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元白詩箋證稿 | 上頁 下頁
四


  歌云:

  漢皇重色思傾國,禦宇多年求不得。
  楊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
  天生麗質難自棄,一朝選在君王側。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宮粉黛無顏色。

  《容齋續筆》卷二「唐詩無諱避」條略云:

  唐人歌詩,其於先世及當時事,直詞詠寄,略無隱避。至宮禁嬖昵,非外間所應知者,皆反覆極言,而上之人亦不以為罪。如白樂天《長恨歌》諷諫諸章,元微之《連昌宮詞》始末,皆為明皇而發。杜子美尤多。此下如張祜《賦連昌宮》等三十篇,大抵詠開元、天寶間事。李義山《華清宮》等諸詩亦然,今之詩人不敢爾也。

  寅恪按:洪氏之說是也。唐人竟以《太真遺事》為一通常練習詩文之題目,此觀于唐人詩文集即可了然。但文人賦詠,本非史家紀述,故有意無意間逐漸附會修飾,歷時既久,益複曼衍滋繁,遂成極富興趣之物語小說,如樂史所編著之《楊太真外傳》是也。

  若依唐代文人作品之時代,一考此種故事之長成,在白歌、陳傳之前,故事大抵尚局限于人世,而不及於靈界,其暢述人天生死形魂離合之關係,似以《長恨歌》及《長恨歌傳》為創始。此故事既不限現實之人世,遂更延長而優美。然則增加太真死後天上一段故事之作者,即是白、陳諸人,洵為富於天才之文士矣。雖然此節物語之增加,亦極自然容易,即從漢武帝李夫人故事附益之耳。陳傳所雲「如漢武帝李夫人」者,是其明證也。故「人世」上半段開宗明義之「漢皇重色思傾國」一句,已暗啟「天上」下半段之全部情事。文思貫澈鉤結,如是精妙。特為標出,以供讀者之參考。寅恪於此,雖不免有金人瑞(即金聖歎)以八股文法評《西廂記》之嫌疑,然不敢辭也(可參《新樂府》章《李夫人》篇)。

  趙與時《賓退錄》卷九云:

  白樂天《長恨歌》書太真本末詳矣,殊不為魯諱。然太真本壽王妃,顧雲楊家有女云云。蓋燕昵之私,猶可以書,而大惡不容不隱。陳鴻傳則略言之矣。

  又史繩祖《學齋占畢》卷一云:

  唐明皇納壽王妃楊氏,本陷新台之惡,而白樂天所賦《長恨歌》,則深沒壽邸一段,蓋得孔子答陳司敗遺意矣。春秋為尊者諱,此歌深得之。

  寅恪按:關於太真入宮始末為唐史中一重公案,自來考證之作亦已多矣。清代論茲事之文,如朱彝尊《曝書亭集》卷五五《書〈楊太真外傳〉後》,杭世駿《訂訛類編》卷二「楊氏入宮並竊笛」條,章學誠《章氏遺書外編》卷三《丙辰劄記》等,似俱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而以朱氏之文為最有根據。蓋竹垞得見當時不甚習見之材料,如《開元禮》及《唐大詔令集》諸書,大宗實齋不過承用竹垞之說,而推衍之耳。今止就朱氏所論辨證其誤,雖于白氏之文學無大關涉,然可藉以了卻此一重考據公案也。

  《曝書亭集》卷五五《書〈楊太真外傳〉後》略云:

  《楊太真外傳》,宋樂史所撰。稱妃以開元二十二年十一月歸於壽邸。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溫泉宮,使高力士取于壽邸,度為女道士,住內太真宮。此傳聞之謬也。按《唐大詔令》載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遣戶部尚書同中書門下李林甫,副以黃門侍郎陳希烈,冊河南府士曹參軍楊玄璬長女為壽王妃。考之《開元禮》,皇太子納妃,將行納采,皇帝臨軒命使。降而親王,禮儀有殺,命使則同。由納采而問名,而納吉,而納征,而請期,然後親迎,同牢。備禮動需蔔日,無納采受冊即歸壽邸之禮也。越明年,武惠妃薨,後宮無當帝意者。或奏妃姿色冠代,乃度為女道士。敕曰,壽王瑁妃楊氏,素以端毅(寅恪按:「毅章」氏引作「愨」),作嬪藩國。雖居榮貴,每在清修。屬太后忌辰,永懷追福,以茲求度。雅志難違,用敦弘道之風,特遂由衷之請,宜度為女道士。蓋帝先注意于妃,顧難奪之朱邸,思納諸禁中,乃言出自妃意。所雲作嬪藩國者,據妃曾受冊雲然。其日太后忌辰者,昭成竇後以長壽二年正月二日受害,則天后以建子月為歲首,中宗雖復舊用夏正,即正月行香廢務,直至順宗永貞元年,方改正以十一月二日為忌辰。開元中猶循中宗行香之舊,是妃入道之期當在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也。妃既入道,衣道士服入見,號曰太真。史稱不期歲禮遇如惠妃。然則妃由道院入宮,不由壽邸。陳鴻《長恨傳》謂高力士潛搜外宮,得妃于壽邸,與《外傳》同其謬。張俞《驪山記》謂妃以處子入宮,似得其實。而李商隱《碧城》三首,一詠妃入道,一詠妃未歸壽邸,一詠帝與妃定情系七月十六日,證以《武皇內傳》分明在,莫道人間總不知。是足當詩史矣。

