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柳如是別傳 | 上頁 下頁 |
| 一七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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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學集·五三·漳浦劉府君合葬墓誌銘》略云: 漳浦劉履丁以諸生應辟召,擢郁林州知州。將歸葬其父母,而謁銘于舊史氏,曰:「履丁之先世,自光、固徙莆田。元末有尉漳浦者,而家焉。先母黃氏,其父郡守公,理學巨儒,與從伯父國征、介征同鄉舉。丁聞之石齋黃夫子,惟夫子之言,質而不華,可以信於後,願有述也。」餘曰:「子之夫子,吾執友也。古之為文者,必有所征。余之知履丁以其師,知履丁之父母以其子,可謂有征矣。」 寅恪案:光緒修《漳州府志·一八·選舉·三·薦辟門》云: 劉履丁,崇禎十一年辟郁林知州。 程松圓《耦耕堂存稿詩·下》載《口占送劉漁仲之郁林任》(七絕)云: 蒹葭楊柳送雙旌,五嶺宜人獨桂城。 今日逢迎滿天地,不須君到自題名。 此詩為松圓於崇禎十一年在杭州所作,可與上引諸材料互證。余詳後論黃石齋《與鄭芝龍》第二書。其他如牧齋、石齋著述並冒辟疆《同人集》所錄範質公、陳則梁、張公亮諸人書劄中,皆有關涉劉氏之文字,今不備及。但有一事略可注意者,即漁仲與人參之關係。蓋吾國古代《本草》中之人參,當為今之黨參,即前述王介甫不肯服用之紫團參。後起外來之東北參甚為世所珍重,遂專攘昔時人參之舊稱,而以上黨郡之名屬之土貨。 又談孺木《棗林雜俎》中《榮植類》「人參」條【可參阮葵生《茶餘客話·二十》「人參」條並梁章巨《浪跡叢談·八》「人參」「高麗參」及「參價」條等】云: 遼陽東二百餘里,山深林密,不見天日,產人參。采者以夏五月入,裹三日糧,搜之最難,或徑迷斃人。萬曆中,遼東李都督如松嘗饋某侍郎一本,重十六斤,形似小兒。海鹽姚叔祥記。 同書《和集·叢贅類》「薦侑」條云: 崇禎末,士大夫苞苴輒千百金,苦於齎重,專用黃金、美珠、人參異幣,時都門嚴邏,而徑竇愈廣。 劉輿父《五石瓠》「相公開三市」條云: 董心葵賣金賣珠賣人參于京師,各張一鋪,人人知之。周宜興安得不敗。 同書「人參榼」條云: 周宜興之再出也,從淮舟行,概不與人宴會,送席者亦卻弗受。有一州郡官以人參為肴,設於小榼,賂左右,俾呈相公一見之,宜興偶收參而麾其榼。於是沿途弁紳,密偵其例,遂有以參二斤為一器者,自是舟中之參積若山阜矣。 可知人參在明季非僅限於藥物之性質,亦可視為貨幣之代用品矣。漁仲于明季由北京至南方,.挾此後起外來之奇貨以當多金,豈為行俠救貧耶?抑或求利自濟耶?寅恪非中醫,且無王夫人「賣油的娘子水梳頭」之感歎【見《紅樓夢》第七十七回】,故於人參之功效,不敢妄置一辭。但就此區區藥物,其名實之移轉,價格之升降言,亦可以通知古今世變矣。至若《有學集·一三·東澗詩集·下·病榻消寒雜詠四十六首》中有《【康熙二年癸卯十一月】小盡日靈岩長老送參》詩【寅恪案:「靈岩長老」指熊開元。見《小腆紀年·一二》等】,則遺民逸老眷戀不忘故國故交,同情分衛之舉,與漁仲之好事行俠者,更應區別論之也。 抑更有可附論者,前引《同人集·四》陳則梁《與冒辟疆書》,其中涉及劉漁仲之人參事,複檢餘懷《板橋雜記·下·軼事門》云: 歲丙子【崇禎九年】,金沙張公亮【明弼】、呂霖生【兆龍】、鹽官陳則梁【梁】、漳浦劉漁仲【履丁】、雉皋冒辟疆【襄】,盟于眉樓,則梁作盟文甚奇。末云:「牲盟不如臂盟,臂盟不如心盟。」【寅恪案:此條可參《同人集·五·五子同盟詩》。】 同書同卷云: 陳則梁人奇,文奇,舉體皆奇。嘗致書眉樓,勸其早脫風塵,速尋道伴,言詞切至。眉樓遂擇主而事。誠以驚弓之鳥,遽為透網之鱗也。掃眉才子,慧業文人,時節因緣,不得不為延津之合矣。 寅恪案:冒、陳、張、劉、呂諸人為同盟死友,劉為冒出賣人參,以成情耦【可參《板橋雜記後跋》引吳園次(綺)《吊董少君詩序》云:「當時才子,競著黃衫。合世清流,為牽紅繡。」並加解釋云:「時錢虞山作於節度,劉漁仲為古押衙。」】,並分贈陳以尋盟好。然則人參之功用有如是者,亦李時珍所不及知,而王安石真可謂「拗相公」矣。橫波接受則梁之忠告,遂嫁芝麓。不但借此得脫浙江傖父之困辱【見《板橋雜記·中》「顧媚」條】,又可免陳畹芬、卞雲裝等之遭遇。則梁可謂眉樓之俠客,而兼功臣矣。至方望溪所記黃石齋與顧橫波之逸事一則【見《方望溪先生全集·九·石齋黃公逸事》】,頗疑其或與劉履丁間接有關。未能詳考,姑記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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