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白居易 > 百道判 | 上頁 下頁
二五


  得甲年七十餘,有一子,子請不從政。所由雲:「人戶減耗,徭役繁多,不可執禮而廢事。」

  役且有辭,信非懋力,老而不養,豈謂愛親,戀若阻於循陔,怨必興於陟岵。顧惟甲子,及此丁年。戶減事繁,政宜勤於晝夜,家貧親老,養難闕於晨昏。在子道而可矜,雖王徭之宜免,事聞諸《禮》,情見乎辭。天子敦風,猶勸養其三老,庶人從政,亦何假於一夫。況當孝理之朝,難抑親人之請。所由之執,愚謂不然。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