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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立制度,節財用均貧富禁兼併止盜賊起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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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天地之利有限也,人之欲無窮也,以有限奉無窮,則必地財耗於僭奢,人力屈於嗜欲。故不足者為奸為盜,有餘者為驕為濫。今欲食力相充,財欲相稱,貴賤別而禮讓作,貧富均而廉恥行。作為何方,可至於此? 臣聞天有時,地有利,人有欲,能以三者與天下共者,仁也聖也。仁聖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夫制度者,先王所以下均地財,中立人極,上法天道者也。且天之生萬物也,長之以風雨,成之以寒燠;聖人之牧萬人也,活之以衣食,濟之以器用。若風雨淫,寒燠甚,則反傷乎物之生焉;若衣食奢,器用費,則反傷乎人之生焉。故作四時八節,所以時寒燠,節風雨,不使之過差為沴也;聖人制五等十倫,所以倫衣食,等器用,不使之逾越為害也。此所謂法天而立極者也。然則地之生財有常力,人之用財有常數,若羨於上,則耗於下也,有餘於此,則不足於彼也。是以地力人財,皆待制度而均也,尊卑貴賤,皆待制度而別也。大凡爵祿之外,其田宅棟宇,車馬僕禦器服飲食之制,暨乎嬪婚祠葬之度,自上而下皆有數焉。若不節之以數,用之以倫,則必地力屈於僭奢,人財消於嗜欲,而貧困凍餒,奸邪盜賊,盡生於此矣。聖王知其然,故天下奢,則示之以儉天下儉,則示之以禮,俾乎貴賤區別,貧富適宜,上下無羨耗之差,財力無消屈之弊,而富安溫飽,廉恥禮讓,盡生於此矣。然則制度者,出於君而加於臣,行於人而化於天下也。是以君人者,莫不唯欲是防,唯度是守。守之不固,則外物攻之。故居處不守其度,則峻宇崇台攻之;飲食不守其度,則殊滋異味攻之;衣服不守其度,則奇文詭制攻之;視聽不守其度,則奸聲豔色攻之;喜怒不守其度,則僭賞淫刑攻之;玩好不守其度,則妨行之貨、蕩心之器攻之;獻納不守其度,則讒諂之言、聚斂之計攻之;道術不守其度,則不死之方、無生之法攻之。夫然,則安得不內固其守,甚於城池焉,外防其攻,甚於寇戎焉。將在乎寢食起居,必思其度,思而不已,則其下化之。《詩》曰:「儀刑文王,萬邦作孚。」此之謂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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