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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宣帝太建十年


  陳宣帝太建十年(公元578年)

  春正月壬午,周主幸鄴;辛卯,幸懷州;癸巳,幸洛州。置懷州宮。

  二月甲辰,周譙孝王儉卒。

  丁巳,周主還長安。

  吳明徹圍周彭城,環列舟艦於城下,攻之甚急。王軌引兵輕行,據淮口,結長圍,以鐵鎖貫車輪數百,沈之清水,以遏陳船歸路,軍中恟懼。譙州刺史蕭摩訶言於明徹曰:「聞王軌始鎖下流,其兩端築城,今尚未立,公若見遣擊之,彼必不敢相拒。水路未斷,賊勢不堅;彼城若立,則吾屬必為虜矣。明徹奮髯曰:「搴旗陷陳,將軍事也;長算遠略,老夫事也。」摩訶失色而退。一旬之間,水路遂斷。

  周兵益至,諸將議破堰拔軍,以舫載馬而去。馬主裴子烈曰:「若破堰下船,船必傾倒,不如先遣馬出。」時明徹苦背疾甚篤,蕭摩訶複請曰:「今求戰不得,進退無路。若潛軍突圍,未足為恥。願公帥步卒、乘馬輿徐行,摩訶領鐵騎數千驅馳前後,必當使公安達京邑。」明徹曰:「弟之此策,乃良圖也。然步軍既多,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相帥兼行。弟馬軍宜須在前,不可遲緩。」摩訶因帥馬軍夜發。甲子,明徹決堰,乘水勢退軍。冀以入淮。至清口,水勢漸微,舟艦並礙車輪,不復得過。王軌引兵圍而蹙之,眾潰。明徹為周人所執,將士三萬並器械輜重皆沒于周。蕭摩訶以精騎八十居前突圍,眾騎繼之,比旦,達淮南,與將軍任忠、周羅睺獨全軍得還。

  初,帝謀取彭、汴,以問五兵尚書毛喜,對曰:「淮左新平,邊民未輯。周氏始吞齊國,難與爭鋒。且棄舟艥之工,踐車騎之地,去長就短,非吳人所便。臣愚以為不若安民保境,寢兵結好,斯久長之術也。」及明徹敗,帝謂喜曰:「卿言驗於今矣。」即日,召蔡景曆,複以為征南諮議參軍。

  周主封吳明徹為懷德公,位大將軍。明徹憂憤而卒。

  乙丑,周以越王盛為大塚宰。

  三月戊辰,周于蒲州置宮,廢同州及長春二宮。

  甲戌,周主初服常冠,以皁紗全幅向後襆發,仍裁為四腳。

  丙子,命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於量為大都督,總水陸諸軍事,鎮西將軍孫瑒督荊、郢諸軍,平北將軍樊毅都督清口上至荊山緣淮諸軍,甯遠將軍任忠都督壽陽、新蔡、霍州諸軍,以備周。

  乙酉,大赦。

  壬辰,周改元宣政。

  夏四月庚申,突厥寇周幽州,殺掠吏民。

  戊午,樊毅遣軍渡淮北,對清口築城。壬戌,清口城不守。

  五月己醜,周高祖帥諸軍伐突厥,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神舉等將兵五道俱入。

  癸巳,帝不豫,留止雲陽宮;丙申,詔停諸軍。驛召宗師宇文孝伯赴行在所,帝執其手曰:「吾自量必無濟理,以後事付君。」是夜,授孝伯司衛上大夫,總宿衛兵。又令馳驛入京鎮守,以備非常。六月丁酉朔,帝疾甚,還長安;是夕殂,年三十六。

  戊戌,太子即位。尊皇后阿史那氏為皇太后。宣帝始立,即逞奢欲。大行在殯,曾無戚容,捫其杖痕,大罵曰:「死晚矣!」閱視高祖宮人,逼為淫欲。超拜吏部下大夫鄭譯為開府儀同大將軍、內史中大夫,委以朝政。

  己未,葬武皇帝于孝陵,廟號高祖。既葬,詔內外公除,帝及六宮皆議即吉。京兆郡丞樂運上疏,以為「葬期既促,事訖即除,太為汲汲。」帝不從。

  帝以齊煬王憲屬尊望重,忌之。謂宇文孝伯曰:「公能為朕圖齊王,當以其官相授。」孝伯叩頭曰:「先帝遺詔,不許濫誅骨肉。齊王,陛下為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無故害之,臣又順旨曲從,則臣為不忠之臣,陛下為不孝之子矣。」帝不懌,由是疏之。乃與開府儀同大將軍于智、鄭譯等密謀之,使智就宅候憲,因告憲有異謀。

  甲子,帝遣宇文孝伯語憲,欲以憲為太師,憲辭讓。又使孝伯召憲,曰:「晚與諸王俱入。」既至殿門,憲獨被引進。帝先伏壯士于別室,至,即執之。憲自辨理,帝使于智證憲,憲目光如炬,與智相質。或謂憲曰:「以王今日事勢,何用多言!」憲曰:「死生有命,寧複圖存!但老母在堂,恐留茲恨耳!」因擲笏於地。遂縊之。

  帝召憲僚屬,使證成憲罪。參軍勃海李綱,誓之以死,終無橈辭。有司以露車載憲屍而出,故吏皆散,唯李綱撫棺號慟,躬自瘞之,哭拜而去。

  又殺上大將軍王興、上開府儀同大將軍獨孤熊、開府儀同大將軍豆盧紹,皆素與憲親善者也。帝既誅憲而無名,乃雲與興等謀反,時人謂之「伴死」。

  以于智為柱國,封齊公,以賞之。

  閏月乙亥,周主立妃楊氏為皇后。

  辛巳,周以趙王招為太師,陳王純為太傅。

  齊范陽王紹義聞周高祖殂,以為得天助。幽州人盧昌期,起兵據范陽,迎紹義,紹義引突厥兵赴之。周遣柱國東平公神舉將兵討昌期。紹義聞幽州總管出兵在外,欲乘虛襲薊,神舉遣大將軍宇文恩將四千人救之,半為紹義所殺。會神舉克范陽,擒昌期。紹義聞之,素衣舉哀,還入突厥。高寶甯帥夷、夏數萬騎救范陽,至潞水,聞昌期死,還,據和龍。

  秋七月,周主享太廟;丙午,祀圜丘。

  庚戌,周以小宗伯斛斯征為大宗伯。壬戌,以亳州總管楊堅為上柱國、大司馬。

  癸亥,周主尊所生母李氏為帝太后。

  八月丙寅,周主祀西郊;壬申,如同州。以大司徒杞公亮為安州總管,上柱國長孫覽為大司徒,楊公王誼為大司空。丙戌,以永昌公椿為大司寇。

  九月乙巳,立方明壇于婁湖。戊申,以揚州刺史始興王叔陵為王官伯,臨盟百官。

  庚戌,周主封其弟元為荊王。

  周主詔:「諸應拜者,皆以三拜成禮。」

  甲寅,上幸婁湖誓眾。乙卯,分遣大使以盟誓班下四方,上下相警戒。

  冬十月癸酉,周主還長安。以大司空王誼為襄州總管。戊子,以尚書左僕射陸繕為尚書僕射。

  十一月,突厥寇周邊,圍酒泉,殺掠吏民。

  十二月甲子,周以畢王賢為大司空。

  己醜,周以河陽總管滕王逌為行軍元帥,帥眾入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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