  寅恪按:朱氏考證之文,似極可信賴。然一取其他有關史料核之,其誤即見。其致誤之由,在不加詳考,遽信《舊唐書》卷五一《後妃傳·玄宗楊貴妃傳》所云:

  二十四年惠妃薨。

  一語,但同書同卷與《玄宗楊貴妃傳》連接之《玄宗貞順皇后武氏傳》云:

  惠妃以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薨。

  而竹垞所以未及注意此二傳紀載之衝突者,殆由《新唐書》卷七六《後妃傳·玄宗楊貴妃》亦承用舊傳「開元二十四年武惠妃薨」之文。朱氏當日僅參取《新唐書·楊貴妃傳》,而未別考他傳及他書。不知《新唐書》卷七六《後妃傳》于《玄宗貞順皇后武氏傳》,特刪去舊傳「開元二十五年薨」之語。豈宋子京亦覺其矛盾耶?夫武惠妃薨年為開元二十五年,非二十四年,可以兩點證明。第一,《舊唐書·武惠妃傳》薨於開元二十四年之紀載與其他史料俱不合。第二,武惠妃薨於開元二十四年於當時情事為不可能。先就第一點言之,如:

  《舊唐書》卷九《玄宗紀·下》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武氏薨,追諡為貞順皇后。

  《新唐書》卷五《玄宗紀》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薨,丁巳追冊為皇后。

  《唐會要》卷三「皇后」門略云:

  玄宗皇后武氏。後幼入宮,賜號惠妃。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薨(年四十),贈皇后,諡曰貞順。

  《通鑒》卷二一四《唐紀》卷三〇《玄宗紀》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武氏薨,贈諡貞順皇后。

  《大唐新語》卷一一《懲戒》篇云:

  三庶以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死。武妃以十二月斃。(薨?)

  可知武惠妃開元二十五年薨說,幾為全部史料之所同,而《舊唐書·楊貴妃傳》武惠妃開元二十四年薨說,雖為《新唐書·楊貴妃傳》所沿襲誤用,實仍是孤文單紀也(今本樂史《楊太真外傳·上》云:「開元二十一年十一月惠妃即世。」乃數字傳寫訛誤,可不置辨。又可參劉文典先生《群書校補》)。

  再就第二點言之,《舊唐書》卷一〇七《廢太子瑛傳》敘玄宗之殺三庶人,即太子瑛、鄂王瑤、光王琚事略云:

  及武惠妃寵倖,麗妃恩乃漸弛。時鄂王瑤母皇甫德儀,光王琚母劉才人亦漸疏薄。瑛于內第與鄂光王等自謂母氏失職,嘗有怨望。惠妃女咸宜公主出降于楊洄。二十五年四月,楊洄又構于惠妃。言瑛兄弟三人,常構異謀。玄宗使中官宣詔于宮中,並廢為庶人,俄賜死於城東驛。其年,武惠妃數見三庶人為祟,怖而成疾,巫者祈請彌月,不痊而殞。

  傳文之神話附會姑不論,但若武惠妃早薨於開元二十四年,則三庶人將不致死於二十五年四月矣。此武惠妃薨於開元二十四年,所以於當時情事,為不可能。而依朱氏所考,楊妃於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即已入宮,實則其時武惠妃尚在人間。豈不成為尹邢覿面?是朱氏所謂:

  武惠妃薨,後宮無當帝意者。或奏妃姿色冠代,乃度為女道士。

  即謂楊貴妃為武惠妃之替身者,亦絕對不可能矣。

  又朱氏所根據之材料,今見《適園叢書》本《唐大詔令集》卷四〇,其《冊壽王楊妃文》年月為開元二十三年歲次乙亥十二月壬子朔二十四日乙亥。《冊壽王韋妃文》為天寶四載歲次乙酉七月丁卯朔二十六日壬辰。至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敕文,則不載年月。《全唐文》卷三五及三八均同。《通鑒》卷二一四《唐紀》亦著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乙亥「冊故蜀州司戶楊玄琰女為壽王妃」。此條《資治通鑒·考異》云:「《實錄》載冊文雲楊玄璬長女。」蓋《唐大詔令集》之所載,乃宋次道采自《唐實錄》也。又《通鑒》卷二一五《唐紀》天寶四載秋七月壬午「冊韋昭訓女為壽王妃。八月壬寅冊楊太真為貴妃」。其《資治通鑒·考異》云:

