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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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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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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
得乙居家理,廉使舉請授官,吏部以無出身不許,使執雲:「行成於內,可移於官。」
調選正名,誠宜守序,敷求懋德,安可拘文?乙積行於中,暗彰于外,廉使以道敦知己,欲致我于青雲,天官以限在出身,將棄予于白屋?事雖異見,理可明征。掄瑣瑣之材,則循舊格,刈翹翹之楚,甯守常科?幸當側席之求,無惑刻舟之執。況自家刑國,移孝入忠,既聞道不虛行,足見舉非失德。所宜堅決,無至深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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