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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彈王逵第四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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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先曾上言,以江西轉運使王逵行事任性,所為酷暴,不可令居表率之任,乞降差遣。尋蒙中書劄子下本路提刑司體量。無何,提刑高良夫未到間,提刑李道寧又移知瀘州,卻系王逵權兼管勾。泊見朝廷指揮,必是妄疑前知洪州卞咸到闕,說其殘虐之狀,遂令諸色人等首告卞咸在任事件,一面差官根勘。 且卞鹹替罷,近及一年,以朝廷體量之故,即虛有猜嫌,方行捃拾,以逞私憾。又令前提刑李道寧錄狀舉留,乃是輕侮朝廷之甚。所有卞咸被人陳告不法之事,乞從別路差官照勘。其王逵不可令更在本任,亦乞與移別處差遣,免致鍛成大獄,枉陷非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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