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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章帝元和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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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 春正月乙酉,詔曰:「令雲:『民有產子者,複勿算三歲。』今諸懷妊者,賜胎養穀人三斛,複其夫勿算一歲。著以為令!」又詔三公曰:「夫欲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朕甚饜之,甚苦之!安靜之吏,悃愊無華,日計不足,月計有餘。如襄城令劉方,吏民同聲謂之不煩,雖未有它異,斯亦殆近之矣!夫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以重為威,四者或興,則下有怨心。吾詔書數下,冠蓋接道,而吏不加治,民或失職,其咎安在?勉思舊令,稱朕意焉!」 北匈奴大人車利涿兵等亡來入塞,凡七十三輩。時北虜衰耗,黨眾離畔,南部攻其前,丁零寇其後,鮮卑擊其左,西域侵其右,不復自立,乃遠引而去。 南單于長死,單于汗之子宣立,為伊屠于閭鞮單于。 《太初曆》施行百餘年,曆稍後天。上命治曆編訢、本梵等綜校其狀,作《四分曆》;二月甲寅,始施行之。帝之為太子也,受《尚書》于東郡太守汝南張酺。丙辰,帝東巡,幸東郡,引酺及門生並郡縣掾史並會庭中。帝先備弟子之儀,使酺講《尚書》一篇,然後修君臣之禮;賞賜殊特,莫不沾洽。行過任城,幸鄭均舍,賜尚書祿以終其身,時人號為「白衣尚書」。 乙丑,帝耕于定陶。辛未,幸泰山,柴告岱宗;進幸奉高。壬申,宗祀五帝於汶上明堂;丙子,赦天下。戊寅,進幸濟南。三月己醜,幸魯,庚寅,祠孔子于闕裡,及七十二弟子,作六代之樂,大會孔氏男子二十以上者六十二人。帝謂孔僖曰:「今日之會,甯于卿宗有光榮乎?」對曰:「臣聞明王聖主,莫不尊師貴道。今陛下親屈萬乘,辱臨敝裡,此乃崇禮先師,增輝聖德;至於光榮,非所敢承。」帝大笑曰:「非聖者子孫焉有斯言乎!」拜僖郎中。 壬辰,帝幸東平,追念獻王,謂其諸子曰:「思其人,至其鄉;其處在,其人亡。」因泣下沾襟。遂幸獻王陵,祠以太牢,親拜祠坐,哭泣盡哀。獻王之歸國也,驃騎府吏丁牧、周栩以王愛賢下士,不忍去之,遂為王家大夫數十年,事祖及孫。帝聞之,皆引見,既湣其淹滯,且欲揚獻王德美,即皆擢為議郎。乙未,幸東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關。夏四月乙卯,還宮。庚申,假于祖禰。 五月,徙江陵王恭為六安王。 秋七月庚子,詔曰:「《春秋》重三正,慎三微。其定律無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止用冬初十月而已。」 冬,南單于遣兵與北虜溫禺犢王戰於涿邪山,斬獲而還。武威太守孟雲上言:「北虜以前既和親,而南部複往抄掠,北單于謂漢欺之,謀欲犯塞,謂宜還南所掠生口以慰安其意。」詔百官議於朝堂。太尉鄭弘、司空第五倫以為不可許,司徒桓虞及太僕袁安以為當與之。弘因大言激厲虞曰:「諸言當還生口者,皆為不忠!」虞延叱之,倫及大鴻臚韋彪各作色變容。 司隸校尉舉奏弘等,弘等皆上印綬謝。詔報曰:「久議沉滯,各有所志,蓋事以議從,策由眾定,訚訚衎衎,得禮之容,寢嘿抑心,更非朝廷之福。君何尤而深謝!其各冠覆!」帝乃下詔曰:「江海所以能長百川者,以其下之也。少加屈下,尚何足病!況今與匈奴君臣分定,辭順約明,貢獻累至,豈宜違信,自受其曲!其敕度遼及領中郎將龐奮,倍雇南部所得生口以還北虜;其南部斬首獲生,計功受賞,如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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