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陳寅恪 > 柳如是別傳 | 上頁 下頁 |
| 一一二 |
|
|
|
又同書同卷[靜志居]詩話略云: 予見其手寫水墨大士甚工。董尚書未第日,授書禾中,見而愛之,為作小楷心經,兼題以跋。嘗侍沈孝廉景倩巾櫛。 寅恪案,孝轅所記素素事及姚於詩,皆可供談助。故詳錄之。至竹垞所述,大抵本之牧齋。惟言董香光未第日見素素所繪觀音像而愛之,為寫心經,兼題以跋之事,乃新增材料中最可注意者,既出自竹垞目睹,自是可信。據牧齋所言素素「數嫁皆不終,晚歸吳下富家翁,為房老以死」,則柴氏所言「素素背盟」一端,亦頗得實,又酉陽在四川境,則柴氏稱絳子與素素同遊川中之說,或由此誤傳,亦有可能。然此諸端,皆不足深論。獨絳子與素素相約不嫁男子一點,則須略考素素絳子兩人之年齡。據嘉慶修松江府志伍肆「董其昌傳」略云: 董其昌字玄宰,華亭人。成萬曆十七年進士,選庶吉士。 及同書選舉表云: 明舉人。萬曆十六年戊子科。董其昌,玄宰。 然則玄宰至早在萬曆十六年以前,即其尚未中式鄉試以前,遇見素素於嘉興。此時素素之年齡至少亦不能小於十五歲。從此年下數至崇禎十四年辛巳,即河東君適牧齋之歲,共為五十三年,則素素年已六十八歲矣。絳子既稱河東君之妹,河東君適牧齋之時,年二十四歲,絳子之年當更較少。世間若有年近古稀之老嫗,轉與二十上下妙齡之少女,共為盟誓,不嫁男子者,禹域之外,當今之時,何所不有,或亦可能。至於三百年前崇禎之季,自無此奇事,可以決言。故紫芳所述,其謬妄不待辨也。 柴氏所記絳子與素素同約不嫁男子之事,雖是大謬。然其他所言絳子諸端,要不無有相當之真實性。複由此真實性,演變成為此鄙薄其姊「迷落于白髮翁」之故事,並流傳其高陽臺「寄愛姊」一詞,即徐氏閨秀詞鈔補遺所錄者是也。鄙意惠香是否與絳子實為一人,尚待考實,今難斷定。前論河東君與汪然明尺牘第伍通時,附述張宛仙之事。汪然明于順治九年壬辰,始識宛仙於嘉興,稱其名為「香隱校書」。又宛仙和然明四絕句之二有句雲,「風韻何如半野堂」,則名字地域人事三者之關係,宛仙頗有與惠香實為一人之嫌疑。假定崇禎十三年庚辰牧齋於嘉興舟中作詩示惠香之時,而惠香年齡為十五至十八歲者,則順治九年壬辰應為二十七至三十歲。據此等年歲推論,固可稱為河東君之妹。又就然明稱其在順治九年至十二年之間,匿影不出,不輕見人,及遊人問津,顯貴愛慕,諸端推之,皆與其年齡情事約略適合。然則宛仙豈即惠香歟?是耶?非耶?姑備一說於此,殊未敢自信也。 又據蕘圃之言,牧齋原藏元刻本陽春白雪所鈐印章中,除「惠香閣」一章外,尚有「女史」及「惜玉憐香」兩章之問題。「女史」二字,前於論河東君尺牘時,曾引汪然明所下「閨秀」與「女史」之界說,茲不必再贅。若依汪氏之說,惠香當日至牧齋家時,其身分本是「女史」。故知此「女史」之章,非後之好事者所偽造也。至於「惜玉憐香」一章,則關於黃皆令媛介之問題。前第貳章引吳梅村詩話,鄧孝威天下名家詩觀及王漁洋池北偶談,並第三章引湯漱玉玉台畫史諸節中,已略涉及皆令。茲請止就皆令與牧齋及河東君之關係一點,更少詳言之。其他諸端雖饒興趣,然以本文範圍之故,終須有所限制,未可喧賓奪主也。 周勒山銘林下詞選壹壹「黃媛介」條云: 媛介久以詩文擅名。