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元白詩箋證稿 | 上頁 下頁
三六


  又詩云:

  亡卒遺骸散帛收,饑人賣子分金贖。
  魏征夢見子夜泣,張謹哀聞辰日哭。
  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
  剪須燒藥賜功臣,李勣嗚咽思殺身。
  含血吮創撫戰士,思摩奮呼乞效死。
  太宗意在陳王業,王業艱難示子孫。

  寅恪按:「怨女三千放出宮」此今戈本《貞觀政要》第二十篇《論仁惻》篇第一章事也。「饑人賣子分金贖」此《論仁惻》篇第二章事也。「張謹哀聞辰日哭」此《論仁惻》篇第三章事也。「亡卒遺骸散帛收」及「含血吮創撫戰士,思摩奮呼乞效死」,此《論仁惻》篇第四章事也。今戈本《貞觀政要·論仁惻》篇唯此四章,而俱為樂天此篇所採用。此篇所舉太宗盛德之故事唯此八事,而五出《貞觀政要·論仁惻》篇。則其構思時必以《貞觀政要·論仁惻》篇為主,從可知矣。否則太宗之事蹟至多,樂天若未嘗依據此書以組成其全詩之骨幹,何得若是之巧合耶?

  複次,今世流行之《貞觀政要》,皆元代戈直注本,其本曾移改吳氏原書之篇章,如第二篇《論政體》篇第十章下注云:

  舊本此章附忠義篇。今按其言于政體尤切,故附於此。

  第四篇《論求諫》篇第七章下注云:

  舊本此與上章通為一章,今按不同,分為二章。

  第五篇《論納諫》篇下注云:

  直諫另為一類,附此類之後。

  其第五章下注云:

  舊本此章之首曰貞觀初。今按《通鑒》,標年。

  其例甚多,不必一一標舉。實則其書中尚有脫漏之章,觀楊守敬之《日本訪書志》,羅振玉之校補本及影印日本寫本,即可知之(高郵王氏亦有一校本)。如樂天此篇「以心感人人心歸」句,取《白氏長慶集》卷四五《策林》第十目「王澤流人心感」中云:

  澤流心感而不太平者,未之聞也。

  固可相印證,而日本傳寫本《貞觀政要》載有吳兢上表,其文中即用《易經·鹹卦彖》。

  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之語,知樂天此句,殆又受此卷暗示而來,不僅關涉其先時所編之《策林》也。又取羅氏《貞觀政要》卷五、卷六二卷之校記觀之,其中亦有戈本所詳,而日本寫本脫略者,則知日本寫本亦非無缺。羅氏雖有「欲複唐本之舊,苦未能得其全本」(見羅氏松翁近稿《貞觀政要殘卷跋》)之言,其實縱得日本傳寫《貞觀政要》之全本,恐亦不能悉複吳氏原書之舊觀。故白氏此篇所詠,其有不見於今日諸本《貞觀政要》者,未必全為吳氏原書所不載也。

  雖然,若更就現存之史料以參校白氏此篇,則知其中所詠太宗時事,一一皆有所本,而其所本者,似不限《貞觀政要》一書,蓋樂天依據《貞觀政要》以構成此篇之骨幹,複於實錄中尋扯材料以修改其詞句,增補其內容而完成此篇也。茲請就已考見者條列於下,其尚有未詳者,俟續考焉。

  「三十有五致太平」句,如前所論,似受《貞觀政要·論災祥》篇第一章及第三章之暗示而成,唯此句下即接以「功成理定何神速」一句,據《小戴樂記》云:

  王者功成作樂,治定制禮。

  又知所謂「致太平」者,直接與制禮作樂有關,易言之,即與《七德舞》本身有關也。此篇小序下注云:

  武德中,天子始作《秦王破陣樂》,以歌太宗之功業。貞觀初,太宗重制《破陣樂舞圖》,詔魏征、虞世南為之歌詞,名《七德舞》。

  宜其特有此句以詠之也。考《舊唐書》卷二八《音樂志》(參《唐會要》卷三三「破陣樂」條,《通典》卷一四六《樂典》「坐立部伎」條,《新唐書》卷二一《禮樂志》,《通鑒》卷一九四《唐紀·太宗紀》「貞觀七年正月」條)略云:

  貞觀元年宴群臣,始奏秦王破陣之曲。太宗謂侍臣曰,朕昔在藩,屢有征討,世間遂有此樂,豈意今日登于雅樂。然其發揚蹈厲,雖異文容,功業由之,致有今日。所以被于樂章,示不忘本也。其後令魏征、虞世南、褚亮、李百藥改制歌辭,更名《七德之舞》,增舞者至百二十人。被甲執戟,以象戰陣之法焉。六年太宗行幸慶善宮,宴從臣于渭水之濱,賦詩十韻。其宮即太宗降誕之所,於是起居郎呂才以禦制詩等於樂府被之管弦,名為《功成慶善樂》之曲。令童兒八佾皆進德冠,紫袴褶,為九功之舞。冬至享宴,及國有大慶,與《七德之舞》偕奏於庭。七年(《唐會要》作七年正月七日。舊紀作戊子,則是正月十日),太宗制《破陣舞圖》,左圓右方,先偏後伍,魚麗鵝鸛,箕張翼舒,交錯屈伸,首尾回互,以象戰陣之形。命呂才依圖教樂工百二十人,被甲執戟而習之,凡為三變,每變為四陣。有來往疾徐擊刺之象,以應歌節(《通典》曰,和雲《秦王破陣樂》。《新唐書》曰,歌者和曰《秦王破陣樂》)。數日而就,更名《七德之舞》。癸巳(《唐會要》作正月十五日),奏七德九功之舞。觀者見其抑揚蹈厲,莫不扼腕踴躍,凜然震竦。武臣列將咸上壽雲,此舞皆是陛下百戰百勝之形容,群臣鹹稱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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