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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平帝元始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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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 春正月,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征助祭。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安漢公又奏複長安南、北郊。三十餘年間,天地之祠凡五徙焉。 詔曰:「宗室子自漢元至今十有餘萬人,其令郡國各置宗師以糾之,致教訓焉。」 夏四月乙未,博山簡列侯孔光薨,贈賜、葬送甚盛,車萬餘兩。以馬宮為太師。吏民以莽不受新野田而上書者前後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及諸侯王公、列侯、宗室見者皆叩頭言:「宜亟加賞于安漢公。」於是莽上書言:「諸臣民所上章下議者,願皆寢勿上,使臣莽得盡力畢制禮作樂;事成,願賜骸骨歸家,避賢者路。」甄邯等白太后,詔曰:「公每見,輒流涕叩頭言,願不受賞;賞即加,不敢當位。方製作未定,事須公而決,故且聽公制作;畢成,群公以聞,究於前議。其九錫禮儀亟奏!」 五月,策命安漢公莽以九錫,莽稽首再拜,受綠韍,袞冕、衣裳、瑒琫、瑒珌,句履,鸞路、乘馬,龍旂九旒,皮弁、素積,戎路、乘馬,彤弓矢、盧弓矢,左建朱鉞,右建金戚,甲、胄一具,秬鬯二卣,圭瓚二,九命青玉珪二,朱戶,納陛,署宗官、祝官、卜官、史官,虎賁三百人。 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還,言天下風俗齊同,詐為郡國造歌謠頌功德,凡三萬言。閏月丁酉,詔以羲和劉秀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漢與文王靈台、周公作洛同符。太僕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宣明德化,萬國齊同,皆封為列侯。時廣平相班穉獨不上嘉瑞及歌謠;琅邪太守公孫閎言災害於公府。甄豐遣屬馳至兩郡,諷吏民,而劾「閎空造不祥,穉絕嘉應,嫉害聖政,皆不道。」穉,班婕妤弟也。太后曰:「不宣德美,宜與言災者異罰。且班穉後宮賢家,我所哀也。」閎獨下獄,誅。穉懼,上書陳恩謝罪,願歸相印,入補延陵園郎;太后許焉。 莽又奏為市無二賈,官無獄訟,邑無盜賊,野無饑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之制;犯者象刑。 莽複奏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塚高與元帝山齊,懷帝太后、皇太太後璽綬以葬。請發共王母及丁姬塚,取其璽綬;徙共王母歸定陶,葬共王塚次。」太后以為既已之事,不須復發。莽固爭之,太后詔因故棺改葬之。莽奏:「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宮,珠玉之衣,非籓妾服。請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奏可。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錢帛,遣子弟及諸生、四夷凡十餘萬人,操持作具,助將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塚;二旬間,皆平。莽又周棘其處,以為世戒雲。又隳壞共皇廟,諸造議者泠褒、段猶等皆徙合浦。征師丹詣公車,賜爵關內侯,食故邑。數月,更封丹為義陽侯;月餘,薨。 初,哀帝時,馬宮為光祿勳,與丞相、禦史雜議傅太后諡曰孝元傅皇后。及莽追誅前議者,宮為莽所厚,獨不及。宮內慚懼,上書言:「臣前議定陶共王母諡,希指雷同,詭經僻說,以惑誤主上,為臣不忠。幸蒙灑心自新,誠無顏複望闕廷,無心複居官府,無宜複食國邑。願上太師、大司徒、扶德侯印綬,避賢者路。」秋八月壬午,莽以太后詔賜宮策曰:「四輔之職,為國維綱;三公之任,鼎足承君;不有鮮明固守,無以居位。君言至誠,不敢文過,朕甚多之。不奪君之爵邑,其上太師、大司徒印綬使者,以侯就第。」 莽以皇后有子孫瑞,通子午道,從杜陵直絕南山,徑漢中。 泉陵侯劉慶上書言:「周成王幼少,稱孺子,周公居攝。今帝富於春秋,宜令安漢公行天子事,如周公。」群臣皆曰:「宜如慶言。」 時帝春秋益壯,以衛後故,怨不悅。冬十二月,莽因臘日上椒酒,置毒酒中。帝有疾,莽作策,請命於泰畤,願以身代,藏策金滕,置於前殿,敕諸公勿敢言。丙午,帝崩于未央宮。大赦天下。莽令天下吏六百石以上皆服喪三年。奏尊孝成廟曰統宗;孝平廟曰元宗。斂孝平,加元服,葬康陵。 班固贊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觀其文辭,方外百蠻,無思不服,休征嘉應,頌聲並作;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 以長樂少府平晏為大司徒。 太后與群臣議立嗣。時元帝世絕,而宣帝曾孫有見王五人,列侯四十八人。莽惡其長大,曰:「兄弟不得相為後。」乃悉征宣帝玄孫,選立之。 是月,前輝光謝囂奏武功長孟通浚井得白石,上圓下方,有丹書著石,文曰:「告安漢公莽為皇帝。」符命之起,自此始矣。 莽使群公以白太后,太后曰:「此誣罔天下,不可施行!」太保舜謂太后曰:「事已如此,無可奈何。沮之,力不能止。又莽非敢有它,但欲稱攝以重其權,填服天下耳」太后心不以為可,然力不能制,乃聽許。舜等即共令太后下詔曰:「孝平皇帝短命而崩,已使有司征孝宣皇帝玄孫二十三人,差度宜者,以嗣孝平皇帝之後。玄孫年在繈褓,不得至德君子,孰能安之!安漢公莽,輔政三世,與周公異世同符。今前輝光囂、武功長通上言丹石之符,朕深思厥意,雲『為皇帝』者,乃攝行皇帝之事也。其令安漢公居攝踐祚,如周公故事,具禮儀奏。」於是群臣奏言:「太后聖德昭然,深見天意,詔令安漢公居攝。臣請安漢公踐祚,服天子韍冕,背斧依立於戶牖之間,南面朝群臣,聽政事;車服出入警蹕,民臣稱臣妾,皆如天子之制。郊祀天地,宗祀明堂,共祀宗廟,享祭群神,贊曰『假皇帝』,民臣謂之『攝皇帝』,自稱曰『予』。平決朝事,常以皇帝之詔稱『制』。以奉順皇天之心,輔翼漢室,保安孝平皇帝之幼嗣,遂寄託之義,隆治平之化。其朝見太皇太后、帝皇后皆複臣節。自施政教于其宮家國采,如諸侯禮儀故事。」太后詔曰:「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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