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柳如是別傳 | 上頁 下頁
一六九


  《南雷文定後集·二·顧玉書墓誌銘》略云:

  乙丑【康熙廿四年】,余泛吳舫,遂主周氏。【寅恪案:「周氏」指周順昌子茂蘭。】于其座上見顧宗俊者,為玉書之子,流落可念,且以其父墓誌銘為請。玉書,名麟生,世為常熟人。父大章,陝西副使,諡裕湣。宜興者,裕湣之門人。其再相也,玉書入其幕中。起廢、蠲逋、清獄、薄賦四事,玉書頗與聞之。虞山故與宜興涿鹿善,宜興心欲起涿鹿【指馮銓】,而眾論不同,姑徐之以觀其變。虞山遂致書宜興云:「閣下含弘光大,致精識微。具司馬公之誠一,寇萊公之剛斷,而濟之以王文正之安和,韓魏公之宏博。目今起廢為朝政第一。至如涿鹿,餘不具論,當年守涿之功,屹然為畿內保障。豈可一旦抹摋,尚浮沉啟事乎?往見子醜之際,持局者過於矜愎,流為欹側,一往不返,激成橫流。此正今日之前車也。」玉書見而訝其翻逆案也,年少氣盛,不顧利害,以其書泄之於外,舉朝大嘩。虞山聞而恨之,後十年玉書有家難,虞山不能忘情,幾置之死,因徙居吳門。家世膏粱,驟承貧薄,玉書不以芥意。婿趙延史、周旦齡【等】,皆諸生。旦齡即周忠介公之孫也。

  寅恪案:玉書所見牧齋致玉繩書,當是牧齋於崇禎十四年九月玉繩再相至北京以後,及得周彝仲書以前所作。其欲玉繩薦起馮振鷺,乃陰為己身再起之預備。蓋牧齋與振鷺在當時雖為對立之黨派,然若思陵能統一並用,則馮氏得起,己身亦可同進矣。茲姑不論其此時之用心如何,但其以《易經·坤·彖》「含弘光大」之義為說,實亦牧齋于明末南都時所持之政見也。頗疑朱由崧之「一年天子小朝廷」【見《有學集·八·長幹塔光詩集·一年》(七律)】,其以「弘光」為年號者,固出於此,而擬此「弘光」之號,即采自牧齋之意。殆欲以「含弘光大」統一並用,標榜當時政策之故歟?關於牧齋致玉繩此書,尚有可注意者二事:一為牧齋稱譽玉繩,連舉北宋宰相司馬光、寇准、王旦、韓琦四人以相比擬,足見牧齋用典適切,非儉腹者可及。然亦由其熟玩《東都事略》之故。

  牧齋于王偁之書,曾有一段因緣,觀《初學集·八五·書〈東都事略〉後》及《有學集·四六·跋〈東都事略〉》並同書三一《族孫嗣美合葬墓誌銘》等可知也。二為前論《有美詩》謂黃梨洲雖與牧齋交誼篤摯,然時有譏刺之語,殊不可解。意者太沖於閹党有殺父之仇,其見解絕異於牧齋之「含弘光大」。牧齋歿後廿一年,梨洲游蘇州,目睹舊朝黨家之淪落,乃知實由受之追恨玉書泄其密書所致,因遂於疇昔夙好之人,不惜為不滿之辭耶?

  至玉繩之再相,頗由東林推動之故。此事今不能詳述,亦不必詳述。但舊籍中有關於周延儒再相,侯恂與有力焉一節,茲錄於下。其正確之性質,尚待考實。唯以其與後論侯恂、方域父子及左良玉事牽涉,故並附及之,以備參究。

  文秉《烈皇小識·七》「崇禎十年辛巳」條云:

  召予告大學士周延儒于家。先是閣臣雖內外兼用,鮮有當聖意者。眾推宜興頗有機巧,或能仰副,而聖意亦及之。於是庶吉士張溥、禮部員外郎吳昌時為之經營,涿州馮銓、河南侯恂、桐城阮大鋮【寅恪案:「桐城」當作「懷寧」。此誤】等分任一股,每股銀萬金,共費六萬兩,始得再召。

  寅恪案:張天如、吳來之為策劃玉繩再相之主要人物,各出一股,不待多論。馮振鷺、侯若谷、阮集之三人各分任一股,合張、吳二股計之,共為五股。六股之數尚少一股,文氏獨缺分任此股之主名,當有所諱。牧齋於此頗有嫌疑。然今考牧齋此時正為河東君之事籌措經營,精疲力竭,若黃扉、金屋同時並舉,揆之虞山平日經濟狀況,恐未必有此能力也。俟考。

  又梨洲所言顧氏家難事,今難考知。但《牧齋尺牘·中·與王兆吉劄五首》之一【可參同書同卷《與(錢)湘靈劄》中「仲恭非死于其弟,乃死于其兄」等語】,有涉及此事之語,或與太沖所言有關。其文云:

  仲恭家事,自分寒灰枯木,不為此輩所齒錄,不敢漫置一喙。年丈偉望碩德,鄉評倚重,忍不出片言,斷其曲直乎?景之丈為顧氏懿親,得其立議,即玉書亦必信服,他可知也。為亡友又複饒舌,當不惜知己一笑耳。

  寅恪案:王兆吉者,常熟王嘉定長子夢鼎之字,而夢鼐之兄也。王氏父子兄弟事蹟見《初學集·五七·王府君墓誌銘》及光緒修《常昭合志稿·二五·王夢鼐傳》等。景之者,常熟趙士春字。士春為明末常熟著稱之人,事蹟見《明史·二二九·趙用賢傳》附《士春傳》及《常昭合志稿·二五·趙士春傳》等。仲恭者,常熟顧大韶之字,即玉書之叔也。

