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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桷傳


  袁桷[jué],字伯長,慶元人,宋同知樞密院事韶之曾孫。為童子時,已著聲。部使者舉茂才異等,起為麗澤書院山長。

  大德初,閻複、程文海、王構薦為翰林國史院檢閱官。時初建南郊,桷進十議曰:「天無二日,天既不得有二,五帝不得謂之天,作《昊天五帝議》。祭天歲或為九,或為二,作《祭天名數議》。圜丘不見於《五經》,郊不見於《周官》,作《圜丘非郊議》。後土,社也,作《後土即社議》。三歲一郊,非古也,作《祭天無間歲議》。燔柴見於古經,《周官》以禋祀為天,其義各有旨,作《燔柴泰壇議》。祭天之牛角繭栗,有牲于郊,牛二,合配而言之,增群祀而合祠,非周公之制矣,作《郊不當立從祀議》。郊,質而尊之義也,明堂,文而親之義也,作《郊明堂禮儀異制議》。郊用辛,魯禮也,卜不得常為辛,作《郊非辛日議》。北郊不見於《三禮》,尊地而遵北郊,鄭玄之說也,作《北郊議》。」禮官推其博,多採用之。升應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請購求遼、金、宋三史遺書。曆兩考,遷待制。又再任,拜集賢直學士。久之,移疾去官。複仍以直學士召入集賢,未幾,改翰林直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

  至治元年,遷侍講學士。

  泰定初,辭歸。

  桷在詞林,朝廷制冊、勳臣碑銘,多出其手。所著有《易說》、《春秋說》、《清容居士集》。泰定四年卒,年六十一。贈中奉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陳留郡公,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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