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柳如是別傳 | 上頁 下頁 |
| 二七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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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可注意者,《宋史·三七四·張九成傳》略云: 張九成,字子韶。其先開封人,徙居錢塘。游京師,從楊時學,權貴托人致幣,曰:「肯從吾遊,當薦之館閣。」九成笑曰:「王良尚羞與嬖奚乘,吾可為貴遊客耶?」紹興二年,上將策進士,詔考官直言者,置高等。九成對策,擢置首選。金人議和,九成謂趙鼎曰:「金實厭兵,而張虛聲以撼中國。因言十事,彼誠能從吾所言,則與之和,使權在朝廷。」鼎既罷,秦檜誘之曰:「且成檜此事。」九成曰:「九成胡為異議?特不可輕易以苟安耳。」檜曰:「立朝須優遊委曲。」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直人。」上問以和議。九成曰:「敵情多詐,不可不察。」因在經筵,言西漢災異事,檜甚惡之,謫邵州。先是徑山僧宗杲善談禪理,從遊者眾,九成時往來其間。檜恐其議己,令司諫詹大方論其與宗杲謗訕朝政,謫居南安軍。 咸淳《臨安志·七十·僧門宗杲傳》略云: 【宗杲】字曇晦,本姓奚。丞相張浚命主徑山法席,學徒一千七百人,來者猶未已。敞千僧閣以居之,號臨濟中興。張九成與為方外交,秦檜疑其議己,言者論其誹謗朝政,動搖軍情。九成唱之,宗杲和之。紹興十一年五月詔毀僧牒,編置衡州。二十年移海州。四方衲子忘軀命往從之。二十五年特恩許自便。明年複僧伽梨,奉朝旨住阿育山。逾年複居山。三十一年求解院事。得旨,退居明月堂。隆興改元,八月示寂。宗杲雖林下人,而義篤君親,談及時事,憂形於色,或至垂涕。時名公巨卿如李邴、汪藻、呂本中、曾開、李光、汪應辰、趙令衿、張孝祥、陳之茂,皆委己諮叩,而張浚雅相推重。宗杲有《正法眼藏》三卷,又有《武庫》若干卷。其徒纂《法語》前後三十卷,浚為《序》。淳熙初,詔隨《大藏》流行。 《新續高僧傳四集·一二·南宋臨安徑山寺沙門釋宗杲傳》云: 【紹興】十一年五月,秦檜以杲為張九成黨,毀其衣牒,竄衡州。二十六年十月,詔移梅陽。不久,複其形服,放還。 然則宗杲為宋時反對女真之人。此際參與複明運動者,如懶雲等,亦與之同一宗旨,可以推知。牧齋詩之用宗杲語錄,殊非偶然也。 其二十六云: 荒庵梅老試花艱,酹酒英雄去不還。 月落山僧潛掣淚,暗香枝掛返魂幡。【自注:「城南廢寺老梅三株,傳是國初孫炎手植。」】 寅恪案:此首固為廢寺老梅而作,實暗寓孫炎事【見《明史·二八九·孫炎傳》】,意謂建康城雖暫為建州所佔有,而終將歸明也。末句遵王引東坡《岐亭道上見梅花》詩「返魂香入嶺頭梅」,甚合牧齋微旨,蓋謂桂王必當恢復明室也。 其二十七云: 子夜烏啼曲半訛,隔江人唱後庭多。 籬邊兀坐村夫子,端誦尚書五子歌。【自注:「歌者與塾師比鄰,戲書其壁。」】 寅恪案:此首疑為龔芝麓之塾師而作。《有學集詩注·八·長幹塔光集·龔孝升求贈塾師戲題二絕句》云: 都都平丈教兒郎,論語開章笑哄堂。 何似東村趙學究,只將半部佐君王。 魯壁書傳字不訛,兔園程課近如何。 旅獒費誓權停閣,先誦虞箴五子歌。 以牧齋《贈孝升塾師》兩詩之第二首所用之辭旨與此第二十七首相符同推之,此塾師當是一人。詩中全用《尚書》故實,想此塾師正以《書經》課蒙童也。所可注意者,《旅獒》《費誓》皆《書經》篇名。《旅獒》為交外,《費誓》為平內。牧齋以建州本為明室舊封之酋長,故以「費誓」比之也。又《左傳·襄公四年》引「虞人之箴」曰: 芒芒禹跡,畫為九州島,經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在帝夷羿,冒于原獸,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獸臣司原,敢告僕夫。 及蔡沈《書經集傳·夏書·五子之歌序》云: 太康屍位,以逸豫滅厥德,黎民鹹貳。乃盤游無度,畋於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窮後羿,因民弗忍,距於河。厥弟五人,禦其母以從,徯於洛之汭。五子鹹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 由是言之,牧齋之意,蓋謂清世祖荒于遊畋,耽于歌樂,即遵王引《白氏文集·四五·與元九書》中「聞五子洛汭之歌,則知夏政荒矣」之旨。今檢《梅村年譜·四》「順治十三年丙申」條云: 春,上駐蹕南苑閱武,行蒐禮,召廷臣恭視,賜宴行宮。先生賦五七言律詩,五七言絕句,每體一首應制。聖駕幸南海子,遇雪大獵,先生恭紀七律一首。 更參以第三章論清世祖詢梅村《秣陵春傳奇》參訂者宜園主人事及第四章論董小宛未死事,則知牧齋之詩皆是當時史實。若清政果衰,則明室復興可望。其寓意之深,用心之苦,不可以遊戲文章等閒視之也。 其二十八云: 粉繪楊亭與盛丹,黃經古篆逼商盤。 史癡畫笥徐霖筆,弘德風流尚未闌。 寅恪案:此首為楊亭盛丹而作。牧齋之意,以為楊盛之藝術,可追弘治正德承平之盛,與史忠、徐霖媲美,斯亦明室仍可復興之微意。《金陵通傳·一四·高阜傳》云: 時江寧以畫隱者楊亭,字元章,居東園。家貧品峻,以丹青自娛。晚無子,與瞽妻對坐荒池草閣,雖晨炊數絕,嘯詠自若,不妄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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