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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七年九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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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丙申朔,遣官謝雨,命守臣謝嶽瀆。 詔司農寺籍所興水利,自今朝廷遣使,即委以體訪,其不實不當者案驗以聞。用侍御史知雜事張琥請也。 賜右班殿直、同管勾修內司楊琰度牒三十,永不磨勘。琰本杭州木工,有巧思,宋用臣所領營造,琰必預其事,故得出入禁中。嘗命修感慈塔,既成,自言貸修塔官司錢九千餘貫以集事,乞納出身宣劄,求賜空名敕告以償之。上令琰以支費曆赴中書及舊掌修塔庫、供備庫副使黎永德保明所貸數以聞,故賜之。其後,琰用營造勞遷官未嘗止也。朱史簽貼雲:楊琰何嘗出入禁中,此言誣罔。己未,朝旨下逐官取會,並無照據,合刪。又刪「琰後用營造遷官未嘗止」,卻增「上於用人,雖微者必盡其所長,賜予纖悉,各當其分,不容僥倖如此。」新史悉依舊本,今從之。 丁酉,上謂輔臣曰:「昔湯至紂六百餘年,民之戴商亦已久矣,同力度德,同德度義,武王以革車三百兩、虎賁三千人而破紂如林之眾,其用兵行師,非有法制不能至此。」馮京曰:「紂雖有眾七十萬,然天下之民,苦紂之虐政,歸文、武之仁德,蓋在德不在眾也。」 詔知成都府自今舉文臣知戎州。 又詔河北西路轉運司體量真定府、邢洺磁相趙州通判、知縣,如不能安輯人民複業,並選所部官權代,仍速賑濟;內義勇、保甲、保丁正名,更優以貸給。時上聞河北流民日過京師不絕,雖已諭澶州等處約回力及之人,令遷入城郭安泊,慮州縣不能曉諭,即轉徙未已,故有是命。約回力及人戶,見庚子日,當在此丁酉日前。 知桂州劉彝乞募人耕曠土,中書戶房言:「開封府界方召人開種稻田,及新置沅州,有屯田之法,與廣西事體相類。欲各錄其事付彝,令更參詳立法以聞。」從之。四月十九日置沅州,所稱屯田法未見。本志亦雲:章惇初築沅州,亦為屯田務。又元豐二年七月二十一日,罷沅州屯田務。 上批:「京師諸軍闕馬妨教閱,可令熙河路買馬司,如買可配軍馬及三百匹,即遣官部送。」 戊戌,上以連日陰雨,喜諭輔臣曰:「朕宮中令人掘地及一尺五寸,土猶滋潤,如此必可耕耨。」韓絳等言:「陛下憫憂元元,禱祠備至,精誠上達,旋獲感通。臣等比預太一齋祠,竊觀執事者踰旬未嘗解帶,可見聖意虔恭,左右之臣,亦不敢少怠也。」又諭及河北邊備:「欲料簡重兵于大名、高陽、真定等處顧不難,但統禦者未見其人。昔曹公嘗料袁紹兵多,適足為禽,卿等當深思之。」 知太原府、龍圖閣直學士、起居舍人劉庠為禮部郎中,再任。庠尋以母喪去。 荊湖北路轉運司言:「諸州軍及川峽四路鐵錢界罪人當配廣南者,除情理兇惡州軍,餘並配沅州,候及五百人止。」詔沅州廂軍五百人內,招本城三百人,以宣節為額;牢城二百人,許刺配諸處罪人,候足停配。 詔河北、京西、淮南、永興、秦鳳等路轉運使:「比時雨屢降,可督當職官勸民趨耕。其災傷農民,如因官私欠負及簿書有拘系者,並權放就農,候布種畢施行。」 岷州言已立解額,乞賜國子監書,許建州學。從之。 己亥,命岐王顥為南郊亞獻,嘉王頵為終獻。 環慶路安撫使楚建中言:「奉手詔,以緣邊旱災,漢、蕃闕食,夏人乘此薦饑,輒以賞物招誘熟戶,至千百為群,相結背逃。若不厚加拯接,或致竄逸,於邊防障捍非便,委臣講求安輯救接之法。臣自八月首,戶支糧一斛五鬥至二斛,今又是九月,戶計口借助錢三百至五百,來年四月計十二萬緡。」上批:「散糧又支錢,所費既多,當此災傷之際,極邊何以供辦?其罷助錢。非緣邊州軍,仍募闕食戶運米往緣邊城寨,比原糴價不虧,官即出糶,本司無見糧即計會轉運使兌糴。」 詔瀛州修城已畢,冀州方修,及深、趙、邢州委李稷,恩、濱州委陳知儉再檢計;其餘令察訪司委官覆計,度州縣界內外軍民,如緩急入保合修展,具圖以聞。