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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彈王逵第三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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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近者兩曾上言,以新授淮南轉運使王逵累任皆以慘虐不法降黜差遣,縱該赦宥,不可複任職司,乞追還敕命,至今未蒙施行。按王逵前後三四任轉運使,惟務掊克生靈,淩辱官吏,任性率易,不顧條制。雖朝廷未欲廢棄,只與一郡,已是寬恩,于逵何損?且赦文優厚,所以軫念黎元之至深也。 今淮南幅員數千里,最為富庶,財賦錯出,朝家仰給。若命酷吏為之職司,而令一路之民獨受其患,是一夫之幸而一路之不幸也,切恐傷陛下愛民恤物之心。況薛紳、楊紘止以體量官吏過當,別無罪狀,尚降任使,未與牽複。以王逵所在殘暴猥濫之狀彰灼如是,而上下蒙蔽,曲加擢用,亦何以示懲戒於後哉?實為朝廷惜之。欲望聖慈特降指揮,令只依薛紳、楊紘例,與移一藩郡,則為害差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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