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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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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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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得甲獻弓,蹲甲而射,不穿一劄。有司詰之,辭雲:「液角者不得牛戴牛角。」
貫革乖方,則宜致詰,相角失理,亦可征辭。甲奠體以成,執簫而獻,中規不撓,六材雖則合三,舍拔有愆,七劄不能穿一。且恐傷人之甲,不曰堅乎,而非戴牛之虧,無自入也。液信虧於巧者,射遂爽于臧兮。周典足征,彼自乖於三色,楚君明試,此無愧於二臣。咎且有歸,責之非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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