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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章帝元和三年


  漢章帝元和三年(公元86年)

  春正月丙申,帝北巡,辛醜,耕於;二月乙丑,敕侍御史、司空曰:「方春所過,無得有所伐殺,車可以引避,引避之:騑馬可輟解,輟解之。」戊辰,進幸中山,出長城;癸酉,還,幸元氏;三月己卯,進幸趙;辛卯,還宮。太尉鄭弘數陳侍中竇憲權勢太盛,言甚苦切,憲疾之。會弘奏憲党尚書張林、雒陽令楊光在官貪殘。書奏,吏與光故舊,因以告之,光報憲。憲奏弘大臣,漏洩密事,帝詰讓弘。夏四月丙寅,收弘印緩。弘自詣延尉,詔敕出之,因乞骸骨歸,未許。病篤,上書陳謝曰:「竇憲奸惡,貫天達地,海內疑惑,賢愚疾惡,謂『憲何術以迷主上!近日王氏之禍,昞然可見。』陛下處天子之尊,保萬世之祚,而信讒佞之臣,不計存亡之機;臣雖命在晷刻,死不忘忠,願陛下誅四凶之罪,以厭人鬼憤結之望!」帝省章,遣醫視弘病,比至,已薨。

  以大司農宋由為太尉。

  司空第五倫以老病乞身,五月丙子,賜策罷,以二千石俸終其身。倫奉公盡節,言事無所依違。性質愨,少文采,在位以貞白稱。或問倫曰:「公有私乎?」對曰:「昔人有與吾千里馬者,吾雖不受,每三公有所選舉,心不能忘,而亦終不用也。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

  以太僕袁安為司空。

  秋八月乙丑,帝幸安邑,觀鹽池。

  九月,還宮。

  燒當羌迷吾複與弟號吾及諸種反。號吾先輕入,寇隴西界,督烽掾李章追之,生得號吾,將詣郡。號吾曰:「獨殺我,無損於羌;誠得生歸,必悉罷兵,不復犯塞。」隴西太守張紆放遣之,羌即為解散,各歸故地。迷吾退居河北歸義城。

  疏勒王忠從康居王借兵,還據損中,遣使詐降于班超,超知其奸而偽許之。忠從輕騎詣超,超斬之,因擊破其眾,南道遂通。

  楚許太后薨。詔改葬楚王英,追爵諡曰楚厲侯。

  帝以潁川郭躬為廷尉。決獄斷刑,多依矜恕,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奏之,事皆施行。

  博士魯國曹褒上疏,以為「宜定文制,著成漢禮」,太常巢堪以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許。」帝知諸儒拘攣,難與圖始,朝廷禮憲,宜以時立,乃拜褒侍中。玄武司馬班固以為「宜廣集諸儒,共議得失。」帝曰:「諺言:『作舍道邊,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名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昔堯作《大章》,一夔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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