  統紀八月冊女道士楊氏為貴妃。本紀甲辰。唐曆甲寅。今據《實錄》,壬寅,贈太真妃父玄琰等官。甲辰甲寅皆在後,恐冊妃在贈官前。新《本紀》亦雲,八月壬寅,立太真為貴妃。今從之。

  寅恪按:楊氏之度為女道士入宮與冊為貴妃本為先後兩事。其度為女道士,實無詳確年月可尋。而章實齋考此事文中「天寶四載乙酉有度壽王妃楊氏入道冊文」云云,豈司馬君實、朱錫鬯所不能見之史料,而章氏尚能知之耶?實誤會臆斷所致,轉以「朱竹垞所考入宮亦未確」為言,恐不足以服朱氏之心。至杭大宗之文,亦不過得見錢會《讀書敏求記》卷四「集」部《唐大詔令集》提要,及《曝書亭集》敷衍而為之說,未必真見第一等材料而詳考之也。

  複次,朱氏唐代典禮制度之說,似極有根據,且依第一等材料《開元禮》為說。在當時,《開元禮》尚非甚習見之書,或者使人不易辨別其言之當否。獨不思世人最習見之《通典》,其第一百零六卷至第一百四十卷為《開元禮纂類》,其五《禮》篇目下注云:

  謹按斯禮,開元二十年撰畢。自後儀法續有變改,並具沿革篇。為是國家修纂,今則悉依舊文,敢輒有刪改。本百五十卷,類例成三十五卷,冀尋閱易周,覽之者幸察焉。

  足征杜氏悉依《開元禮》舊文,節目並無更改。其書卷一二九《禮典》、卷八九《開元禮纂類》、卷二四《嘉禮》、卷八「親王納妃」條所列典禮先後次第,為(一)納采。(二)問名。(三)納吉。(四)納征。(五)請期。(六)冊妃。(七)親迎。(八)同牢。(九)妃朝見。(一〇)婚會。(一一)婦人禮會。(一二)饗丈夫送者。(一三)饗婦人送者。其冊妃之前為請期,其後即接親迎,同牢。是此三種典禮之間,雖或有短期間之距離,然必不致太久。即如朱氏所考楊氏之受冊為壽王妃在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度為女道士在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則其間相隔已逾一歲,頗已有舉行親迎,同牢之危險矣。何況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武惠妃尚在人間,其薨年實在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朱氏所考竇氏忌辰為正月二日,乃依據《唐會要》卷二三「忌日」門永貞元年十二月中書門下之奏,及冊壽王妃楊氏為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乃依《唐大詔令集》。皆甚精確)。是楊氏入宮,至早亦必在開元二十六年正月二日。其間相隔至少已越兩歲,豈有距離如是長久,既已請期而不親迎,同牢者乎?由此觀之,朱氏「妃以處子入宮似得其實」之論,殊不可信從也。

  至楊氏究以何時入宮,則《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敕文》雖無年月,然必在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武惠妃薨以後,天寶四載八月壬寅日即十七日冊楊太真為貴妃以前。《新唐書》卷五《玄宗紀》云:

  開元二十八年十月甲子,幸溫泉宮。以壽王妃楊氏為道士,號太真。

  《南部新書》辛卷云:

  楊妃本壽王妃,二十八年,度為道士入內。

  《楊太真外傳·上》云:

  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溫泉宮。使高力士取楊氏女于壽邸。度為女道士,號太真,住內太真宮。

  正史小說中諸紀載何所依據,今不可知。以事理察之,所記似最為可信。姑假定楊氏以開元二十八年十月為玄宗所選取,其度為女道士敕文中之太后忌辰,乃指開元二十九年正月二日睿宗昭成竇後之忌日。雖不中,不遠矣。又《資治通鑒》記「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入宮事」于天寶三載之末,亦有說焉。《通鑒》紀事之例,無確定時間可稽者,則依約推測,置於某月,或某年,或某帝紀之末,或與某事有關者之後。司馬君實蓋以次年即天寶四載有「冊壽王妃韋氏及立太真妃楊氏為貴妃事」,因追書楊氏入道於前一歲,即天寶三載「裴敦複賂楊太真姊致裴寬貶官事」之後耳,其實非有確定年月可據也。

  但讀者若以楊氏入宮即在天寶三載,則其時上距武惠妃之薨已逾六歲,於事理不合。至「冊韋昭訓女為壽王妃事」,竟遲至天寶四載者,則以其與「冊楊太真為貴妃事」,互為關聯。喜劇之一幕,至此始公開揭露耳。宮闈隱秘,史家固難深悉,而《通鑒》編撰時,此《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敕文》已無年月日可考,亦可因而推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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