知儉時為河北東路轉運副使。 庚子,上與輔臣論河北守備,韓絳等曰:「漢、唐重兵皆在京師,其邊戍裁足守備而已。四方有警,則兵從之出,故邊無橫費,而強本弱末其勢亦順。開元以後,有事四夷,權臣皆節制一方,重兵悉在西北,天寶之亂,由京師空虛,賊臣得以肆志也。」上曰:「邊有老人亦謂今之邊兵過於昔時,其勢如倒裝浮圖,朕亦每以此為念也。」兵志系此事于熙甯初,誤也。 命太子中允、館閣校勘、崇政殿說書呂升卿兼同修譔經義。 上批:「在京及河北禁軍,常患役不足,府界及京東西、淮南先遣戍諸路禁軍、廂軍,節次抽減歸營。諸路近年已增置就糧禁軍並教閱廂軍,其令經略安撫、鈐轄司常務揀選填補,以足元額,訓練精熟,以充防拓。」 召輔臣觀稻于後苑。 上批:「近河北鎮、趙、邢、洺、磁、相等流民過京師者,甚有力及戶,聞非因災傷乏食就穀,止緣客戶多已逃移,富者獨不敢安處田裡。不速禁止邊民流散,于守禦之計極不便。可令澶州等處體量,如委是力及戶,即計口給一去路糧,約回本貫,仍丁寧曉告,用心安輯。如在村野,難以獨居處之人,多方開諭,暫遷就附近城郭安泊。」丁酉日已雲約回力及人戶,不應後四日乃降指揮,恐實錄或失先後之次。 辛醜,詔真定府路出省倉糧十五萬石減價糶,許民間用金銀等物博買,戶毋過兩石。 又詔開封府界、河東災傷州軍,許於限外接訴狀以聞。 遣比部員外郎王荀龍京東收糴,詔京東轉運司剗刷上供錢帛,並留為糴本。 壬寅,戶部侍郎致仕張掞卒。 甲辰,涇原路安撫使王廣淵言:「民饑流徙,而倉儲將闕,計一月所支凡四萬七千石。乞降度僧牒五百,借封樁粟盡行賑濟。」上曰:「涇原雖災傷,然不如廣淵所言之甚,豈有不問貧富一例賑濟之乎?」遣太常博士劉定乘驛體量當賑濟事,馳驛以聞。十一月一日,催定。 上批:「昨降指揮,在京諸行人歲輸免行錢特與除放一萬貫,據孫永已詳定到,可速契勘施行。」此據禦集。免行一萬貫,至是乃除放也。 丙午,上與輔臣論戰陣之法,因曰:「兵,陰事也,主殺尚右,而陽多者勝,如高者可以勝下,長者可以勝短是也。」 詔詳定行戶利害所,諸行應有不同者,定歸一行供輸,仍隸都提舉市易司。 詔澶州具涉春以來南渡流民數以聞。時澶、邢等九州流民凡四萬六千餘人。 內出攻守圖二十五部賜河北,又出敵樓樣,送軍器監頒降修制。 河南監牧使呂希道請募民于沙苑牧羊,詔皮公弼審問民願否,並具利害以聞。公弼請撥牧羊地十頃,召人耕佃,每畝納租錢百,本監封樁,餘千頃令沙苑監牧馬,從之。公弼又請募人於京畿入羊,每斤為錢百三十,詔罷之。八年閏四月十九日,公弼方有此請,朱史既載於此,又載於彼,誤也。今止就此載之。范祖禹志希道墓雲:希道初以奏課對,神宗諭以言者欲于沙苑牧羊,計綱入京。希道言:「此細務,臣不敢煩天聽。」上曰:「有唐故事。」希道曰:「唐都雍,去沙苑近,今京師非雍比也。」條其利害,凡費緡錢數萬,神宗釋然納之。按此,則希道乃不欲牧羊者,與實錄異,當考。 丁未,虞部郎中俞士龍、職方員外郎鄭恕各遷一官,除知州。以前監市易務課利增羨也。 史館修撰宋敏求等上蕃夷朝貢錄,凡二十一卷,即李評所請也。 司農寺言:「近祥符縣引見保甲,有自陳乞試武藝者,雖與推恩,然慮向去仿效不已,自今敢有自陳,雖武藝合格亦隔一次。」從之。 輔臣有言將帥宜置副貳者,上曰:「人之忌能者眾,令舉所知,不過取其出己下者,非有至誠惻怛之心為朝廷立事也。」呂惠卿曰:「詩言:『周爰諮詢』,每懷靡及,古人以王事為心如此。」上曰:「聖人取諸人,以為善人之言有可行,當即行之,何所問也。」馮京曰:「舜自耕稼陶漁,至於為帝,無非取於人者。」上曰:「用人之言亦難,惟舜大聖,故能如此耳。朕每於庶事,心既自了,則所言是非隨即辨白,古人所以貴知言也。」 詔:「日者分兩浙為東、西路,今有司言供億錢谷多在浙西計置,及水利事盡在蘇、秀等州,分之必至闕事,其複毋分路。」分路,在四月二十六日癸巳,朱本削去墨本,誤也。其複分路,在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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