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王鎰可刑部員外郎制


  敕:

  刑曹郎闕,朕詔執事,擇可以善於其職者。而殿中侍御史王鎰,自居殿中,能察非法,連鞫庶獄,多協平允,加以溫敏靜專,可當是選。一歲之獄,決在秋冬,今方其時,宜敬乃職。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