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授徐綰兵部員外郎李光嗣右司員外郎制


  敕:

  具官徐綰,以丞相之子,為尚書郎,人得見於會朝,而不得見於私室,其言不敢近政,其動未嘗違謙,用是寡尤,式彰能訓。論者美宣祖大臣以行至移風稱易名者,必曰光嗣之王父也。爾克敬有後,敏以自圖,多所周防,恐墜遺法。而皆以去列,可使陟居武庫部都曹。郎選惟重,並舉而授,無墮當官。可依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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