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
皇祐四年七月 |
|
秋七月乙巳,如京使趙瑜為京西鈐轄,專管勾捉賊。 出內藏庫錢三十萬緡、絹十萬匹,下河北助糴軍糧。至和元年八月可考。 丙午,命知桂州餘靖經制廣南東、西路盜賊。時諫官賈黯言:「靖及楊畋皆許便宜從事,若兩人指蹤不一,則下將無所適從。又靖專制西路,若賊東向,則非靖所統,無以使眾。不若並付靖經制兩路。」而靖亦自言賊在東而使臣西,非臣志也。上從其言,故有是命。 丁未,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陳旭為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已而言者為旭圖進非次,遂改為禮部郎中、集賢殿修撰、河北轉運使。旭改命,乃庚申日。 壬子,詔審官院,廣西連、賀、端、白等州,近為蠻賊所踐,宜擇長吏存撫其民。 又詔自京至廣州增置馬遞鋪,仍令內臣一員提舉。 丁巳,大風起西方,拔木。 樞密院言,蠻賊徒黨無慮二萬人,日食米五百石,非有資其糧食者,則勢不可留,須法外禁之。辛酉,詔犯者其首處斬,從者配嶺北牢城,舟車沒官。 初,魏瓘築廣州城,鑿井畜水,作大弩為守備。及儂智高攻城甚急,且斷流水,而城堅,井飲不竭,弩發輒中,中輒洞潰,賊勢稍屈。知英州晉江蘇緘,始聞廣州被圍,謂其眾曰:「廣與吾州密邇,今城危在旦暮而恬不往救,非義也。」乃搜募壯勇合數千人,委州印于提點刑獄鮑軻,夜行赴難,去廣二十裡駐兵。黃師宓者,廣人也,陷賊中,為謀主,緘使縛其父,斬以徇,賊聞之喪氣。時群不逞皆旁緣為盜,緘捕得六十餘人,斬之,招懷其驅脅詿誤使複故業者,凡六千八百餘人。 城被圍日久,戰數不勝。賊方舟數百,急攻南城,番禺縣令蕭注者,新喻人也,先自圍中出,募得海上強壯二千餘人,以海船集上流,未發,會颶風夜起,縱火焚賊船,煙焰屬天,大破之,積屍甲如山。即日發縣門,諸路援兵及民戶牛酒芻糧相繼入城,城中人乃有生意,每戰必勝。而轉運使王罕,亦自外募民兵,遂入城,益修守備。 賊知不可拔,圍五十七日,壬戌解去,由清遠縣濟江,擁婦女作樂而行。攻賀州,不克。遇廣東都監張忠於白田,忠戰敗被殺。虔州巡檢董玉,康州巡檢王懿,連州巡檢張宿,賀州巡檢趙允明、監押張全、司理參軍鄧冕皆沒。先是,緘與洪州都監蔡保恭,以兵八千人據邊渡蛧,扼賊歸路,會忠自京師至,奪而將之。臨戰,謂其下曰:「我十年前一健兒,以戰功為團練使,汝曹勉之。」於是不介馬而前。先鋒遇賊奔,忠手拉賊帥二人,馬陷濘,不能奮,遂中標槍死。 甲子,廣東鈐轄蔣偕擊賊于路田,兵敗。南恩州巡檢楊逵、南安軍巡檢邵余慶、權宜融州巡檢馮岳、西路捉賊王興、萇用和皆沒。實錄稱:偕沒于路田,本紀亦雲。按本傳及智高傳,則太平場也,實錄、本紀並誤,今改之。實錄、本紀並雲七月甲子偕死。甲子,蓋二十日也。據魏瓘九月奏,則雲今月六日。今月六日,蓋九月戊申,實錄亦載之。又稱何宗古等三人同死,與實錄、本紀七月所書不合,當從魏瓘所奏,實錄、本紀誤也。 除開封府尉氏縣慶曆八年水災倚閣夏稅。 戊辰,詔蠻寇未殄,荊湖南路之民苦於供給,其令安撫轉運使常存恤之,無得以軍需為名妄有科率。 又詔秦州番官老疾者,聽其子孫侄降兩資代之。 庚午,詔罷防河軍士特支。禁兵日給食錢五十,入作排岸司三十。舊制,河水增七尺五寸,則京師集禁兵入作排岸兵負土列河上,滿五日,賜錢以勞之,曰特支。或數漲數防,又不及五日而罷,則軍士屢疲而賜予不及。於是始更其制,比特支才十一,軍士便之。 辛未,三司言:「開封府諸縣第四等以上戶,歲供市草三百萬束。請以登、萊州端布折價千三百六十,沂州匹布千一百。」上謂輔臣曰:「價太高則恐傷民,宜減端布為千二百,匹布千錢。」 考功議上故司空致仕張齊賢諡曰文定,右僕射陳堯叟諡曰文忠,太子太傅致仕辛仲甫諡曰康節,贈吏部尚書溫仲舒諡曰恭肅,贈戶部尚書錢若水諡曰宣靖,贈刑部尚書宋湜諡曰恭質,右屯衛上將軍王嗣宗諡曰景莊,威塞節度使馮守信諡曰勤威。自齊賢而下,皆祖宗舊臣,已葬而未諡,其家始請之。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