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頁 下頁
張諷等四人可兼禦史中丞侍御史監察禦史同制


  敕:

  義成軍節度馬步都知兵馬使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詹事兼侍御史上柱國張諷等:禦史府自中執憲暨察視之官,皆顯秩也,惟懷材而展效者,可以授焉。爾等昨領偏師,出疆赴難,指蹤而去,摩壘而還。忠勇勤勞,宜有加獎,故以憲職,第而寵之。可依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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