,是夜涼難忘。 夫韓公病甚將死之時,尚不能全去聲伎之樂,則平日於「園花巷柳」(見《韓昌黎集》卷一〇《夕次壽陽驛題吳郎中》詩後七絕)及「小園桃李」(見《韓昌黎集》卷一〇《鎮州初歸》七絕,及《唐語林》卷六「韓退之有二妾,一曰絳桃,一曰柳枝,皆能歌舞」條)之流,自未能忘情。明乎此,則不獨昌黎之言行不符得以解釋,而樂天之詩,數卷之中,互相矛盾,其故亦可了然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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