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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宣宗大中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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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宣宗大中八年(公元854年) 春正月丙戌朔,日有食之。罷元會。 上自即位以來,治弑憲宗之党,宦官、外戚乃至東宮官屬,誅竄甚眾。慮人情不安,丙申,詔:「長慶之初,亂臣賊子,頃搜擿餘黨,流竄已盡,其餘族從疏遠者,一切不問。」 二月,中書門下奏拾遺、補闕缺員,請更增補。上曰:「諫官要在舉職,不必人多,如張道符、牛叢、趙璘輩數人,使朕日聞所不聞足矣。」叢,僧孺之子也。久之,叢自司勳員外郎出為睦州刺史,入謝,上賜之紫。叢既謝,前言曰:「臣所服緋,刺史所借也。」上遽曰:「且賜緋。」上重惜服章,有司常具緋、紫衣數襲從行,以備賞賜,或半歲不用其一,故當時以緋、紫為榮。上重翰林學士,至於遷官,必校歲月,以為不可以官爵私近臣也。 秋九月丙戌,以右散騎常侍高少逸為陝虢觀察使。有敕使過硤石,怒餅黑,鞭驛吏見血。少逸封其餅以進。敕使還,上責之曰:「深山中如此食豈易得!」謫配恭陵。 立皇子洽為懷王,汭為昭王,汶為康王。 上獵于苑北,遇樵夫,問其縣,曰:「涇陽人也。」「令為誰?」曰:「李行言。」「為政何如?」曰:「性執。有強盜數人,軍家索之,竟不與,盡殺之。」上歸,帖其名於寢殿之柱。冬十月,行言除海州刺史,入謝。上賜之金紫,問曰:「卿知所以衣紫乎?」對曰:「不知。」上命取殿柱之貼示之。 上以甘露之變,惟李訓、鄭注當死,自餘王涯、賈餗等無罪,詔皆雪其冤。 上召翰林學士韋澳,托以論詩,屏左右與之語曰:「近日外間謂內侍權勢何如?」對曰:「陛下威斷,非前朝之比。」上閉目搖首曰:「全未,全未!尚畏之在。卿謂策將安在!」對曰:「若與外廷議之,恐有太和之變,不若就其中擇有才識者與之謀。」上曰:「此乃末策。朕已試之矣,自衣黃、衣綠至衣緋,皆感恩,才衣紫則相與為一矣!」上又嘗與令狐綯謀盡誅宦官,恐濫及無辜,密奏曰:「但有罪勿舍,有闕勿補,自然漸耗,至於盡矣。」宦者竊見其奏,由是益與朝士相惡,南北司如水火矣。 宣宗元聖至明成武獻文睿智章仁神聰懿道大孝皇帝下大中九年(公元855年) 春正月甲申,成德軍奏節度使王元逵薨,軍中立其子節度副使紹鼎。癸卯,以紹鼎為成德留後。 二月,以醴泉令李君奭為懷州刺史。初,上校獵渭上,有父老以十數,聚於佛祠。上問之,對曰:「醴泉百姓也。縣令李君奭有異政,考滿當罷,詣府乞留,故此祈佛,冀諧所願耳。」及懷州刺史闕,上手筆除君奭,宰相莫之測。君奭入謝,上以此獎厲,眾始知之。三月,詔邠甯節度使畢諴還邠州。先是,以河、湟初附,黨項未平,移邠甯軍于寧州。至是,南山、平夏、黨項皆安,威、鹽、武三州軍食足,故令還理所。 夏,閏四月,詔以「州縣差役不均,自今每縣據人貧富及役輕重作差科簿,送刺史檢署訖,鎖於令廳,每有役事委令,據簿輪差。」 五月丙寅,以王紹鼎為成德節度使。 上聰察強記,宮中廝役給灑掃者,皆能識其姓名,才性所任,呼召使令,無差誤者。天下奏獄吏卒姓名,一覽皆記之。度支奏漬汙帛,誤書「漬」為「清」,樞密承旨孫隱中謂上不之見,輒足成之,及中書複入,上怒,推按擅改章奏者罰謫之。上密令翰林學士韋澳纂次諸州境土風物及諸利害為一書,自寫而上之,雖子弟不知也,號曰《處分語》。他日,鄧州刺史薛弘宗入謝,出,謂澳曰:「上處分本州事驚人。」澳詢之,皆《處分語》中事也。澳在翰林,上或遣中使宣旨草詔。事有不可者,澳輒曰:「茲事須降禦劄,方敢施行。」淹留至旦,上疏論之,上多從之。 秋七月,浙東軍亂,逐觀察使李訥。訥,遜之弟子也,性卞急,遇將士不以禮,故亂作。 淮南饑,民多流亡,節度使杜悰荒于遊宴,政事不治。上聞之,甲午,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崔鉉同平章事,充淮南節度使。丁酉,以悰為太子太傅、分司。 九月乙亥,貶李訥為朗州刺史,監軍王宗景杖四十,配恭陵。仍詔「自今戎臣失律,並坐監軍。」以禮部侍郎沈詢為浙東觀察使。詢,傳師之子也。 冬十一月,以吏部侍郎柳仲郢為兵部侍郎,充鹽鐵轉運使。有閭閻醫工劉集因緣交通禁中,上敕鹽鐵補場官。仲郢上言:「醫工術精,宜補醫官。若委務銅鹽,何以課其殿最!且場官賤品,非特敕所宜親,臣未敢奉詔!」上遽批:「劉集宜賜絹百匹,遣之。」他日,見仲郢,勞之曰:「卿論劉集事甚佳。」上嘗若不能食,召醫工梁新診脈,治之數日,良已。新因自陳求官,上不許,但敕鹽鐵使月給錢三十緡而已。 右威衛大將軍康季榮前為涇原節度使,擅用官錢二萬緡,事覺,季榮請以家財償之。上以季榮有開河、湟功,許之。給事中封還敕書,諫官亦上言。 十二月庚辰,貶季榮夔州長史。 江西觀察使鄭祗德以其子顥尚主通顯,固求散地,甲午,以祗德為賓客、分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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