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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五年閏十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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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十月乙丑朔,詔京城盜賊當決杖配隸者,自今免其令眾,內情重者奏裁。 丁卯,命王旦為躬謝太廟大禮使,向敏中為禮儀使,王欽若為儀仗使,陳堯叟為鹵簿使,馬知節為橋道頓遞使。故事,每大禮,以宰相領大禮使,而禮儀等使皆署申狀。東封歲,上特命中書、樞密院領五使,汾陰亦如之。於是王旦言:「頃歲,臣叨備相位,欽若以下皆知樞密院,參知政事。今敏中、欽若、堯叟悉同平章事,詢於事體,頗似非宜。」上曰:「第依近制可也。」旦又曰:「東封、汾陰告廟日,皆奉天書,所以表奉符行事。今茲告廟,天書重於舉動,望不出內。」詔可。 鑾駕儀仗,舊止用二千人,有司請增為七千人,從之。 有司請太廟用饗禮,一獻,庭設宮架,殿上登歌,無二舞。上欲重其事,特用三獻,乃以相王元偓為亞獻,舒王元偁為終獻。 詔河北榷場所市食羊死于路者,無得抑市人鬻之。 詔:「訪聞邊臣每正旦五鼓即張燭慶賀,日聚宴樂,至有夜分而城不扃者。自今不得複然。」 己巳,上天尊號曰聖祖上靈高道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大帝。有司請以玉清昭應宮玉皇后殿為聖祖正殿,東位司命殿為治事之所。 令施州每月朔望給酒肴犒溪蠻。 庚午,上齋于長春殿,以朝元殿建道場,設更衣次,及奏中嚴外辦於文德殿。 辛未,躬謝太廟六室,又命大臣分告天地、社稷、後廟。 壬申,上謂宰相曰:「頃聞鄭國長公主肩輿出行,民有犯其前導者,即捕笞之。朕在東宮日,有犯者,第委之府縣,未嘗輒自棰掠也。宜令開封府,自今有此類未得決罰,具名以聞。仍嚴戒約諸宅勾當使臣。」 詔:「聖祖名,上曰玄、下曰朗,不得斥犯。以七月一日為先天節,十月二十四日為降聖節,並休假五日。兩京、諸州,前七日建道場設醮,假內禁屠、輟刑,聽士民宴樂,京城張燈一夕。」 改延恩殿為真遊殿,重加修飾。 有司言:「道場及奏告,自今用青詞雲『嗣皇帝臣署。』大事,祀官朝服。常時奏告,公服。薦獻,則太祝讀詞。設醮,止命道士備香酒、時鰏、碧色幣。」詔可。 癸酉,詔天下州府軍監天慶觀並增置聖祖殿。 乙亥,詔上聖祖母懿號曰元天大聖後。初,宰臣以太祖諡號有與聖祖名同者,將議易之。上曰:「真祖臨降,皇家大慶也。六室並當增諡。」乃詔太廟六室,各奉上尊諡二字。中書、門下請加僖祖諡曰文獻睿和,順祖曰惠元睿明,翼祖曰簡恭睿德,宣祖曰昭武睿聖,太祖曰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太宗曰至仁應道神功聖德文武睿烈大明廣孝。 有司言聖祖母未有宮殿,望遣官於兗州曲阜縣壽邱奏告,從之。 丙子,出玉宸殿新稻賜輔臣,上曰:「禁中植稻,暇日臨觀刈獲,見其勞力,愈知耕農之可念也。」 群臣上尊號曰崇文廣武感天尊道應真佑德上聖欽明仁孝,不允。表三上,從之。詔俟尊冊聖祖畢,受冊。 丁醜,謁啟聖院太宗神禦殿。禮畢,詔于龍圖閣取太平興國中舒州所獲志公石以示輔臣,上作詩紀其符應,又作贊,目曰神告帝統石。乃加諡志公曰真覺,遣知制誥陳堯諮詣蔣山致告。其後又加諡曰道林真覺,令公私無得斥志公名。 五溪蠻向貴升等五百人及磨塀、洛浦蠻來貢方物。 戊寅,改兗州曲阜縣為仙源縣。建景靈宮、太極觀于壽邱,以奉聖祖及聖祖母。遣內供奉官周懷政與本州長吏規度興作,俟宮觀成日,備禮奉冊,凡宮觀之制,皆南開三門,二重,東西兩廊,中建正殿,連接擁殿。又置道院、齋坊,其觀宇之數,差減于宮。 庚辰,王欽若言所居第在太廟之後、後廟之前,出入宴處,皆不遑甯,請易賜官第。詔可,尋于安定坊造第賜之。 辛巳,玉清昭應宮天書閣上樑,車駕往觀焉,宴賜如常例。 丁亥,詔聖祖、聖母徽號冊寶法物,並飾以金,尊號冊以金塗銀為飾。舊制,皇帝冊寶飾以金,宗廟飾以銀,及是,有司請聖祖冊寶如宗廟之制,上崇奉聖真,志存謙抑,故有是詔。 有司言唐太清宮樂章皆明皇所作,今崇奉玉皇、聖祖及祖宗配位樂章,請上自為之。戊子,內出樂章十六曲以示輔臣,文舞曰發祥流慶,武舞曰降真觀德。 庚寅,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等上新定閤門儀制十卷、客省事例六卷、四方館儀一卷,詔奨之,仍第賜金帛。(實錄、本紀,並于六月丁未書彭年進閤門儀制,今又並客省、四方館儀制書之,疑必重迭,故削去六月丁未所書,止存此。) 詔太常寺選殿前司天武左右廂軍士,每廂七十五人,人為角手,教習以備警場。先是,每舉大禮,皆預以近京州軍召鳴鼓角者,貧民涉遠而至,頗成勞費。及是罷之,人以為便。 命莊宅副使王承佑、入內殿頭楊懷吉浚汴水。上謂:「汴河有灣曲,灘淺,沒溺甚多,蓋開浚之際,只依檢計到功料;檢計之際,又河水蓋覆,不見合施功處。自今須先塞上流,盡河槽內水,方行檢計。」仍差承佑及懷吉領其事。(承佑,審琦第四子。懷吉,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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