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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天監十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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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天監十五年(公元516年) 春正月戊辰朔,魏大赦,改元熙平。 魏崔亮攻硤石未下,與李崇屢約水陸並進,崇違期不至。胡太后以諸將不壹,乃以吏部尚書李平為使持節、鎮軍大將軍兼尚書右僕射,將步騎二千赴壽陽,別為行台,節度諸軍,如有乖異,以軍法從事。蕭寶寅遣輕車將軍劉智文等渡淮,攻破三壘;二月乙巳,又敗將軍垣孟孫等於淮北。李平至硤石,督李崇、崔亮等刻日水陸進攻,無敢乖互,戰屢有功。 上使左衛將軍昌義之將兵救浮山,未至,康絢已擊魏兵,卻之。上使義之與直閣王神念溯淮救硤石。崔亮遣將軍博陵崔延伯守下蔡,延伯與別將伊甕生夾淮為營。延伯取車輪去輞,削銳共輻,兩兩接對,揉竹為絙,貫連相屬,並十餘道,橫水為橋,兩頭施大鹿盧,出沒隨意,不可燒斫。既斷趙祖悅走路,又令戰艦不通,義之、神念屯梁城不得進。李平部分水陸攻硤石,克其外城;乙丑,祖悅出降,斬之,盡俘其眾。胡太后賜崔亮書,使乘勝深入。平部分諸將,水陸並進,攻浮山堰;亮違平節度,以疾請還,隨表輒發。平奏處亮死刑,太后令曰:「亮去留自擅,違我經略,雖有小捷,豈免大咎!但吾攝禦萬機,庶幾惡殺,可特聽以功補過。」魏師遂還。 魏中尉元匡奏彈於忠:「幸國大災,專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輔黜辱。又自矯旨為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衛尉,原其此意,欲以無上自處。既事在恩後,宜加顯戮,請遣禦史一人就州行決。自去歲世宗晏駕以後,皇太后未親覽以前,諸不由階級,或發門下詔書,或由中書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經恩宥,正可免罪,並宜追奪。」太后令曰:「忠已蒙特原,無宜追罪;餘如奏。」匡又彈侍中侯剛掠殺羽林。剛本以善烹調為嘗食典禦,凡三十年,以有德于太后,頗專恣用事,王公皆畏附之。廷尉處剛大辟。太后曰:「剛因公事掠人,邂逅致死,於律不坐。」少卿陳郡袁翻曰:「『邂逅』,謂情狀已露,隱避不引,考訊以理者也。今此羽林,問則具首,剛口唱打殺,撾築非理,安得謂之『邂逅』!」太后乃削剛戶三百,解嘗食典禦。 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魏論西硤石之功。辛未,以李崇為驃騎將軍,加儀同三司,李平為尚書右僕射,崔亮進號鎮北將軍。亮與平爭功於禁中,太后以亮為殿中尚書。 魏蕭寶寅在淮堰,上為手書誘之,使襲彭城,許送其國廟及室家諸比還北;寶寅表上其書于魏朝。 夏四月,淮堰成,長九裡,下廣一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樹以杞柳,軍壘列居其上。 或謂康絢曰:「四瀆,天所以節宣其氣,不可久塞,若鑿湫東注,則遊波寬緩,堰得不壞。」絢乃開湫東注。又縱反間于魏曰:「梁人所懼開湫,不畏野戰。」蕭寶寅信之,鑿山深五丈,開湫北注,水日夜分流猶不減,魏軍竟罷歸。水之所及,夾淮方數百里。李崇作浮橋于硤石戍間,又築魏昌城於八公山東南,以備壽陽城壞。居民散就岡壟,其水清澈,俯視廬舍塚墓,了然在下。 初,堰起於徐州境內,刺史張豹子宣言,謂己必掌其事;既而康絢以他官來監作,豹子甚慚。俄而敕豹子受絢節度,豹子遂譖絢與魏交通,上雖不納,猶以事畢征絢還。 魏胡太后追思于忠之功,曰:「豈宜以一謬棄其餘勳!」複封忠為靈壽縣公,亦封崔光為平恩縣侯。 魏元法僧遣其子景隆將兵拒張齊,齊與戰於葭萌,大破之,屠十餘者,遂圍武興。法僧嬰城自守,境內皆叛,法僧遣使間道告急于魏。魏驛召鎮南軍司傅豎眼於淮南,以為益州刺史、西征都督,將步騎三千以赴之。豎眼入境,轉戰三日,行二百餘裡,九遇皆捷。五月,豎眼擊殺梁州刺史任太洪。民、獠聞豎眼至,皆喜,迎拜于路者相繼。張齊退保白水,豎眼入州,白水以東民皆安業。 魏梓潼太守苟金龍領關城戍主,梁兵至,金龍疾病,不堪部分,其妻劉氏帥厲城民,乘城拒戰,百有餘日,士卒死傷過半。戍副高景謀叛,劉氏斬景及其黨與數千人,自餘將士,分衣減食,勞逸必同,莫不畏而懷之。井在城外,為梁兵所據。