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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第四章 豔詩及悼亡詩

  附:《讀〈鶯鶯傳〉》

  《元氏長慶集》卷三〇《敘詩寄樂天書》云:

  不幸少有伉儷之悲,撫存感往,成數十詩,取潘子悼亡為題。又有以幹教化者,近世婦人暈淡眉目,綰約頭鬢,衣服修廣之度及匹配色澤尤劇怪豔,因為豔詩百餘首。詞有今古,又兩體。

  寅恪按:今存《元氏長慶集》為不完殘本,其第九卷中《夜閑至夢成之》等詩,皆為悼亡詩,韋穀《才調集》第五卷所錄微之詩五十七首,雖非為一人而詠,但所謂豔詩者,大抵在其中也。微之自編詩集,以悼亡詩與豔詩分歸兩類。其悼亡詩即為元配韋叢而作。其豔詩則多為其少日之情人所謂崔鶯鶯者而作。微之以絕代之才華,抒寫男女生死離別悲歡之情感。其哀豔纏綿,不僅在唐人詩中不可多見,而影響及于後來之文學者尤巨。如《鶯鶯傳》者,初本微之文集中附庸小說,其後竟演變流傳成為戲曲中之大國巨制,即是其例。夫此二婦人與微之之關係,既須先後比較觀察之,則微之此兩類詩,亦不得不相校並論也。

  夫此兩類詩本為男女夫婦而作。故於(一)當日社會風習道德觀念。(二)微之本身及其家族在當日社會中所處之地位。(三)當日風習道德二事影響及於微之之行為者。必先明其梗概,然後始可瞭解。寅恪前著《讀〈鶯鶯傳〉》一文,已論及之。此文即附於後幅,雖可取而並觀,然為通曉元氏此兩類詩,故不憚重複煩悉之譏,仍為總括序論於此,以供讀此兩類詩者之參考焉。

  縱覽史乘,凡士大夫階級之轉移升降,往往與道德標準及社會風習之變遷有關。當其新舊蛻嬗之間際,常呈一紛紜綜錯之情態,即新道德標準與舊道德標準,新社會風習與舊社會風習並存雜用。各是其是,而互非其非也,斯誠亦事實之無可如何者。雖然,值此道德標準、社會風習紛亂變易之時,此轉移升降之士大夫階級之人,有賢不肖拙巧之分別,而其賢者拙者,常感受苦痛,終於消滅而後已。其不肖者巧者,則多享受歡樂,往往富貴榮顯,身泰名遂。其故何也?由於善利用或不善利用此兩種以上不同之標準及習俗,以應付此環境而已。譬如市肆之中,新舊不同之度量衡並存雜用,則其巧詐不肖之徒,以長大重之度量衡購入,而以短小輕之度量衡售出。其賢而拙者之所為適與之相反。於是兩者之得失成敗,即決定於是矣。

  人生時間約可分為兩節,一為中歲以前,一為中歲以後。人生本體之施受於外物者,亦可別為情感及事功之二部。若古代之士大夫階級,關於社會政治者言之,則中歲以前,情感之部為婚姻。中歲以後,事功之部為仕宦。故《白氏長慶集》卷一四《和夢遊春詩一百韻·序》略云:

  微之既到江陵,又以《夢遊春》七十韻寄予,且題其序曰,斯言也,不可使不知吾者知,知吾者,亦不可使不知。樂天知吾也,不敢不使吾子知。故廣足下七十韻為一百韻,重為足下陳夢遊之中所以甚感者,敘婚仕之際所以至感者。微之微之,予斯文也,尤不可使不知吾者知。幸藏之雲爾。

  夫婚仕之際,豈獨微之一人之所至感,實亦與魏晉南北朝以來士大夫階級之一生得失成敗至有關係。而至唐之中葉,即微之、樂天所生值之世,此二者已適在蛻變進行之程途中,其不同之新舊道德標準、社會風習並存雜用,正不肖者用巧得利,而賢者以拙而失敗之時也。故欲明乎微之之所以為不肖為巧為得利成功,無不系於此仕婚之二事。以是欲瞭解元詩者,依論世知人之旨,固不可不研究微之之仕宦與婚姻問題,而欲明當日士大夫階級之仕宦與婚姻問題,則不可不知南北朝以來,至唐高宗武則天時,所發生之統治階級及社會風習之變動。請略述之,以供論證焉。

  南北朝之官有清濁之別,如《隋書》卷二六《百官志》中所述者,即是其例。至於門族與婚姻之關係,其例至多,不須多舉。故士大夫之仕宦苟不得為清望官,婚姻苟不結高門第,則其政治地位,社會階級,即因之而低降淪落。茲僅引一二事於下,已足資證明也。

  《晉書》卷八四《楊佺期傳》云:

  自雲門戶承籍,江表莫比。有以其門第比王珣者猶恚恨。而時人以其晚過江,婚宦失類,每排抑之。恒慷慨切齒,欲因事際,以逞其志。

  《南史》卷三六《江夷傳附傳》云:

  中書舍人紀僧真幸于武帝,稍曆軍校,容表有士風。謂帝曰,臣小人,出自本縣武吏,邀逢聖時,階榮至此。為兒婚得荀昭光女,即時無複所須,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由江斅謝瀹。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詣之。僧真承旨詣斅,登榻坐定,斅便命左右曰,移吾床讓客。僧真喪氣而退,告武帝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

  據此,可知當時人品地位,實以仕宦婚姻二事為評定之標準。唐代政治社會雖不盡同於前代,但終不免受此種風習之影響。故婚仕之際,仍為士大夫一生成敗得失之所關也。

  若以仕之一事言之,微之雖雲為隋兵部尚書元岩之六世孫,然至其身式微已甚,觀其由明經出身一事可證。如《康駢劇談錄》(參《唐語林》卷六《補遺》)略云:

  元和中李賀善為歌篇,為韓愈所知,重於縉紳。時元稹年少,以明經擢第,亦工篇什。嘗交結于賀,日執贄造門。賀覽刺不答,遽入,僕者謂曰,明經及第,何事看李賀?稹慚恨而退。

  裴廷裕《東觀奏記·上》(參《新唐書》卷一八二《李玨傳》、《唐語林》卷三「識鑒」類)略云:

  李玨趙郡贊皇人。早孤,居淮陰,舉明經。李絳為華州刺史,一見謂之曰,日角珠庭,非常人也。當掇進士科,明經碌碌,非子發跡之路。

  《新唐書》卷一八三《崔彥昭傳》(參尉遲偓中朝故事)云:

  彥昭與王凝外昆弟也。凝大中初先顯,而彥昭未仕。嘗見凝,凝倨不冠帶,慢言曰,不若從明經舉。彥昭為憾。

  王定保《唐摭言》卷一《序》「進士」條云:

  其艱難謂之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

  據此得見唐代當日社會風尚之重進士輕明經。微之年十五以明經擢第,而其後複舉制科者,乃改正其由明經出身之途徑,正如其棄寒族之雙文,而婚高門之韋氏。于仕於婚,皆不憚改轍,以增高其政治社會之地位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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