其書畫亦為世所稱賞。作離隱歌序雲,予產自清門,歸於素士。兄姊(原注:「名媛貞。」)雅好文墨,自少慕之。乃自乙酉逢亂被劫,轉徙吳閶,遷遲白下,後入金沙,閉跡牆東。(原注:「琴張居士名園。」)雖衣食取資於翰墨,而聲影未出於衡門。古有朝隱,市隱,漁隱。予殆以離索之懷,成其肥遯之志焉。將還省母,爰作長歌,題曰離隱。歸示家兄,或者無曹妹續史之才,庶幾免蔡琰居身之玷雲爾。 寅恪案,媛介之「離隱歌」,今未能得見。即歌序之文,諸書雖有轉載,但多所刪改,蓋涉忌諱使然。就所見諸本,惟周氏之書,似最能存其舊觀,故依錄之。序文中「後入金沙,閉跡牆東」,及原注「琴張居士名園」之「琴張居士」為何人?初未能知。後檢楊鐘羲雪橋詩話續集壹云: 金壇張明弼字公亮,號琴張子。為顧黃公丈人行。 乾隆修金壇縣誌捌人物志文學門張明弼傳略云: 張明弼字公亮。天啟丁卯遊北雍。翰林齊心孝館致之。編修黃道周尤心契。崇禎癸酉登賢書。丁醜五十四始成進士,授揭陽知縣。謫浙江按察司照磨。升台州推官。踰年升戶部陝西司主事。憤馬士英阮大鋮當國,不赴。年六十九卒。著螢芝集二十卷,兔角詮十卷,蕉書三十乘。 又同書壹貳雜誌古跡門云: 牆東園。在縣西十二里方邊村。張明弼別業。 始知「琴張居士」即張明弼,「名園」即牆東園。歌序中最可注意者,為「乙酉逢亂被劫,轉徙吳閶,遷遲白下,後入金沙,閉跡牆東」及「將還省母,爰作長歌,題曰離隱。歸示家兄,或者無曹妹續史之才,庶幾免蔡琰居身之玷雲爾」等語。黃皆令於清兵攻取江浙之際,逢亂被劫,後始得脫。有關材料多所諱刪,故今不能詳悉其本末。但取當時類似之記載推測之,亦可得其大略。由此引申,更於皆令當日社會身分之問題,可得一較明晰之通解也。此問題請分乙酉逢亂以前及以後兩時期言之。 明詩綜捌陸閨門「黃媛貞小傳」云: 媛貞字皆德,秀水人。先世父貴陽守副室。有臥雲齋詩集。俞右吉雲,亡友黃鼎平立二妹。一字皆德,一字皆令,均有才名。皆德為貴陽朱太守房老,深自韜晦。世徒盛傳皆令之詩畫。然皆令青綾步障,時時載筆朱門,微嫌近風塵之色,不若皆德之冰雪浄聰明也。 盛楓撰嘉禾征獻錄伍拾「黃媛貞」條云: 年十五六,同邑貴陽知府朱茂時過其門,聞讀史記。詢之旁人,則貞也。力求媒妁娶為妾。能詩詞,工書法。凡啟劄皆出其手。無子,以老壽終。 同書同卷「黃媛介」條云: 媛介字皆令。亦善詩文,工書法。少許楊氏,楊貧,以鬻畚為業,父母欲寒盟。介不可,卒歸楊。 寅恪案,嘉興黃氏雖是盛門,然皆令所出之支派,殊為式微。觀其姊皆德,竟可聘作宰相朱國祚從孫茂時之妾一事,即可證明其家之社會地位甚低。皆令之許聘楊世功時,年齡必甚幼小。世功乃貧至「鬻畚為業」,則皆令之家,其貧苦當亦相去不遠。故黃鼎一門,在當日宜為士大夫所輕視。皆令固亦可作妾,與其姊相類。前于第貳章論張溥欲娶皆令事,疑其是娶為妾,而非為妻。皆令於離隱歌序開宗明義謂「予產自清門,歸於素士。」蓋所以辨白其社會地位,非泛泛自述之辭也。乙酉逢亂被劫之事,今殊難詳考。然即據清高宗批歷代通鑒輯覽壹壹柒附明唐王本末,順治二年六月條云: 嘉興已歸附,而土紳屠象美等,複聚眾據城拒守。大兵還攻之,半月而破。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