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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


  ▼縛戎人

  此篇題目元白集諸本均作「縛戎人」,獨白氏《新樂府》嘉承本作「傳戎人」。證以微之此篇題下注中「例皆傳置南方」之語,知極可通,不必定為訛字。至樂天「將軍遂縛作蕃生」句中之縛字,雖斷不可改易,然未必即是與題意相應者也。

  微之幼居西北邊鎮之鳳翔,對於當時邊將之擁兵不戰,虛奏邀功,必有所親聞親見,故此篇言之頗極憤慨。樂天于貞元時既未嘗在西北邊陲,自無親所聞見,此所以不能超越微之之範圍而別有增創也。至微之詩末「緣邊飽喂十萬眾,何不齊驅一時發。年年但捉兩三人,精衛銜蘆塞溟渤」諸句,白氏此篇不為置和者,蓋以此旨抒寫於《西涼伎》篇中,而有「緣邊空屯十萬卒,飽食溫衣閑過日。遺民腸斷在涼州,將卒相看無意收」一節,斯又樂天《新樂府》不復不雜之一貫體例也。

  今邏些《長慶會盟碑》云:

  若有所疑,或要捉生問事,便給衣糧放還。

  寅恪按:元詩此篇「年年但捉兩三人」之「捉」,白詩「將軍遂縛作蕃生」之「生」,及《城鹽州》篇「晝牧牛羊夜捉生」之「捉生」,乃此會盟碑,即當日國際條約中「捉生」二字之注腳也(參《酉陽雜俎·前集》卷四「喜兆」類「成式見大理丞鄭複說淮西用兵時」條)。唐世有守捉使(參《舊唐書》卷三八《地理志》),有捉生將(參《舊唐書》卷一三三《李晟傳附子愬傳》),即取義於此。

  又《舊唐書》卷一九六下《吐蕃傳·下》云:

  十一月,以衛尉少卿兼禦史中丞侯幼平充入蕃告冊立等使。元和元年正月,福建道送到吐蕃生口十七人,詔給遞乘放還蕃。

  其「生口」一詞,亦可與碑文及元白之詩相印證,而專喜改易舊文之宋子京于《新唐書》卷二一六下《吐蕃傳·下》易作:

  憲宗初,遣使者修好,且還其俘。

  則文雖古雅,然「俘」字殊非當日習用之語也。

  《韓昌黎集》卷一〇《武關西逢配流吐蕃》七絕云:

  嗟爾戎人莫慘然,湖南地近保生全。我今罪重無歸望,直去長安路八千。

  寅恪按:此可與元詩題下「例皆傳置南方」語參證。考《舊唐書》卷一五《憲宗紀·下》云:

  癸巳貶愈為潮州刺史。

  蓋退之貶潮州在元和十四年,尚在長慶會盟之前,故捉縛蕃生並不「給衣糧放還」也?至元和元年正月所以放還吐蕃生口者,以遣使修好,遂有特恩耳。

  又《舊唐書》卷一七上《敬宗紀》云:

  丁卯,湖南觀察使沈傳師奏,當道先配吐蕃羅沒等一十七人,准赦放還本國。今各得狀,不願還。從之。

  寅恪按:此次放還吐蕃生口,雖亦由敬宗即位恩赦。然子言此奏,不獨可與微之詩題「例皆傳置南方」之語,及退之「湖南地近保生全」之句參證,並可知長慶會盟之後,「蕃生」自宜放還本國,此又足為《長慶會盟碑》文添一注腳矣。

  複次,宣宗大中末年裘(唐實錄及《舊唐書》卷一六四《王播傳附式傳》作「仇」)甫亂浙東,觀察使王式討平之。《新唐書》卷一六七《王播傳》,《通鑒》自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三年十二月至卷二五〇懿宗咸通元年八月(其實仍是大中十四年八月,不過《通鑒》例用後元耳),皆記此事。其中有涉及配流吐蕃者,而《通鑒》所載尤詳,當采自《平剡錄》也。茲節引其文於下:

  官軍少騎卒,式曰,吐蕃回鶻比配江淮者,其人習險阻,便鞍馬,可用也,舉籍府中,得驍健者百餘人。虜久羈旅,所部遇之無狀,困餒甚。式既犒飲,又賙其父母妻子,皆泣拜歡呼,願效死。悉以為騎卒,使騎將石宗本將之。凡在管內者,皆視此籍之。又奏得龍陂監馬二百匹,於是騎兵足矣。

  寅恪按:白詩云:

  天子矜憐不忍殺,詔徙東南吳與越。

  浙東即是越地,蓋唐代本有配流吐蕃于吳越之事。長慶會盟之後,拘於放還「捉生」之條約,自不宜再傳置俘虜於南方。或者大中三年唐室收復河湟以後,又不必複守舊約。王式所謂「比配」殆指大中三年以後,十三年以前,所配流者耶(參閱《通鑒》卷二二六德宗建中元年正月改作兩稅法條「比來」二字胡注)?然則白詩之用「越」字,乃是紀實,而非趁韻也。

  又白詩云:

  自雲鄉管本涼原,大歷年中沒落蕃。

  寅恪按:吐蕃之陷涼原,實在大曆以前(參《新唐書》卷四〇《地理志·隴右道·總序》及卷三七《地理志》「關內道原州」條。《元和郡縣圖志》卷四〇「隴右道涼州」條等)。樂天以代宗一朝大曆紀元最長,遂牽混言之。賦詩自不必過泥,論史則微嫌未諦也。

  又微之此詩自注略云:

  延州鎮李如暹,蓬子將軍之子也,嘗沒西蕃。與蕃妻密定歸計。

  寅恪按:微之此注疑采自公垂原文,其所謂「延州鎮」之「延」字可能不誤。若是誤字,則當為「廷」字即「庭」字之訛,必不指關內道之延州而言也。

  《新唐書》卷四〇《地理志》「北庭大都護府」條注云:

  自庭州西延城西六十里有沙缽城守捉。

  微之詩云:

  小年隨父戍安西,河渭瓜沙眼看沒。

  則李如暹之父絕非戍守關內道延州之鎮將,而是屬於安西北庭都護府之邊軍,可以推知矣。至樂天此詩自注大抵同於元詩注文,而刪去「與蕃妻」三字。蓋樂天詩略云:

  誓心密定歸鄉計,不使蕃中妻子知。
  涼原鄉井不得見,胡地妻兒虛棄捐。
  早知如此悔歸來,兩地寧如一處苦。

  自非刪去此三字不能與詞意相合也。唯李傳既雲「傳置」,白詩亦雲「領出長安乘遞行」,明是乘車。但白詩下又雲「扶病徒行日一驛」。則忽改作徒步,不免衝突。樂天殆偶未注意及之耶?又白詩雲「忽逢江水憶交河」則非僅承元詩「早年隨父戍安西」之語而來。更取「交河」與「江水」為對文,相映成趣耳。其實《漢書》卷九六下《西域傳·下》云:

  車師前國,王治交河城。河水分流繞城下,故號交河。

  而唐之安西大都護府初治西州即交河郡,後徙龜茲(參《新唐書》卷四〇《地理志》)。樂天賦詩時恐亦未必深究交河之為城名抑或水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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