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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省官並俸減使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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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古者計人而置官,量賦而制祿,故官之省置,必稽人戶之眾寡,祿之厚薄,必稱賦入之少多,俾乎官足以理人,人足以奉吏,吏有常祿,財有常征,財賦吏員,必參相得者也。頃以兵戎屢動,荒沴薦臻,戶口流亡,財征減耗,則宜量其官而省之,並其祿而厚之。故官省則事簡,事簡則人安,祿厚則吏清,吏清則俗阜,而天下所由理也。然則知清其吏而不知厚其祿,則飾詐而不廉矣;知厚其祿而不知省其官,則財費而不足矣;知省其官而不知選其能,則事壅而不理矣。此三者,迭為表裡,相須而成者也,伏惟陛下詳而行之。臣又見兵興以來,諸道使府,或因權宜而置職,一置而不停,或因暫勞而加俸,一加而無減,至使職多於郡縣之吏,俸優於台省之官,積習生常,煩費滋甚。今若量其職員,審其祿秩,使眾寡有常數,厚薄得其中。故祿得其中,則費不廣,而下無侵削之患矣;職有常數,則事不煩,而人無勞擾之弊矣。此又利害相懸遠者,伏惟陛下念而救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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