會天大雨,劉氏命出公私布絹及衣服懸之,絞而取水,城中所有雜物悉儲之。豎眼至,梁兵乃退,魏人封其子為平昌縣子。 六月庚子,以尚書令王瑩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袁昂為左僕射,吏部尚書王暕為右樸射。暕,儉之子也。 張齊數出白水侵魏葭萌,傅豎眼遣虎威將軍強虯攻信義將軍楊興起,殺之,複取白水。甯朔將軍王光昭又敗于陽平,張齊親帥驍勇二萬餘人與傅豎眼戰。秋七月,齊軍大敗,走還,小劍、大劍諸戍皆棄城走,東益州複入于魏。 八月乙巳,魏以胡國珍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刺史。國珍年老,太后實不欲令出,止欲示以方面之榮;竟不行。 康絢既還,張豹子不復修淮堰。九月丁醜,淮水暴漲,堰壞,其聲如雷,聞三百里,緣淮城戍村落十餘萬口皆漂入海。初,魏人患淮堰,以任城王澄為大將軍、大都督南討諸軍事,勒眾十萬,將出徐州來攻堰;尚書右僕射李平以為:「不假兵力,終當自壞。」及聞破,太后大喜,賞平甚厚,澄遂不行。 壬辰,大赦。 魏胡太后數幸宗戚勳貴之家,侍中崔光表諫曰:「《禮》,諸侯非問疾弔喪而入諸臣之家,謂之君臣為謔。不言王后夫人,明無適臣家之義。夫人,父母在有歸寧,沒則使卿寧。漢上官皇后將廢昌邑,霍光,外祖也,親為宰輔,後猶禦武帳以接群臣,示男女之別也。今帝族方衍,勳貴增遷,祗請遂多,將成彝式。願陛下簡息游幸,則率土屬賴,含生仰悅矣。」 任城王澄以北邊鎮將選舉彌輕,恐賊虜窺邊,山陵危迫,奏求重鎮將之選,修警備之嚴,詔公卿議之。廷尉少卿袁翻議,以為:「比緣邊州郡官不擇人,唯論資級。或值貪污之人,廣開戍邏,多置帥領;或用其左右姻親;或受人貨財請屬。皆無防寇之心,唯有聚斂之意。其勇力之兵,驅令抄掠,若值強敵,即為奴虜,如有執獲,奪為己富。其羸弱老小之輩,微解金鐵之工,少閑草木之作,無不搜營窮壘,苦役百端。自餘或伐木深山,或芸草平陸,販貿往還,相望道路。此等祿既不多,貲亦有限,皆收其實絹,給其虛粟,窮其力,薄其衣,用其功,節其食,綿冬曆夏,加方疾苦,死於溝瀆者什常七八。是以鄰敵伺間,擾我疆場,皆由邊任不得其人故也。愚謂自今已後,南北邊諸籓及所統郡縣府佐、統軍至於戍主,皆令朝臣王公已下各舉所知,必選其才,不拘階級;若稱職及敗官,並所舉之人隨事賞罰。」太后不能用。及正光之末,北邊盜賊群起,遂逼舊都,犯山陵,如澄所慮。 冬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斬交州反者阮宗孝,傳首建康。初,魏世宗作瑤光寺,未就,是歲,胡太后又作永寧寺,皆在宮側;又作石窟寺于伊闕口,皆極土木之美。而永甯尤盛,有金像高丈八尺者一,如中人者十,玉像二。為九層浮圖,掘地築基,下及黃泉;浮圖高九十丈,上刹得高十丈,每夜靜,鈴鐸聲聞十裡。佛殿如太極殿,南門如端門。僧房千間,珠玉錦繡,駭人心目。自佛法入中國,塔廟之盛,未之有也。揚州刺史李崇上表,以為:「高祖遷都垂三十年,明堂未修,太學荒廢,城闕府寺頗亦頹壞,非所以追隆堂構,儀刑萬國者也。今國子雖有學官之名,而無教授之實,何異兔絲、燕麥,南箕、北斗!事不兩興,須有進退;宜罷尚方雕靡之作,省永寧土木之功,減瑤光材瓦之力,分石窟鐫琢之勞,及諸事役非急者,于三時農隙修此數條,使國容嚴顯,禮化興行,不亦休哉!」太后優令答之,而不用其言。 太后好事佛,民多絕戶為沙門,高陽王友李瑒上言:「三千之罪莫大於不孝,不孝之大無過於絕祀。豈得輕縱背禮之情,肆其向法之意,一身親老,棄家絕養,缺當世之禮而求將來之益!孔子雲:『未知生,焉知死?』安有棄堂堂之政而從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靜,眾役仍煩,百生之情,實多避役,若複聽之,恐捐棄孝慈,比屋皆為沙門矣。」都統僧暹等忿瑒謂之「鬼教」,以為謗佛,泣訴于太后。太后責之。瑒曰:「天曰神,地曰祇,人曰鬼。《傳》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然則明者為堂堂,幽者為鬼教。佛本出於人,名之為鬼,愚謂非謗。」太后雖知瑒言為允,難違暹等之意,罰瑒金一兩。 魏征南大將軍田益宗求為東豫州刺史,以招二子,太后不許,竟卒於洛陽。 柔然伏跋可汗,壯健善用兵,是歲,西擊高車,大破之,執其王彌俄突,系其足于駑馬,頓曳殺之,漆其頭為飲器。鄰國先羈屬柔然後叛去者,伏跋皆擊滅之,其國複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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