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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居攝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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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公元前45年~公元23年),字巨君,魏郡元城委粟裡人,新顯王王曼長子、西漢孝元皇后王政君侄。建立新朝,公元8年至23年在位。在位15年,終年69歲。年號有三:始建國、天鳳、地皇,但一般把他實際掌權時間從居攝元年算起。】 王莽居攝元年(公元6年) 春正月,王莽祀上帝於南郊,又行迎春、大射、養老之禮。 三月己醜,立宣帝玄孫嬰為皇太子,號曰孺子。嬰,廣戚侯顯之子也。年二歲;托以卜相最吉,立之。尊皇后曰皇太后。 以王舜為太傅、左輔,甄豐為太阿、右拂,甄邯為太保、後承;又置四少,秩皆二千石。 四月,安眾侯劉崇與相張紹謀曰:「安漢公莽必危劉氏,天下非之,莫敢先舉,此乃宗室之恥也。吾帥宗族為先,海內必和。」紹等從者百餘人遂進攻宛;不得入而敗。紹從弟竦與崇族父嘉詣闕自歸;莽赦弗罪。竦因為嘉作奏,稱莽德美,罪狀劉崇:「願為宗室倡始,父子兄弟負籠荷鍤,馳之南陽,豬崇宮室,令如古制;及崇社宜如亳社,以賜諸侯,用永監戒!」於是莽大說,封嘉為率禮侯,嘉子七人皆賜爵關內侯;後又封竦為淑德侯。長安為之語曰:「欲求封,過張伯松。力戰鬥,不如巧為奏。」自後謀反者皆汙池雲。群臣複白劉崇等謀逆者,以莽權輕也;宜尊重以填海內。五月甲辰,太后詔莽朝見太后稱「假皇帝」。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十二月,群臣奏請以安漢公廬為攝省,府為攝殿,第為攝宮。奏可。 是歲,西羌龐怙、傅幡等怨莽奪其地,反攻西海太守程永;永奔走。莽誅永,遣護羌校尉竇況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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