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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


  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公元451年)

  春正月丙戌朔,魏主大會群臣于瓜步山上,班爵行賞有差。魏人緣江舉火;太子石衛率尹弘言於上曰:「六夷如此,必走。」丁亥,魏掠居民、焚廬舍而去。

  故誕世之反也,江夏王義恭等奏彭城王義康數有怨言,搖動民聽,故不逞之族因以生心,請徙義康廣州。上將徙義康,先遣使語之,義康曰:「人生會死,吾豈愛生!必為亂階,雖遠何益!請死於此,恥複屢遷。」竟未及往。魏師之瓜步,人情忷懼。上慮不逞之人複奉義康為亂;太子劭及武陵王駿、尚書左僕射何尚之屢啟宜早為之所;上乃遣中書舍人嚴龍齎藥賜義康死。義康不肯服,曰:「佛教不許自殺;願隨宜處分。」使者以被掩殺之。

  江夏王義恭以碻磝不可守,召王玄謨還曆城;魏人追擊敗之,遂取碻磝。

  初,上聞魏將入寇,命廣陵太守劉懷之逆燒城府、船乘,盡帥其民渡江。山陽太守蕭僧珍悉斂其民入城,台送糧仗詣盱眙及滑台者,以路不通,皆留山陽;蓄陂水令滿,須魏人至,決以灌之。魏人過山陽,不敢留,因攻盱眙。

  魏主就臧質求酒,質封溲便與之;魏主怒,築長圍,一夕而合;運東山土石以填塹,作浮橋於君山,絕水陸道。魏主遺質書曰:「吾今所遣鬥兵,盡非我國人,城東北是丁零與胡,南是氐、羌。設使丁零死,正可減常山、趙郡賊;胡死,減並州賊;氐、羌死,減關中賊。卿若殺之,無所不利。」質複書曰:「省示,具悉奸懷。爾自恃四足,屢犯邊境。王玄謨退于東,申坦散於西,爾知其所以然邪?爾獨不聞童謠之言乎?蓋卯年未至,故以二軍開飲江之路耳;冥期使然,非複人事。寡人受命相滅,期之白登,師行未遠。爾自送死,豈容複令爾生全,饗有桑幹哉!爾有幸得為亂兵所殺,不幸則生相鎖縛,載以一驢,直送都市耳。我本圖全,若天地無靈,力屈於爾,齏之,粉之,屠之,裂之,猶未足以謝本朝。爾智識及眾力,豈能勝苻堅邪!今春雨已降,兵方四集,爾但安意攻城,勿遽走!糧食乏者可見語,當出廩相貽。得所送劍刀,欲令我揮之爾身邪!」魏主大怒,作鐵床,于其上施鐵鑱,曰:「破城得質,當坐之此上。」質又與魏眾書曰:「爾語虜中諸士庶:佛狸見與書,相待如此。爾等正朔之民,何為自取縻滅,豈可不知轉禍為福邪!」並寫台格以與之雲:「斬佛狸首,封萬戶侯,賜布、絹各萬匹。」

  魏人以鉤車鉤城樓,城內系以驅絙,數百人唱呼引之,車不能退。既夜,縋桶懸卒出,截其鉤,獲之。明日,又以沖車攻城,城土堅密,每至,頹落不過數升。魏人乃肉薄登城,分番相代,墜而複升,莫有退者,殺傷萬計,屍與城平。凡攻之三旬,不拔。會魏軍中多疾疫,或告以建康遣水軍自海入淮,又敕彭城斷其歸路;二月丙辰朔,魏主燒攻具退走。盱眙人欲追之,沈璞曰:「今兵不多,雖可固守,不可出戰;但整舟楫,示若欲北渡者,以速其走,計不須實行也。」

  臧質以璞城主,使之上露板,璞固辭,歸功於質。上聞,益嘉之。

  魏師過彭城,江夏王義恭震懼不敢擊。或告「虜驅南口萬餘,夕應宿安王陂,去城數十裡,今追之,可悉得。」諸將皆請行,義恭禁不許。明日,驛使至,上敕義恭悉力急追。魏師已遠,義恭乃遣鎮軍司馬檀和之向蕭城。魏人先已聞之。盡殺所驅者而去。程天祚逃歸。

  魏人凡破南兗、徐、兗、豫、青、冀六州,殺掠不可勝計,丁壯者即加斬截,嬰兒貫于槊上,盤舞以為戲。所過郡縣,赤地無餘,春燕歸,巢于林木。魏之士馬死傷亦過半,國人皆尤之。

  上每命將出師,常授以成律,交戰日時,亦待中詔,是以將帥趑趄,莫敢自決。又江南白丁,輕進易退,此其所以敗也。自是邑裡蕭條,元嘉之政衰矣。

  癸酉,詔賑恤郡縣民遭寇者,蠲其稅調。

  甲戌,降太尉義恭為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戊寅,魏主濟河。

  辛巳,降鎮軍將軍武陵王駿為北中郎將。

  壬午,上如瓜步。是日,解嚴。

  初,魏中書學生盧度世,玄之子也,坐崔浩事亡命匿高陽鄭羆家。吏囚羆子,掠治之。羆戒其子曰:「君子殺身成仁,雖死不可言。」其子奉父命,吏以火爇其體,終不言而死。及魏主臨江,上遣殿上將軍黃延年使于魏,魏主問曰:「盧度世亡命,已應至彼。」延年曰:「都下不聞有度世也。」魏主乃赦度世及其族逃亡籍沒者。度世自出,魏主以為中書侍郎。度世為其弟娶鄭羆妹以報德。

