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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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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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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得景於逆旅食,噬臘遇毒而死。其党訟之,主人雲:「買之有處。」
生不可保,死必有因,盍知命於喪子,豈尤人於食我。景秋蓬方轉,朝薤欲晞,旅次爰來,將受餐而已,生涯溘盡,當終食之間。且非祭地之疑,自是逢天之戚。永言其黨,不察所由。死且焉知,徒雲噬臘之毒,買而有處,請無寘堇之嫌。誠虐士之可哀,在主人而何咎?幸思恕物,無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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