  《初學集·七二·顧仲恭傳》云:

  顧大韶,字仲恭,常熟人也。父雲程,神廟時為南京太常寺卿。仲恭與其兄大章字伯欽,孿生子也,連袂出遊,人不能辨其少長,有張伯皆、仲皆之目。伯欽舉進士,奉使休沐,顏面膚腴,衣冠騎從甚都。仲恭老于書生,頭蓬不櫛,衣垢不浣,口不擇言,交不擇人,潦倒折拉,悠悠忽忽,每引鏡自詫曰:「顧仲恭乃如許!」

  頗疑梨洲所雲「家難」,即牧齋所謂「家事」。豈大章一房與大韶一房親族競爭之事,亦如後來牧齋死後所謂「錢氏家難」者耶?詳繹牧齋劄語,其意實袒大韶一房。所雲「自分寒灰枯木,不為此輩所齒錄」,可見牧齋憤怒之甚。「此輩」當指與大韶一房為敵之親支,即玉書一房。「為亡友又複饒舌」之「亡友」,即指仲恭而言。蓋玉書一房,不聽從牧齋之意,牧齋遂欲借王、趙兩人之力以壓迫之也。牧齋與仲恭交誼本極篤摯,觀其崇禎十七年甲申以前所作之《仲恭傳》,于伯欽、仲恭兄弟之間,似已有所軒輊。玉書之怨牧齋,恐非一朝一夕之故,其由來久矣。又牧齋劄中稱景之為顧氏「懿親」,趙士春與顧麟生兩人親戚之關係,今不易知。梨洲所撰《顧玉書墓誌銘》,載其諸婿中有「趙延史」之名。牧齋於崇禎十四年辛巳十二月作景之妻黃氏墓誌銘,載黃氏所生二男中有「延先」之名【見《初學集·五九·翰林院編修趙君室黃孺人墓誌銘》】。延史、延先名不盡同,未必是一人。然俱以「延」字命名,豈兄弟行輩耶?更俟詳考。

  玉繩既不能如牧齋之所求,牧齋忽得聞徐石麒傳述思陵獎飾之語,取而與周彝仲書中所言者相參較,亦明瞭陽羨之用心。於是失望怨懟之辭形諸詩文者,連篇累牘,刺刺不休矣。《初學集·二十·下·東山詩集·四·〈嘉禾司寇再承召對,下詢幽仄,恭傳天語,流聞吳中,恭賦今體十四韻,以識榮感〉》【寅恪案:「嘉禾司寇」指徐石麒。見《明史·二七五》本傳。《傳》載石麒字寶摩,嘉興人。光緒修《嘉興府志·五·徐石麒傳》同。錢肅潤《南忠紀》「太宰徐公」條云:「徐石麒,號虞求。」《明季南略·九》「徐石麒主盟」條云:「字寶摩,號虞求。浙江嘉善人。」光緒重刻乾隆修《浙江通志·一六三·徐石麒傳》云:「號虞求,嘉興人。」又《陳忠裕全集·二九·虞求徐公行狀》云:「公性純孝,以父心虞公不及祿養,因自號虞求,以志永思。」尤可資考證】云:

  夕烽纏鬥極,昃食動嚴宸。
  帝賚旁求急,天章召對勤。
  睿容紆便殿,清問及遺民。
  當寧籲嗟數,班行省記真。
  虛名勞物色,樸學愧天人。【自注:「上曰,錢某博通今古,學冠天人。諮嗟詢問者再。」】
  四達聰明主,三緘密勿臣。
  東除宜拱默,北響共逡巡。
  日月誠難蔽,雲雷本自屯。
  孤生心自幸,幽仄意空頻。
  漫欲占連茹,何關歎積薪。
  丹心懸魏闕,白首謝平津。
  感遇無終古,酬恩有百身。
  堯年多甲子,禹甸少風塵。
  歌罷臨青鏡,蕭然整角巾。

  寅恪案:此詩列於《癸未四月吉水公總憲詣闕》詩之後。又據《明史·一一二·七卿年表·二》崇禎十六年癸未「刑部尚書」欄載:「石麒正月削職。」初視之,似牧齋得聞虞求召對之語,在崇禎十六年正月或四月以後。細繹之,此詩「夕烽纏鬥極,昃食動嚴宸。帝賚旁求急,天章召對勤」即指上引《明史·二四·莊烈帝本紀》崇禎十五年十一月壬申【初六日】清兵分道入塞,京師戒嚴,詔舉堪督師大將之事。此時距十六年癸未元日,幾達兩月之久。想當日徐氏召對之後,即秘密速報牧齋。觀《初學集·二十·上·東山詩集·三·壬午除夕》(七律)略云:

  蓬蓽依然又歲除,如聞幽仄問樵漁。
  耗磨時序心仍在,管領山林計未疏。

  可為牧齋在崇禎十五年歲除之際,已得虞求密報,即玉繩排阻信息之確證。故牧齋得以據之洞燭玉繩之奸詐。由是可以推知其答周彝仲劄亦在得聞徐氏密報之後矣。其所以列此詩於十六年四月之後者,恐因不便洩露徐氏早有密報之事。是年四月,錢、徐兩人或又會於揚州,流傳轉述,事後賦詩,庶可避免嫌疑。且藉以見徐氏所為,有合于孔光不言溫室樹之義歟?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