  三月乙酉,帝還宮。

  己亥,魏主還平城,飲至告廟,以降民五萬餘家分置近畿。

  初,魏主過彭城,遣人語城中曰:「食盡且去,須麥熟更來。」及期,江夏王義恭議欲芟麥翦苗,移民堡聚。鎮軍錄事參軍王孝孫曰:「虜不能複來,既自可保;如其更至,此議亦不可立。百姓閉在內城,饑饉日久,方春之月,野采自資;一入堡聚,餓死立至,民知必死,何可制邪!虜若必來,芟麥無晚。」四坐默然,莫之敢對。長史張暢曰:』孝孫之議,實有可尋。」鎮軍府典簽董元嗣侍武陵王駿之側,進曰:「王錄事議不可奪。」別駕王子夏曰:「此論誠然。」暢斂板白駿曰:「下官欲命孝孫彈子夏。」駿曰:「王別駕有何事邪?」暢曰:「芟麥移民,可謂大議,一方安危,事系於此。子夏親為州端,曾無同異;及聞元嗣之言,則歡笑酬答。阿意左右,何以事君!」子夏、元嗣皆大慚,義恭之議遂寢。

  初,魯宗之奔魏,其子軌為魏荊州刺史、襄陽公,鎮長社。常思南歸,以昔殺劉康祖及徐湛之之父,故不敢來。軌卒,子爽襲父官爵。爽少有武幹,與弟秀皆有寵于魏主,秀為中書郎。既而兄弟各有罪,魏主詰責之。爽、秀懼誅,從魏主自瓜步還,至湖陸,請曰:「奴與南有仇,每兵來,常恐禍及墳墓。乞共迎喪還葬平城。」魏主許之,爽至長社,殺魏戍兵數百人,帥部曲及願從者千餘家奔汝南。夏四月,爽遣秀詣壽陽,奉書于南平王鑠以請降。上聞之,大喜,以爽為司州刺史,鎮義陽;秀為潁川太守,餘弟侄並授官爵,賞賜甚厚。魏人毀其墳墓。徐湛之以為廟算遠圖,特所獎納,不敢苟申私怨,乞屏居田裡;不許。青州民司馬順則自稱晉室近屬,聚眾號齊王。梁鄒戍主崔勳之詣州,五月乙酉,順則乘虛襲據梁鄒城。又有沙門自稱司馬百年,亦聚眾號安定王以應之。

  壬寅,魏大赦。

  己巳,以江夏王義恭領南兗州刺史,徙鎮盱眙。增督十二州諸軍事。

  戊申,以尚書左僕射何尚之為尚書令,太子詹事徐湛之為僕射、護軍將軍。尚之以湛之國戚,任遇隆重,每事推之。詔湛之與尚之並受辭訴。尚之雖為令,而朝事悉歸湛之。

  六月壬戌,魏改元正平。

  魏主命太子少傅游雅、中書侍郎胡方回等更定律令,多所增損,凡三百九十一條。

  魏太子晃監國,頗信任左右,又營園田,收其利。高允諫曰:「天地無私,故能覆載,王者無私,故能容養。今殿下國之儲貳,萬方所則,而營立私田,畜養雞犬,乃至酤販市廛,與民爭利;謗聲流布,不可追掩。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無,乃與販夫販婦競此尺寸之利乎!昔虢之將亡,神賜之土田,漢靈帝私立府藏,皆有顛覆之禍;前鑒若此,甚可畏也。武王愛國、邵、齊、華,所以王天下;殷紂受飛廉、惡來,所以喪其國。今東宮俊乂不少,頃來侍禦左右者,恐非在朝之選。願殿下斥去佞邪,親近忠良,所在田園,分給貧下,販賣之物,以時收散;如此,則休聲日至,謗議可除矣。」不聽。

  太子為政精察,而中常侍宗愛,性險暴,多不法,太子惡之。給事中仇尼道盛、侍郎任平城有寵于太子,頗用事,皆與愛不協。愛恐為道盛等所糾,遂構告其罪,魏主怒,斬道盛等於都街,東宮官屬多坐死,帝怒甚。戊辰,太子以憂卒。壬申,葬金陵,諡曰景穆。帝徐知太子無罪,甚悔之。

  秋七月丁亥,魏主如陰山。

  青、冀二州刺史蕭斌遣振武將軍劉武之等擊司馬順則、司馬百年,皆斬之。癸亥,梁鄒平。

  蕭斌、王玄謨皆坐退敗免官。上問沈慶之曰:「斌欲斬玄謨而卿止之,何也?」對曰:「諸將奔退,莫不懼罪;自歸而死,將至逃散,故止之。」

  九月癸巳,魏主還平城;冬十月庚申,複如陰山。

  上遣使至魏,魏遣殿中將軍郎法祐來修好。

  己巳,魏上党靖王長孫道生卒。

  十二月丁醜,魏主封景穆太子之子濬為高陽王;既而以皇孫世嫡,不當為籓王,乃止。時濬生四年,聰達過人,魏主愛之,常置左右。徙秦王翰為東平王,燕王譚為臨淮王,楚王建為廣陽王,吳王余為南安王。

  帝使沈慶之徙彭城流民數千家于瓜步,征北參軍程天祚徙江西流民數千家于姑孰。

  帝以吏部郎王僧綽為侍中。僧綽,曇首之子也,幼有大成之度,眾皆以國器許之。好學,有思理,練悉朝典。尚帝女東陽獻公主。在吏部,諳悉人物,舉拔鹹得其分。及為侍中,年二十九,沉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帝頗以後事為念,以其年少,欲大相付託,朝政小大,皆與參焉。帝之始親政事也,委任王華、王曇首、殷景仁、謝弘微、劉湛,次則范曄、沈演之、庾炳之,最後江湛、徐湛之、何瑀之及僧綽,凡十二人。

  康和入朝于魏,魏主厚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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