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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文原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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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文原,字善之,一字匪石,綿州人。父漳,徙錢塘。文原年十五,通《春秋》。在宋時,以流寓試浙西轉運司,魁四川士。至元二十七年,行中書省辟為杭州路儒學正。 大德二年,調崇德州教授。 五年,擢應奉翰林文字。 九年,升修撰,謁告還江南。 至大元年,複為修撰,預修《成宗實錄》。 三年,授江浙儒學提舉。 皇慶元年,召為國子司業。至官,首建白更學校之政,當路因循,重於改作,論不合,移病去。科舉制行,文原校文江浙,慮士守舊習,大書朱熹《貢舉私議》,揭於門。 延祐四年,升翰林待制。 五年,出僉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事,平江僧有憾其府判官理熙者,賄其徒,告熙贓,熙誣服。文原行部,按問得實,杖僧而釋熙。吳興民夜歸,巡邏者執之,系亭下。其人遁去,有追及之者,刺其脅,僕地。明旦,家人得之以歸,比死,其兄問殺汝者何如人,曰:「白帽、青衣、長身者也。」其兄訴于官,有司問直初更者曰張福兒,執之,使服焉。械系三年,文原錄之曰:「福兒身不滿六尺,未見其長也;刃傷右脅,而福兒素用左手,傷宜在左,何右傷也!」鞫之,果得真殺人者,而釋福兒。桐廬人戴汝惟家被盜,有司得盜,獄成送郡。夜有焚戴氏廬者,而不知汝惟所之。文原曰:「此必有故也。」乃得其妻葉氏與其弟謀殺汝惟狀,而于水涯樹下得屍,與漬血斧俱在焉,人以為神。 六年,移江東道。徽、甯國、廣德三郡,歲入茶課鈔三千錠,後增至十八萬錠,竭山谷所產,不能充其半,餘皆鑿空取之民間,歲以為常。時轉運司官聽用鄉里嘩狡,動以犯法誣民,而轉運司得專制有司,凡五品官以下皆杖決,州縣莫敢如何。文原請罷其專司,俾郡縣領之,不報。徽民謝蘭家僮汪姓者死,蘭侄回賂汪族人誣蘭殺之,蘭誣服。文原錄之,得其情,釋蘭而坐回。時久旱不雨,決獄乃雨。 至治二年,召為集賢直學士,地震,詔議弭災之道。文原請決滯囚,置倉廩河北,儲羨粟以賑饑;複申前議,請罷榷茶轉運司,又不報。明年,兼國子祭酒。江浙省臣趙簡請開經筵,泰定元年,文原兼經筵官,以疾乞致仕歸。 二年,召拜翰林侍講學士,以疾辭。 四年,拜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以疾不赴。 天曆元年卒,年七十一。 文原內嚴而外恕,家貧而行廉。初客京師,有一書生病篤,取橐中金,囑文原以歸其親;既死,而同舍生竊金去,文原買金償死者家,終身不以語人。有文集若干卷,內制集若干卷,藏於家。子衍,蔭授江浙等處儒學副提舉,未任,卒。至順五年,制贈文原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諡文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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